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米小说网

千米小说网>诗与禅歌曲原唱 > 第四章适意会心的人生观(第4页)

第四章适意会心的人生观(第4页)

陆机是晋太康时代的大文人,因政治斗争失败,受谗被诛,临刑时才想起平生游乐处不可再得,这不是太晚了吗?

至于社会斗争中的弱者,保全性命的要求就更为迫切。早在春秋时代,《接舆歌》就发出了这样的悲鸣:“凤兮凤兮,何如德之衰也……方今之时,仅免刑焉。福轻乎羽,莫之知载。祸重乎地,莫之知避。已乎已乎,临人以德,殆乎殆乎,画地而趋。迷阳迷阳(按:指遍地荆棘),无伤吾行。吾行郤曲,无伤吾足。”(《庄子·人间世》)战国时代,面对“殊死者相枕”“刑戮者相望”的现实,庄子也对社会性的非自然死亡充满了恐惧,有一种“全生”的渴望,于是他提出了“彼且为婴儿,亦与之为婴儿;彼且为无町畦,亦与之为无町畦;彼且为无崖,亦与之为无崖;达之入于无疵”之类浑浑噩噩、随声附和、随大流、滑头主义的混世哲学。魏晋南北朝时代,人们眼看着汉末董卓之乱、三国鼎立、司马篡位、八王之乱、永嘉南渡、北方十六国继立、南北分裂等人祸像拉洋片一样闪过,人的生命极无保障,“全生”之说更甚嚣尘上。有的“朝隐”、服食,信奉由方术发展而成的“天师道”;有的任诞、简傲、沉湎酒色,在社会政治问题上装聋作哑、装疯卖傻以全身免祸。正始名士、竹林七贤、晋代名流、南朝诸公都不同程度地有这些全身之术。其中,门庭高贵、学识超人、风仪特秀的嵇康,仅因是魏宗室的女婿,为篡权的司马氏所不容,就“性慎言行”,二十余年无“愠喜之色”,“始以饵术黄精,终于假涂托化”(参见《晋书·嵇康传》),但仍未免杀身之祸;有济世之志的阮籍因“天下多故”,也“口不论人过”“未尝评论时事,臧否人物”,号称“天下之至慎”,只一味饮酒,以“酣醉”自救(参见《晋书·阮籍传》《魏志·李通传》注引)。另一位竹林名士刘伶的“狂饮”更值得一提,《世说新语·任诞篇》载: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他是不见容于当世也不想见容于当世的。《名士传》说他:“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铲随之,云:‘死便掘地以埋’。土木形骸,遨游一世。”他写《酒德颂》,“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有一种强烈的生命短促感;认为醉后能进入“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之扰扰,如江汉之载浮萍”的境界,又透露了对现实的强烈不满。纵酒的目的固然明确,但“兀然而醉,慌尔而醒”之间,真有“无思无虑,其乐陶陶”的享受吗?我们看到的却是专制政体下一个在血腥气中颤动、挣扎的生命。其实,无论嵇、阮还是刘伶,他们在本质上或“性烈才”,或遇穷途而哭,是极正直、极敏感的。黑暗时代使他们只能这样来思考生死问题,只能采取沉默、托醉等方式来“全生”,也是极为痛苦的事。所谓“毁形废礼,以秽其德;崎岖人世,仅然后全”(《全梁文》卷二十九沈约《七贤论》),正是专制统治摧残人才、异化人性的写照。如果说企求自然生命的延长而不依靠科学,必然陷入愚昧、幻灭,那么,企求社会生命的延长而不仰仗社会斗争,也必然陷入痛苦,同样会感到幻灭。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沿着延长自然和社会生命这两条路线去思考生命问题,在当时都是无法得到解决的。

