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小就是孤儿,为了活下去,吃过草根,啃过树皮,跟野狗抢过食。后来被流寇裹挟,见惯了人间的丑恶和血腥。
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这样的话。
当将军?当英雄?
这些词,对他来说,太过遥远,太过虚幻。
但是,“顿顿有肉吃”这五个字,却像是魔咒一样,死死地吸引着他。
他己经不记得,自己上一次吃饱饭,是什么时候了。
他看着那只烤得金黄的羊腿,喉结不受控制地滚动了一下。
他饿。
饿得快要发疯了。
最终,对生存的渴望,压倒了一切。
他没有去拿那把可以结束他性命的刀。
而是伸出那只没有受伤的手,颤抖着,抓起了那只比他脑袋还大的烤羊腿。
然后,他就像一头饿了三天三夜的野狼,张开嘴,狠狠地咬了下去。
他吃得是那么的用力,那么的狼狈,满嘴都是油,眼泪和鼻涕混杂着肉末,流了满脸。
他一边吃,一边哭,发出一阵阵压抑的,如同小兽般的呜咽。
周围的士兵们看着这一幕,心中都有些不是滋味。
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曾有过这样饿肚子的经历,都明白那种为了活下去可以放弃一切尊嚴的感覺。
姜瓖静静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他知道,当李定国选择拿起羊腿的那一刻,他就己经赢了。
李定国狼吞虎咽地啃完了大半只羊腿,又抓起酒囊,“咕咚咕咚”地灌了几大口。
烈酒入喉,呛得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小脸涨得通红。
吃饱喝足之后,他用脏兮兮的袖子擦了擦嘴,然后,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他捡起了地上的那把绣春刀。
但他没有抹向自己的脖子。
他双手捧着刀,走到姜瓖面前,再一次“扑通”一声跪下,将刀高高举过头顶。
他没有说话,但这个动作,己经说明了一切。
姜瓖笑了。
他接过绣春刀,然后伸出手,将李定国从地上拉了起来。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姜瓖的亲兵队长!是我选锋营的未来!”
他拍了拍李定国瘦弱的肩膀,然后转头对所有人大声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