渡鸦就这样启发男孩子懂得了在乌普萨拉大学读书做学问的人是何等的幸福,不过大拇指儿那时候还没有想成为他们当中一个的热切愿望。
说也凑巧,乌普萨拉大学城每一年迎接春天来到的盛大集会正好在那天傍晚举行。
大学生们络绎不绝地到植物园来参加集会,尼尔斯·豪格尔森有机会就近看到了他们。他们头上戴着白色的大学生帽,排成很宽很长的队列在街上行走,这就像整个街道变成了一条黑色的湍流,一朵朵白色的睡莲在摇曳晃动。队伍最前面是一面白色绣金边的锦旗,大学生们唱着赞美春天的歌曲在行进。可是尼尔斯·豪格尔森仿佛觉得这不是大学生们自己在歌唱,而是歌声萦绕在他们的头顶上。他想道,那不是大学生们在歌唱春天,而是那深藏不露的春天正在为大学生们歌唱。他无法相信,人的歌声竟会那么嘹亮,就像松柏树林里刮过的松涛声,就像钢铁锤击那样的铿锵声,也像野天鹅在海岸边发出的鸣叫声。
植物园里的大草坪嫩绿青翠,树木的枝条都已经泛出了绿色,绽放出嫩芽骨朵。大学生们走进去以后,集合在一个讲台前,一个英俊洒脱的年轻人踏上讲台对他们讲起话来。
讲台就设置在大温室前面的台阶上,渡鸦把男孩子放在温室的棚顶上,他就安安详详地坐在那里,听着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发表演讲。最后,一位上了年纪的长者走上讲台。他说,人生之中最美好的岁月就是在乌普萨拉度过的青春韶光。他讲到了宁静优美的读书生活和只有在与同学的交往中才能享受得到的瑰丽多姿而又轻松活泼的青春欢乐。他一次又一次讲到生活在无忧无虑、品格高尚的同学们中间乃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和幸福。正是因为如此,艰辛的学习才变得如此令人快慰,使得悲哀如此容易被人忘记,使得希望憧憬着光明。
男孩子坐在棚顶上朝下看着在讲台周围排成半圆形的大学生。他渐渐明白过来,能够跻身到这个圈子里是最最体面不过的事情,那是一种崇高的荣誉和幸福。每个站在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显得比他们单独一人的时候要高大得多,因为他们都是这一群体之中的。
每一次演讲完毕之后歌声立即响彻云霄。每当歌声一落就又开始演讲。男孩子从来没有想到过,也不曾领略过,把那些言语词句串连到一起竟会产生那么大的力量,可以使人深深感动,也可以使人大受鼓舞,还可以使人欢呼雀跃。
尼尔斯·豪格尔森的目光多半是朝着那些大学生的,不过他也注意到植物园里并不是只有大学生。那里还有不少穿着艳丽、头戴漂亮帽子的年轻姑娘,以及许多别的人。不过他们好像也同他一样,到那里是为了看看那些大学生的。
有时候演讲和歌唱之间出现了间歇,那时大学生的行列就会解散开来,人们三五成群地分布在整个花园里。待到新的演讲者一登上讲台,听众们又围聚到他的周围,那样一直持续到天色昏暗下来。
迎春集会结束了,男孩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揉了揉眼睛,仿佛刚刚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已经到了一个他以前从来没有踏进去的陌生国度。从那些青春年少、对未来信心十足的大学生们身上散发出来一股欢乐和幸福感,这股感情也传染给了男孩子,他也像大学生们那样沉浸在欢悦之中。可是在最后的歌声完全消失之后,男孩子却有了一种茫然若失的惆怅,他哀怨自己的生活是那么一团糟,越想心里越懊恼,甚至都不愿意回到自己的旅伴身边去了。
一直站在他身边的渡鸦这时候开始在他耳朵边聒噪起来。“大拇指儿,现在可以告诉你,你怎样才能重新变成人了。你要一直等到碰到一个人,他对你说他愿意穿上你的衣服,跟随大雁们去游**。你就抓紧机会对他说……”巴塔基这时传授给男孩子一句咒语,那咒语非常厉害和可怕,非到万不得已不能高声讲出来,所以他只好对男孩子咬耳朵。“行啦,你要重新变成人,就凭这句咒语就足够了。”巴塔基最后说道。
“行呀,就算是足够了,”男孩子怏怏不乐地说道,“可是看样子我永远也不会碰到那个愿意穿上我的衣服的人。”
“也不是说绝对碰不上。”渡鸦说道。渡鸦随后把男孩子带到城里,放在一个阁楼外面的屋顶上。房间里亮着灯,窗户半开半掩,男孩子在那里站了很久,心想那个躺在屋里睡觉的大学生是多么幸福。
考验
大学生突然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看见床头柜上的灯还亮着。“喔唷,我怎么连灯都忘记关了。”他想道,便用胳膊支起身子来把灯关掉。但是他没有来得及把灯关掉,就看到书桌上有个什么东西在爬动。
那间房间很小,桌子离床不远,他可以清晰地看到书桌上杂乱无章地堆放着的书籍、纸张、笔,还有几张照片。他眼睛也扫到了临睡前没有收拾掉的酒精炉和茶具。然而就像清清楚楚地看到别的东西一样,他竟还看见一个很小的小人儿,匍匐在黄油盒子上正在往他小手里拿着的面包上抹黄油。
大学生在白天里经历的坏事太多,所以对眼前的咄咄怪事反而见怪不怪了。他既不害怕,也不惊惶,反而无动于衷地觉得有个小人儿进屋来找点东西吃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他没有伸手去关灯就又躺下了,他眯起眼睛躺在那儿偷偷地觑着那个小人儿的一举一动。小人儿非常惬意自如地坐在一块镇纸上,津津有味地大嚼着大学生吃晚饭时留下的残羹剩饭。看样子,小人儿细嚼慢咽,正在细细地品尝食物的滋味。他坐在那里,双眼半开半闭,舌头吧嗒吧嗒地舔着嘴巴,吃得非常香。那些干面包皮和剩奶酪渣对他来说似乎都是珍馐佳肴。
那个小人儿在吃饭的时候,大学生一直没有去打扰他。等到小人儿打着饱嗝再也吃不下去时,大学生便开口同他攀谈起来了。
“喂,”大学生说道,“你是什么人?”