但是,这种宿命论又不同于服从外在权威的宿命论,这里的“天”不等于神化的“天”,而具有“天然如此”的意味。它没有“制之者”,而是“不知其然而然”地使人“自寿自夭,自穷自达,自高自贱,自富自贵”。它也不可窥测,无法迎合,“天之所恶,孰知其故?言迎天意,揣利害,不如其已”。因而用智再精巧,也不可能使吉凶不生、祸福兼尽。总之,这种“天命”,已不由自然、社会、道德、智力所决定,不由将它们抽象化、推尊化而设定的外在的“天”所决定,而是由它自身“昏昏昧昧”的本性所决定。这就引出了两种看法,一种是认为人应该“居若死,动若械”,“当死不惧,在穷不戚,知命安时”,对一切已发生的事逆来顺受;一种是认为人应该“随所为,随所不为”,“独来独往,独出独入”“胥如其志”地去生活,对将发生的事毫无顾忌,反正“天命”已定。的确,这种“天命”观放弃了一切“有为”,陷入了不可救药的悲观主义、蒙昧主义;但与此同时又抛弃了一切制约,鼓吹无所不为,倡导着盲动主义、放纵主义。深到极度的悲观与浪到极度的放纵原来是孪生姊妹。一方面,你可以过“衣其裋褐,有狐貉之温;进其茙菽(胡豆),有稻粱之味;庇其蓬室,若广厦之荫;乘其筚辂(紫车),若文轩之饰”的阿Q式生活;另一方面,你又可以或巧或佞、或愚或直、或冷峻或通达、或深藏不露或喜怒形于色、或疾言厉色或冷嘲热讽、或傲慢或委琐、或勇敢或怯疑、或随和或专横、或玩弄权术或孤芳自赏地生活,反正“其貌不一,而咸之于道,命所归也”。人类既然已被关闭在“命运之谜”的黑暗铁笼里,那么,就在这黑暗和混沌中各逞其志,恣意肆情吧!因此,紧接着《力命篇》和《杨朱篇》大力倡导把握当下肉体生命,尽极声色之娱就丝毫不奇怪了。

首先,它不相信长生,肯定“理无不死”“理无久生”,即使久生,处于古今循环的世界,重复人世的苦乐,也必“苦”无疑,“苦”不堪言。

其次,它认为心劳力瘁地追求生命的社会价值,为名、位、财货所缚也不值得。其中,为名而“苦其身,焦其心”最不合算。有人认为,为“伪”名的还能占到一点便宜,如相齐的田氏,“因有齐国,子孙享之”,尧舜伪让天下却“不失天下,享祚百年”;为“实”名的却毫无所获,如管仲“道行国霸,死之后,管氏而已”,伯夷叔齐,“实以孤竹君让,而终亡其国,饿死于首阳之山”,因为“为名者必廉,廉斯贫;为名者必让,让斯贱”。杨朱却认为,无论为伪名还是为实名,都失去了人生的“至乐”。他说:

百年,寿之大齐。得百年者千无一焉。设有一者,孩抱以逮昏老,几居其半矣。夜眠之所弭,昼觉之所遗,又几居其半矣。痛疾哀苦,亡失忧惧,又几居其半矣。量十数年之中,然而自得亡介焉之虑者,亦亡一时之中尔。则人之生也奚为哉?奚乐哉?为美厚尔,为声色尔。而美厚复不可常厌足,声色不可常玩闻。乃复为刑赏之所禁劝,名法之所进退;遑遑尔竞一时之虚誉,规死后之余荣;偊偊尔顺耳目之观听,惜身意之是非;徒失当年之至乐,不能自肆于一时。重囚累梏,何以异哉?

更重要的是,在个体生命的死亡面前,名一钱不值:

万物所异者生也,所同者死也。生则有贤愚、贵贱,是所异也;死则有臭腐、消灭,是所同也。虽然,贤愚、贵贱非所能也,臭腐、消灭亦非所能也。故生非所生,死非所死,贤非所贤,愚非所愚,贵非所贵,贱非所贱。然而万物齐生齐死,齐贤齐愚,齐贵齐贱。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圣亦死,凶愚亦死。生则尧、舜,死则腐骨;生则桀、纣,死则腐骨。腐骨一矣,孰知其异?

