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
任从舒被问的脊背一直,站军姿似的。
他什么人都不怕,面对谁都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但他感觉自己有点怕陈有津。
真是荒诞。
任从舒,喜欢谁就怕谁,这还得了了。
衣袖下的左手拇指掐着食指。
任从舒飘忽着视线,望着小卖部摇摇欲坠的灯说,“很危险。”
“我没打算救你。”陈有津冷冰冰地告诉任从舒这个事实。
“我知道呀。”任从舒笑了。
“几天没见,曹少爷变得以德报怨了。”
陈有津无声打量,又用那种能将人看透的眼神逼着任从舒与他对视。
任从舒站直,人变得更紧张了。
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转移话题,“他们不会追过来了,你要是回家的话,穿过这个小卖部一直往前面走就可以到街道,很近。”
这句话有问题。
陈有津变得警惕,“知道我家在哪?”
“……”
任从舒蹙眉在陈有津看不见的地方蹙眉。
他尽量让自己挽回的自然,“不是,不知道,那是主街,离哪里都很近。”
陈有津瞳孔印着任从舒被刮伤的脸上,那副表情实在像只被虐待后又落水的恶宠,头发有些湿,鼻梁,脸侧擦伤都浸了血,看起来像要主人摸一摸。
曹野是傲慢张扬的,面前的人乖的好像让他跑五百米去买瓶水回来都可以。
人的气质怎么能在几天内如此翻天覆地。
陈有津往任从舒面前走近一步,任从舒紧张地后退。
他似乎觉得有趣顺着任从舒后退的步子逼的任从舒退无可退,最后一步陈有津的鞋子碰到任从舒的白鞋。
任从舒没躲,拿脚尖故意碰了过去。
秋风送爽,温柔中带着杀意。
他听见陈有津问。
“因为换了腺体,所以人也会像对方那样变得善良好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