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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宗元(第2页)

接着,我们听得烂熟的俄罗斯又出现在眼前:莫斯科、红场、列宁墓、湼瓦河、彼得大帝石雕、伟大俄罗斯作家托尔斯泰的故居……这些在书中了解到的东西是多么激发起我们想亲眼一见的强烈欲望!

接着,美利坚合众国向我们走来!美国,这个神秘的国度,这个帝国主义,这个坏蛋,它到底像什么样子啊?他们的人民都流浪在街头吗?怎么美国纽约有那么多的高楼大厦?帝国大厦,这个纽约的地标,说是有四百多米,一百零二层这么高!天啦,可能把脖子扬翻都看不到顶哟?还有自由女神,美利坚合众国的象征,据说还是法国人建造后运到美国安装竖立起来的,怎么办到的?宗元和我读得目瞪口呆,这才真的是一个新大陆!

我俩都去过美国,都见到了自由女神像

“刘明琼,我们两个以后到纽约去,去看那里的自由女神像,一定要在那个女神像底下照张照片”!我惊奇地望着她,一时说不出话来。她的想法太出我意外了!太大胆了!要知道,那是在1968年。我们怎么到美国?怎么到纽约?去得到吗?这不是异想天开吗?惊讶之后,我慢慢沉下气来,卷入与她的热烈讨论之中。我们谈啊,谈啊,谈啊……谈些什么我已经完全忘记了,但只有一个念头深深地铭刻在了我们的心中,那就是:今后一定要到纽约去,一定要去看自由女神像!于是,我们开始了自学英语。

我们不知在哪里找到一本心理学书籍。那本书介绍了著名的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的遗忘曲线及与之发明的艾宾浩斯记忆法。艾宾浩斯认为,人的记忆在最初最容易忘却。因此,如果在记忆之后的几个小时或几天之内重复这个记忆便能使之强化,强化到一个程度便能使这个记忆固化下来成为永久的记忆。比如说一个英语单词,你初记了它,如果不及时复习,很快就忘记了。如果你按照艾宾浩斯的遗忘曲线进行复习强化,那么,你就能大大地提高自己的记忆效率,让“临时”成为“永久”。

我俩那时又找到一本英文的原文书籍,那是我永不会忘记的一本小说,美国无产阶级作家杰克·伦敦写的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这本小说描写了主人公如何从一个在社会最底层挣扎讨生活的年轻人,因为一次偶然事件,救了上流社会法官的女儿露丝,从而窥见上流社会生活的高贵优雅。这个年轻人爱上了美丽而又有风度的露丝,他发誓要努力奋斗,进入露丝所在的社会阶层。这个年轻人、马丁·伊登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终于成了一位著名的作家。但因当初嫌他贫困将他拒之门外,后又因他出名而趋之若鹜的露丝及她的父母,让马丁彻底看穿上流社会的无情与虚伪。他想回到自已原本的阶级,但却发现自己已经回不去了。绝望中,马丁沉入寂静的海洋,永别了喧嚣的尘世。

这是第一本我俩读的英文原著,不,我不应该说“读”,确切地说,是苦苦“啃”的英文原著。当时,我们虽然已经读到高中二年级,但是我们的英语水平真的是非常低下。初中三年,学的基本上是workers,peasants,LongliveMao!这些简单的东西。进入高中后,我们的英语课本也没有深多少,和现在的学生的英语水平相比,我们的水平简直就是小学生!

虽然如此,我和宗元比起其他的同学来,还要算优秀的,所以才有前面说的到高年级去表演朗读。现在,既然有了将来到美国去看自由女神像的宏伟目标,现有的水平绝对大大不足,因此就要苦攻英语。首先,我们就需要积累英语单词,因为英语单词掌握的多寡直接影响到阅读。

于是,我们开始了那一段“艰苦卓绝”的努力,那既长又短的几个月时间的单词记忆大战!

我们将每一页书上所有的生词记在一张张薄薄的小纸条上,在纸条的反面写上中文意思,偶尔也注上音标。因为我们的目标是先记单词的意思,在发音上暂不作要求。这真的是一项十分巨大的工作,因为我们读的每一页书上都有几十个不认识的词,也就是说我们只认得很少量的几个词,绝大部分都是不认识的生词。但这并没有击退我们前进的勇气,我们耐心地查英语字典,把每一个生词写在字条上,正面、反面,一丝不苟。然后将这些生词按照艾宾浩斯遗忘曲线的方法进行记忆。

我记得,那时我俩每天都要记一大叠字条上的词汇。《马丁·伊登》这本长达五百多页的英文原著小说就被我俩一页一页地啃,读每一页开始的感觉都是像在云里雾里,不懂意思。但查了字典、记了生词以后,那一页书的意思逐渐变得清晰起来,虽然有时候也需要连蒙带猜,但毕竟知道大概是什么意思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俩沉浸在记忆、阅读、进步的喜悦之中。大概三个多月之后,我们终于啃完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同时也基本上记住那起码上万个英语生词。这时,当我们看到从前视为艰深的英文原著简写本,一下子觉得,怎么这么简单!这就好比一个人开始就选择爬一座最高最崎岖险峻的山峰,费尽全力,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爬到了山顶;于是,再看其他的矮一些的山,就真是“一览众山小”了!