伏羲已来三十余万岁,贤愚、好丑,成败、是非,无不消灭,但迟速之间耳。

因而,“矜一时之毁誉,以焦苦其神形,要死后数百年中余名,岂足润枯骨,何生之乐哉”?结论是:

且趣当生,奚遑死后?

从心而动,不违自然所好;当身之娱非所去也,故不为名所劝。从性而游,不逆万物所好;死后之名非所取也,故不为刑所及。名誉先后,年命多少,非所量也。

将个体存在的“当生”“当身”之乐提到了相当的高度。

具体的生活方式则是,首先在思想上齐同生死贤愚贫贱且不考虑它们:

既生,则废而任之,究其所欲,以俟于死。将死,则废而任之,究其所之,以放于尽。无不废,无不任,何遽迟速于其间乎?

不逆命,何羡寿?不矜贵,何羡名?不要势,何羡位?不贪富,何羡货?

一切听其自然。其次,则应尽力满足肉体、感官的欲求:

恣耳之所欲听,恣目之所欲视,恣鼻之所欲向,恣口之所欲言,恣体之所欲安,恣意之所欲行。

这就叫作“肆之而已,勿壅勿阏”,也就是真正的“养生”“存我”。他们认为,荒于酒色,“唯患腹溢而不得恣口之饮,力惫而不得肆情于色”,“不知世道之安危,人理之悔吝,室内之有亡(无),九族之亲疏,存亡之哀乐,虽水火兵刃交于前,弗知也”,才是“真人”的生活。

据说,在思想上齐同生死贤愚贵贱就叫“天下无对,制命在内”,消灭了生命、社会的一切矛盾对立,生命就由自己掌握了;在行为上满足了肉体感官就叫“善治内”:“夫善治外者,物未必治而身交苦;善治内者,物未必乱而**逸。”因而,人不必为寿、名、位、货所束缚,应尽可能地“乐生”“逸身”“逸**”“放纵”。

《列子》此论,当然有极为荒谬之处。其一,如果自然和社会生命均因某种社会原因则无法保存,寿、名、位、货一无所有,又如何“且趣当生”,如何“乐生”“逸身”?“野人”“田夫”冬天只有阳光御寒,平日只有芹菜、苹蒿之类果腹,又如何纵情恣欲呢?看来,他们只有在生死线上、愚昧贫贱中“知命安时”了。所以,这不是一切人都可信奉的理论,而是只有统治者、剥削者可依行的学说,《杨朱篇》最后也只能落脚到这一点:“名固不可去,名固不可宾邪?今有名则尊荣,亡名则卑辱,尊荣则逸乐,卑辱则忧苦。忧苦,犯性者也;逸乐,顺性者也,斯实之所系矣。名胡可去?名胡可宾?”所谓“超脱”“逸乐”只对有名有利者而言。其二,据说持这种观点的人,既“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又“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而“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恣情纵欲的人,能“不取”天下而奉一身吗?对于贫困动乱的封建社会来说这只可能是幻想。其三,为满足肉体感官的欲望而生存,人又何异于动物呢?

然而,《力命篇》和《杨朱篇》的出现,却说明统治阶级中为数不少的人已对社会生产的发展、社会政治状况的改善感到绝望,也不再相信社会整体的进步,只紧紧地抓住个体的当下生命,无法无天地纵情恣欲,即使地球毁灭、死后下地狱、来世变动物也在所不惜!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封建“礼义”“名教”长期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结出的苦果,是封建统治用死的恐惧、生的苦难两相夹攻将人异化的结果。在这畸形的追求中,震颤着比冰和铁更刺人心肠的痛苦和绝望,也早早地奏响了封建社会的挽歌。但它所突出强调的“个体”“当下”“求之于内”,又隐含着反对以封建礼教压抑个性、以国家整体泯灭个体、以外在权威剥夺内在欲求的呼声。

此篇明万物皆有命,则智力无施。《杨朱篇》言人皆肆情,则制不由命;义例不一,似相违反。然治乱推移,爱恶相攻,情伪万端,故要时竞,其弊孰知所以?是以圣人两存而不辩。将以大扶名教,而致弊之由不可都塞……故《列子》叩其二端,使万物自求其中,苟得其中,则智动者不以权力乱其素分,矜名者不以矫抑亏其形生。发言之旨其在于斯。呜呼!览者不可察哉!