男孩子大吃一惊,不由得拔腿就朝窗口跑去。但是他一看那个大学生仍旧一动不动地躺在**没有起身来追赶他,就又站住了。
“我是西威曼豪格教区的尼尔斯·豪格尔森,”男孩子如实告诉说,“早先我也是一个同你一样的人,后来被妖法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从此以后我就跟着一群大雁到处游**。”
“哎哟,天下事真是无奇不有。”大学生惊叹说,并且开始问起男孩子的日常近况,直到他对男孩子离家出走以后的状况有了大致的了解。
“你倒真过得还不错,”大学生赞美说,“谁要能够穿上你的衣服到处去遨游,那岂不可以摆脱人生的一切烦恼!”
渡鸦巴塔基这时正好来到窗台上,当大学生信口说出那些话的时候,他就赶紧用嘴啄窗玻璃。男孩子心里明白,渡鸦是在提醒自己:千万不要错过机会,一旦大学生说出那句话,就赶紧念咒语,免得坐失天赐的良机。“喂,你不肯同我更换衣服的,”男孩子说道,“当上了大学生的人是得天独厚的,怎么肯再变成别的人?”
“唉,今天早晨我刚醒过来的时候,也还是这么想来着,”大学生长吁一声说道,“但是你知道今天我出了什么样的事情啊!我真正算是完蛋啦。倘若我能够跟着大雁一走了之,那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啦。”
男孩子又听见巴塔基在啄打玻璃,而他自己的脑袋开始晕眩,心在怦怦跳个不停,因为那个大学生快要说出那句话来了。
“我已经告诉你我的事情了,”男孩子对大学生说道,“那么你也给我讲讲你的事情吧!”大学生大概是因为找到了一个可以一吐衷肠的知己而心头松快了一些,便原原本本地把所发生的事情讲了出来。“别的事情倒无所谓,过去也就算了,”大学生最后说道,“我最伤心的最不堪忍受的是,我给一个同学带来了不幸。倘若我穿上你的衣服,跟着大雁一起去漫游,那么对我会更好一些。”
巴塔基拼命啄打着玻璃,但是男孩子稳坐不动,一声不吭地默坐了很长工夫,双眼看着大学生出了神。
“请你稍等一下!我马上就给你回话。”男孩子压低了声音对大学生说道,然后他步履蹒跚地走过桌面,从窗户里跨了出去。他来到窗户外的那个房顶上时,看到朝阳正在冉冉升起,橘红色的朝霞映亮了整个乌普萨拉城,每一座尖塔和钟楼都沐浴在晨曦的光芒之中熠熠生辉。男孩子又一次情不自禁地赞美说,这真是个充满欢乐的城市。
“你是怎么一回事啊?”渡鸦埋怨说,“你白白地把重新变成人的机会错过了。”
“我一点也不在乎让那个大学生当我的替身,”男孩子理直气壮地说道,“我心里非常不好受的是那部手稿丢失得太可惜啦。”
“你用不着为这件事犯愁,”渡鸦说道,“我有办法把那些手稿弄回来。”
“我相信你有本事把那些手稿找回来,”男孩子说道,“可是我拿不准你究竟肯不肯这样做。我最希望的是把手稿完好地归还大学生。”
巴塔基一句话都没有再说,张开翅膀飞入云霄。不久之后就衔回来两三张稿纸。他飞来又飞去,整整飞了一个来小时,就像燕子衔泥筑窝那样地勤奋,把一张张手稿交到男孩子手里。“行啦,我相信现在我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的手稿都找回来啦。”渡鸦巴塔基最后站在窗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说。
“多谢你啦,”男孩子说道,“现在我进屋去同那个大学生说几句话。”这时候,渡鸦巴塔基乘机朝屋里瞅了一眼,只见那个大学生正在一页一页地将那份手稿展平叠齐。“唉,你真是我碰到过的天字第一号大傻瓜!”巴塔基忍不住心头怒火,朝着男孩子发作起来,“难道你竟然把手稿交还给了那个大学生?那么你就用不着再进去同他讲话了。他决计再也不会说他愿意变成像你现在这副模样的人啦。”
男孩子站在那里,凝视着小房间里那个身上只穿了一件衬衫,高兴得手舞足蹈的大学生。然后,他回过头来对巴塔基说道:“巴塔基,我完全明白你的一番好心,你是想让我经受一下考验。你大概在想,要是我果然苦去甜来的话,我谅必会撇下雄鹅莫顿,让他孤零零地去应付这段艰难旅程中的一切风险,可是当那个大学生讲起他的不幸时,我意识到背弃一个朋友是何等的不义和丑恶,所以我不能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渡鸦巴塔基用一只爪子搔着后脑勺,脸色显得非常尴尬。他一句话都没有多说,驮起男孩子就朝着大雁们栖息的地方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