我至今都万分感谢与宗元相处的那段时光和学习经历。因为这段学习经历让我有了“世上无难事”的认识和底气。这个记忆方法后来又用到我带着小孩考大学的各科复习当中;用在我跨专业、跨学位、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好几门教育课程的学习,报考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复习中。虽然那次考试因差了三分落榜,但已经给主考部门及导师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鼓励我第二年再考。但是,第二年,即1988年,我被国家教委选派到了加拿大学习。

同时,在我以后的教学生涯中,我也反反复复地把这个方法介绍给我的学生。同时,我还广泛阅读,寻找各种各样的记忆方法,减轻学生们对记忆的畏难情绪。比如“联想法”、“吃葡萄一串串”法(我的搞笑说法)、“情景法”等等等等。记得当高三学生的班主任,我带着他们复习历史,我让学生这样记马尔代夫的首都:你们说马尔代夫是什么意思嘛”?“马尔代夫就是“马儿”代替人(“夫”)做事情。你们说哪个累呢?”学生们齐喊:“马累!马累!”这样记的东西,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除了啃英语,我们还阅读和探讨其他的许多书籍和问题。比如英国著名生物学家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的“用进废退”学说、达尔文的“物竞天择”“丛林原则”,还有苏联生物学家米丘林的学说。同时,由于宗元的五哥是重庆二十九中高三学生中难得的佼佼者,他在自学研究理论物理。因此,我们也常常听他讲那些艰深的物理学说,比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量子力学》等等。他的学识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讲解让我们隐隐约约地知道了时空的奥秘、宇宙的起源、量子力学、黑洞、时间和空间到底是什么……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们充满好奇。当逍遥派的那段时光是我们的知识技能得到极大提高和延展的时光,两个好奇的“探索者”就这么到处找书看哟,囫囵吞枣地读哟,天上地下的互相探讨哟……那真是一段难忘而意义深远的时光!

另外,一本偶尔得到的书还让我们知道了一个从不了解,比“相对论”、“黑洞”还要神秘,吸引力还要大得多的知识,那就是“性”的知识。

说来好笑,我们那时已经是十八九岁的年龄,如果放在现在,哪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还不知道“性”是怎么回事!好些年轻人恐怕早已经偷吃过禁果了。但在那个年代,我们从没受过这方面的教育,根本不知道小孩是从哪里来的。一般当妈的会说是从胳肢窝里出来的,但我曾经怀疑过从那里出来的可能性。我自己想象和认为,是在妈的肚子上划一条口取出来的。至于肚子里怎么会有小孩,我就从来没往深处想了。

有一天,我们全家到六姑妈家做客,大人们通常是龙门阵摆得热火朝天。我坐在挨书架很近的椅子上,觉得没有事干,于是就翻翻书架上的书。架子上面的两层是马恩列斯选集,厚厚一本本的,我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就往架子下层打望,发现有一本薄薄的书,我便扯了出来,一看书名:《性的知识》。当时我就扑哧一笑:啥子书啊,字都写错了!我以为应该是《信的知识》,教大家如何写信。但当我打开书,我一下子呆住了:“男女**构图如下……”,“经期卫生”“**"“男女的**”……

我的脸一下子燃烧起来,自己觉得飞红滚烫,心子跳得咚咚咚咚!我赶紧环顾四周,看有没得大人注意我。还好,没得哪个在看我!我眼睛盯着他(她)们,手悄悄地把这本书往身上移。没带书包,口袋也太小,装不下,我就悄悄把裤腰带解开,把这本书塞进裤腰,然后把裤腰带紧紧系上。

完成了这一切,我松了口气,但是却再也没有心思待在姑妈家里。我一门心思地盼老辈子们快点散会,赶快回家!回家找个角落,或者在外边找个角落,好看这本我心急火燎立马想要看的书!

仍然保持着天真和纯洁

我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把这本书一口气看完,于是马上去找宗元,把这个秘密分享给她。宗元的感受恐怕跟我一模一样!于是,这下子有了一个更为新奇,更加重要的探讨话题。我俩反复地想象和探讨到底是用何等方式完成那神秘的动作。我们一直想的是双方各在一头,然后向中间靠拢。但是,我们觉得这个动作太费力气了,而且碍手碍脚,怎么也不像能够完成的样子。探讨来探讨去,始终不知如何,结果不了了之。

那时候,我们把毛主席完全神化了,因此有些如普通人的生活问题在我脑中得不到答案。于是总是让我好奇和不安。我本来想问宗元,因为只有对她,我还有提出问题的可能性,但终因毛主席在我心中的神圣地位而没有提出。我写这些真实而又可笑的事情,是想说明,那时的我们,也就是年轻人,是多么幼稚!多么天真无邪!我觉得,过去的年代虽然让我们孤陋寡闻,然而也让我们保留了一颗纯真的心。这是非常宝贵,而如今的年轻人又非常缺乏的!