(《列子·力命篇注》)

他还指出,桀纣的逸**放纵,“尽骄奢之极,恣无厌之性,虽养以四海,未始惬其心,此乃忧苦穷年也”(《列子·杨朱篇注》)。

这就是说,无论“安命”无为,还是抗命肆情,都有弊端,人们应该“叩其二端”,得其“中道”。这个“中道”,便是既在精神上超脱生死贤愚贵贱,又在当下生命中寻求“适意会心”式的精神生活。而这,正是魏晋风度的特点之一。

4

所谓“适意会心”,指的是追求适合于自己本性的生活方式,对人生采取一种审美态度,在审美中享受生命的真趣。

古人对“适意”的“适”字的解释是耐人寻味的。《说文》:“适,之也。”段注认为,它与逝、徂、往等字的意义相近而又稍异,“逝、徂、往,自发动言之,适,自所到言之。”之,指的是一种自由自主达到目的的行为。它不同于“得意”的“得”,《说文》段注:“行而有所取,是曰得也。”尽管古人有时也称“适意”为“得意”,但猎取功名利禄的“得意”却从来没有人称之为“适意”。当然,它更不同于由“极陈”之义引申出来的“恣意”“纵意”“肆意”(《说文》段注)。

问题当然在于什么是人的本性。自由自足,是人的本质属性;在社会生活中养成的个性、志趣,也被称作人的本性。一般说来,魏晋间人认为“适意”即适合于人这双重本性。由于完全的自由自足在日常社会生活中难以实现,只能在审美的瞬间有会于心,因而,“适意”而外,他们更追求“会心”。至于听从命运安排,违反本性地去过束缚于仁义道德、功名利禄的生活,他们一般是不以“适意”称之的。因此,大体而言,追求自己爱好、满意的生活并力求精神超脱,是“适意会心”人生观的主旨。

形成“适意会心”人生观也需要思想前提。它们是:1。对个性生命的肯定和重视;2。对人自由自足的本质有所认识;3。不求诸于外而求诸于内,不求诸于不可能(如长生、全命),而求诸于生命的现实(“且趣当生”);4。认识到束缚于“名教”与恣纵于感官肉欲同样有害。而这些,在庄学、玄学和关于力命纵欲的讨论中,都已渐近解决,这种人生观的形成也就可说是水到渠成了。

(一)肯定个体的志趣、性格

先秦时代,孔子便有“各言尔志”的说法。弟子们各有应对,孔子虽有指点,也不苛求一律,因为他知道他们性格、志趣不同。而在那个时代,如有机遇,他们也是可以自骋其志的。但到两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士子们逐渐丧失了“信其舌而奋其笔”的勇气,“窒隙蹈瑕而无所出”(无往不利)的自信,不敢言志,不敢践履,也泯灭了个性。整个社会在专制统治下形成了“言奇者见疑,行殊者得辟”的气氛,于是,“欲谈者卷舌而同声,欲步者拟足而投迹”(扬雄《解嘲》)。人们只能人云亦云、亦步亦趋地跟着帝国喉舌说雷同的话,踏着帝国走卒的足迹走同一条路,谈何“各言尔志”?而魏晋期间,“各遂其志”之说却甚嚣尘上,如嵇康就说:

尧、舜之君世,许由之岩栖,子房之佐汉,接舆之行歌,其揆一也。仰瞻数君,可谓能遂其志者。故君子万行,殊途而同致,循性而动,各附所安。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