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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做了一回牧师(第1页)

学做了一回“牧师”

一关于婚典的话题

1。

在戏文里看到过许多回中国传统的旧式婚礼,表面上那是何等的红火喜庆。

新娘每每穿着鲜红的锦缎绣嫁衣,头上插满金步摇玉玲珑,再遮上一幅同样鲜红的垂着流苏的头盖,整个人就像一团火,在锣鼓喧天的喜乐声中,被花枝招展的喜娘引上堂,和新郎一起拜天地拜高堂,最后夫妻对拜,被送入洞房。

在电影里也经常看到西方传统的结婚仪式,却是和中国传统婚礼迥然不同的隆重而虔诚。

他们的新娘浑身不着一点红,反而身穿雪白的婚纱。他们的婚礼进行曲不喧哗却庄重,他们的新娘是由自己的父辈引领着走向圣坛,父辈亲自将新娘的手交给新郎,然后新郎新娘一起面对圣坛上的牧师,由牧师为他们证婚。

我虽是个非常倾心传统文化的人。然而,若拿中国传统婚礼与西方传统婚礼相比,我却更欣赏西方的传统婚礼,欣赏西方婚礼新娘的白婚纱,那样纯洁那样坦诚,欣赏西方婚礼进行曲的安稳与沉静,让人产生安全感,西方婚礼中的新娘虽然也遮着头盖,但那头盖是白纱做的,新娘能透过纱巾看到周围的一切,特别重要的是能够看见新郎的眼睛,新郎也能透过纱巾看到新娘的眼睛,他们互相能通过眼睛的对视感受到对方的心灵。而中国式的婚礼,罩在新娘头上的盖巾虽然华丽,却将新郎新娘的视觉阻隔。比如(红楼梦》中,倘若没有新娘头上的那块红盖头,王熙凤恐怕再精明也无法实施她那绵里藏刀的掉包计了吧,而我最欣赏的是西方婚礼中的牧师证婚一节。

牧师这一角色,本就代表着公正无私和神圣,而新人们要当着他的面说出自己对爱情的承诺,倘若那一刻他(她)心中对这份承诺稍有犹豫,那“愿意”两字恐怕很难说出口的。

当然,曾经做出过的承诺日后也有可能产生变化,可是这承诺毕竟使这段婚姻有了纯洁美好的开端。

2。

我们曾经好几次听公公婆婆讲述他们五十多年前在苏北抗日根据地结婚的情景。

那时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刚刚取得胜利,新四军军部颁布了一项政策,凡符合“285团”条件的同志可以结婚了。所谓“285团”,即年龄在28岁以上,参加革命时间在5年以上,职位在团级以上。当时公公符合了这个条件,他与婆婆的恋爱分分合合也久经考验,便打报告申请结婚。组织上批准了他的申请,并下调令将婆婆从临近的区调职到公公所在的区。那天傍晚,公公到船码头接了婆婆。当晚,他们买了一只老母鸡,请周围一起工作的同志们吃了一顿晚饭,这婚就算结成了。次日清晨,起床的军哨吹响,他们照常起来操练。

抗战胜利后,许多如公公婆婆般的革命战士都趁那个当口结婚,我的父母也是其中的一对。

这些献身于民族解放事业的战士,匆匆完成了他们的人生大事后,便又有新一轮的战斗等待着他们了。他们的婚礼一般都不拘礼仪,简单朴素,他们经过严酷战争岁月考验的爱情,再不需要任何外加的东西渲染烘托了。

3。

记得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父亲带我去参加他单位里一位美术编辑的婚礼。

那时正值我们国家遭遇三年自然灾害,物质贫乏,老百姓日常生活用品都凭票证定量供应。所以,那时的婚礼也是提倡从简操办的。

我记得婚礼是在机关大礼堂里举行,来宾们沿墙围坐了一圈,面前的长条桌上散布着一些糖果和花生米。领导致词,新人们介绍恋爱经过。然后有个游戏,就是用一根细麻绳拴了只红苹果,让新郎新娘一起去咬,大家笑得前俯后仰的。

接下来,留声机就播放俄罗斯的歌曲,大家(大人们)都随着音乐翩翩起舞。

我记得新娘是位空军战士,婚礼上仍穿着军服和藏青蓝的裙子,脚下是黑亮的长筒靴,十分英武俊秀。她和新郎跳快三步,在场子里转圈子,裙摆转成盛开的喇叭花,煞是动人。那场婚礼给我的印象很美好,让当初仅有13岁的我感受到爱情的纯洁和透明。

4。

现时代年轻人的婚礼,集中西方传统之精华于一体,精致豪华的结婚照,动辄几十桌的婚宴,新娘一套又一套的精美礼服,自始至终跟踪拍摄的摄影师,等等等等,场面恢弘,花样叠出,且有与时俱进愈演愈烈的趋势。

传统戏《盘夫索夫》里有严兰贞“十里红妆到邸门”的句子,但与现今年轻人的婚礼相比,权倾朝野的严宰相恐怕也要瞳目结舌了。

一般来说,我的公开立场是反对如此豪华铺张的婚礼的,我总觉得真正两心相印两情相悦的爱情何必大肆宣扬?何必铺金缀玉地装饰?譬如我的公公婆婆们,两袖清风地走在了一起,从此就没有松手,踏踏实实地走过了半个多世纪。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代沟”吧?年轻人认为爱情是多么美好,当然要尽情地张扬,为爱情筑一个安乐窝,花多少钱都值得!坦白说,从一的立场,我内心深处是多么羡慕现今婚礼上的新娘啊!皇后般的高贵,公主般的典雅,被那个爱你的男人深情地注视着,被双方的长辈们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这难道不是每个女人心底的最想么?

横比比,竖比比,总是我们这辈人在那个特定年代举办的结婚仪式最乏味,最没有色彩了!

我们运气不好,当我们到达婚龄的时候,我们国家正处在一个最压抑感情最束缚思想的年代。就先看看我们的结婚证书吧,薄薄的小小的一页纸,一半却套红印着毛主席语录。这便是那个年代最鲜明的印记。

记得我们从山区调回上海时已经二十六七了,我们就想着快点成家,恋爱三四年了,这也是人之常情吧。不巧我的恋人被卫生局抽调去参加二号病的预防治疗科研工作,具体任务是在奉贤乡下采水样,为科研人员提供样品。

这个任务很艰苦,夏天,河道小港中都是蚊子。恋人说,他的皮肤硬,在山区时蛇都不咬,这回却被奉贤的蚊子叮得一片红肿。冬天,海风凌厉,脸颊唇角都裂开了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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