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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2页)

“我要挂电话了……你五分钟后到这儿。”

我挂断了电话。

在等安迪的时候,有几个行人从我身边走过。曼哈顿区的治安情况肯定没以前那么好了,不过好在纽约依旧是座不夜城。同时,它也是这样一座啥也不在乎的城市:“看啊,我操心的土地,你的目光所及,它是多么的贫瘠。”过路人扫了一眼雕塑,然后继续前行,我差点可不就是这样。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在忙点什么。曼哈顿是够安全,但这并不意味着凌晨三点,一位23岁的女性独自站在街头不会遭到随意的骚扰。

在接下来的几分钟,我得与这座雕塑待一会儿。曼哈顿从来不会黑漆漆的,周围的灯光很明亮,但四周倒影重重,雕塑又这么大,让我不太能够理解它。它真的很大,可能有几百公斤重。我取下手套,戳了它一下,发现接触到的金属居然不冷,这让我很是吃惊!确切地说,也不暖,但很硬。我敲了一下它的盆骨,却没有听到期待的叮当声,而更像是“砰”的一声,然后是低沉的嗡嗡声。我开始想这是艺术家有意为之吧……是想让纽约人与这个物体互动……去发现它的属性。上过艺术学校的人就是这样,总是会去思考目标和意图。看见艺术品——评论艺术品,简直就是我们这类人的默认状态。

最后,我停止内心的评论,就只是接受它,并开始真的喜欢上了它。我并没有仅仅把它当作其他人创作的作品来看待,而是真心喜欢美好的艺术……就是欣赏作品本身。它与我以前看过的作品非常不同,采用“变形金刚”这个题材,也真的是很勇敢。就像让我做一些看起来像机械机器人的作品,我会感到害怕,因为没有人希望自己被别人与主流的事物相比较,这是最糟糕的结局。

但这件作品的内涵更加丰富,它像是来自一个与我之前看过的作品完全不同的地方,不管是雕塑,还是其他什么的。我完全沉浸其中,直到安迪从后面把我拍醒。

“这他妈的……”他背了个背包,挎着三条相机背带,还拿着两个三脚架。

“是啊。”我回答道。

“这东西——酷毙了!”

“我知道……,可怕的是,我几乎错过它了。我刚才只是想着,‘哦,这又有一个他妈的酷炫纽约作品’,然后继续走我的路。但我突然想到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或看到过这样的东西。然后,你知道的,你一直在找有轰动效应的事情,我就想着你可能想来点独家新闻,所以我一直替你守着呢。”

“你是说,当你看到这个又高、又大、又美的作品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安迪·斯堪姆特!”他一边说,一边用拇指戳着自己皮包骨头般的胸部。

“呵呵,”我调侃道,“其实,我就是想着帮你个忙,这就是了,所以你也许应该感谢它?”

安迪听了有些泄气,然后递给我一个三脚架。“好吧,先把这些东西架起来。我们得赶在‘第六频道’的人员醉醺醺地意外发现它之前,抢先一步拿下独家新闻。”

五分钟后,相机就架好了。由电池供电的摄影灯发出刺眼的光芒,安迪把麦克风夹到了领子上。他看上去没有在学校时那么呆了,不再戴蠢蠢的棒球帽,也不再留那乱糟糟(或者说不同寻常)的发型,而是换了一头小卷发,很配他的脸型。可是,尽管他高出我二十多厘米,与我也几乎同龄,他还是看上去比我小五岁左右。

“阿普丽尔。”安迪说道。

“嗯?”

“要不你来吧。”

我不知道咕哝了些什么作为回答。

“我指的是你站在相机前。”

“哥们,这是你的梦想,可不是我的。我可对YouTube屁都不懂。”

“我的意思是,就是,呃……”回过头来看,我想可能他那时就有些觉得这真的会是一件了不起的事。虽然关于这一点,我从来没有问过他。当然,当时没想到有多么的了不起,但的确是件大事。

“嗨,可别以为你让我成为网红,我就会喜欢上你。我又不想出名。”

“好吧,可你又不知道怎么操作相机。”我能感觉到他在找借口,但又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我不懂在相机背后该怎么操作,可我更不懂在相机前面该怎么做。你和杰森一天到晚都在网上混,而我勉强有个脸书的账号。”

“可是你有Instagram(也称照片墙,是一款移动社交图片分享应用。——译者注)的账号。”

“那不一样。”我傻笑道。

“不是吧。我很清楚你对自己在Instagram发的东西很在意,你不是在胡闹。阿普丽尔,你生活在一个数字化的世界,你是一个数字化的女生,我们都知道要如何去表现自己。”哦,安迪这么的直率,愿上帝保佑他。当然,他是对的。我试图对社交媒体表现得不屑一顾。事实上,我也的确更喜欢逛美术馆,而不是在“推特”(Twitter)上打发时间。但其实,我也并没有自己想表现的那样超然世外。对于各种精心打造的互联网人设,我感到厌烦,而其实这也是我精心打造的互联网人设的一部分。即便如此,我觉得我俩都能感觉到安迪扯得有点远了。

“安迪,你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就是,”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就是觉得,如果是你的话,会让艺术家感觉更好一些。我他妈的像个混混,我知道自己长啥样子。人们不会把我当回事的。而你的打扮,你的颧骨,都让你看起来就像个艺术家。你是那种一看就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人,而你的确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美女,你的口才是很好的。要是我来的话,肯定会成为一个笑话。再说,你是发现它的人。所以,我觉得你站在相机前更合适一些。”

与我的大多数设计专业同学不同的是,我有很多对美术的思考。要说设计与美术不同在哪里?嗯,我认为,美术更像是一门自我存在的艺术,美术追求的是其本身;设计是做其他事的艺术,设计更像是视觉工程。在学校,我一开始聚焦的是美术,但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决定换个专业,因为也许有一天,我想找份工作。所以,我转到了广告学,可是我很讨厌这个专业。于是,又换了几次,直到我最终屈服了,选择了设计专业。可是,相比学设计专业的其他同学而言,我依然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关注曼哈顿区域内的美术场景。这也是我为什么无论如何也要待在这座城市的部分原因。这听起来傻乎乎的,可是作为一位生活在纽约市的二十出头的女性,这一点让我觉得自己有分量。即便我没有在搞真正的美术,但至少在这座城市里,我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彻底远离我父母平淡无奇的挤奶设备事业。

最后,安迪没有一点妥协的迹象,而我也判定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我把麦克风夹在了我的衬衣里……麦克风线因安迪的体温让人感觉暖暖的。灯光亮瞎了我的双眼,让我几乎看不到镜头。天气很冷,寒风飘起,我们独自站在人行道上。

“你准备好了吗?”安迪问道。

“把那个麦克风给我。”我一边说,一边指着地上打开的包。

“你的厕所加急了吧,你不需要另一个麦克风。”

我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但后半句是懂的。“不,我需要,嗯,用来做道具……,这样,我可以……采访它?”

“啊!酷!”他把麦克风递给了我。

“准备好了。”我说。

“好,开始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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