除了读书、学英语、探讨问题,我俩不知怎么又迷上了拉提琴。音乐本来是我的最爱,因为父亲的那一部英国造的核桃木的留声机和许多外国唱片及京剧名家的唱片所带来巨大的影响,我崇拜那些搞音乐的人。

我俩都是说干就干的角色,于是,她弄来一把小提琴。我的运气没她那么好,我只弄到一把只有两根弦的中提琴,我们俩就开始练习拉提琴。没有老师指教,但凭着热爱和冲天的干劲,凭着一本霍曼的《小提琴基本教程》我俩苦练不止。我当时的想法是:我一定要拉出个样子来!中提琴只有两根弦,我就练弓法,练只需要两根弦的简单曲子。

应该说,在艺术和运动方面我比宗元强,而在理科,在逻辑推理方面她比我强多了!我常常想,如果我们没有碰到这场**而是正常地完成高中教育去考大学,宗元一定能考入一个顶尖的理工科院校。我甚至认为她如果有机遇,加上她的勤奋,她甚至是国家工程院院士之类的角色。她的聪明,思维的宽广和大胆真不是一般女孩子具有的。

宗元的甜美相貌及她独具的魅力让许多男生青睐她。那时,她曾遇到两个比她高一年级的男生的追求,在好奇之后她立即感到这都不是入眼的角色。作为朋友,我就跟她一起出谋划策,想法摆脱他们的“痴心妄想”。应该说,这是做得很成功的。后来,追求她的都是优秀的人,但老天爷让她跟当时的清华大学学生许惠林走到了一起。

我的《到北京去(下)》一文中的许惠林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被保送到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读博士,宗元随后去多伦多伴读。她和惠林在加拿大打拼多年,终于过上中产阶级的舒适安定的生活。但我1988年夏天去多伦多拜访他们的时候,两人正处于艰苦的奋斗阶段。宗元跟我讲起资本主义种种的盘剥,讲的时候怨气冲天。因为生计,骄娇二气均十分突出的宗元居然做过在餐馆洗盘子洗碗,帮别人做清洁擦地带小孩等多种艰苦的工作。她后来谋职到多伦多一个高级中学当老师,教学生计算机课程,直至退休。我在想,这不知花费了宗元多少的聪明才智。宗元终究是一个强者,艰难的环境是不能把她压倒的。

前不久妹妹传给我一个视频,妹妹和妹夫在美国的佛罗里达与宗元、恵林团聚。他们去坐一艘游轮,游轮上惠林和许多白人朋友一块儿跳舞。一会儿后,惠林邀请宗元共舞。宗元从座位起身走向惠林,他俩共同欢快起舞。这是许多年后我第一次看到宗元的影像。只见她身穿年轻人的短裙,身材仍然如旧,一点没有发胖。相貌肯定变老了,但视频看不清楚。看她那身段和穿着,你无论如何想不到她是两个可爱孙子的祖母!

我忆起年轻时的宗元,风情万千,她让我想到陆小曼。她没有陆小曼的风流韵事,也不像陆小曼是艺术之才,但却有极高的情商。她是唯一一个我见过的,可以用“妩媚”二字来形容的女子。她有时甚至有“妖娆”的瞬间,但这如孔雀开屏,一刹那即刻合上羽翼。一个智商和情商都超凡的宗元怎么能不引起若干男生的追求?虽然面对那些追求她只能深藏在心底。

我曾经怨过宗元,她热情万分地想要我成为她家庭的一员以至让我错过了我应该跟随的人。从此,我就像错扣了衣服的第一颗纽扣似的,始终在婚姻上是扭起不顺的。直至现在我才明白,上帝是有它的安排的。如果不是这样,我怎么会有后来的追求、努力和精彩人生!就如一位知名作家所说,来到这个世上,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对得起这一生了。

我现在想做的就是把我的经历用故事的方式讲述出来,让现在的年轻人知道我们曾经怎样的快乐过、痛苦过、努力过、奋斗过、成功过、失败过、迷茫过,最终清醒过来。我想让年轻的朋友们吸取我们的教训,避免我们犯过的错误。同时希望他们学习我们这代人的长处和艰苦奋斗的精神。

感谢宗元那时与我亲密的陪伴,让我们俩度过青春期及人生最有意义的岁月。同时,这段人生的体验又让我转化在自己后来的教育教学之中,使我的学生们也得到益处。

好的友谊是良师,它滋润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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