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即地狱,还好坑的主要是编辑们
让我们小谈一下编辑一本书的过程吧。
别看到这儿就走了。是的,我知道编辑听起来很无聊,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你可以说编辑工作很讨厌,很痛苦,很滑稽又很丢人,但说无聊是绝不可能的。我的额头上有一个小小的、一辈子都不会消的包。它是我在编辑我的书时,在桌子上生生撞出来的。整个编辑的过程简直是太荒唐了(主要因为这是成熟的大人们才能做的事吧,我胜任不了),弄得我都开始做笔记了,如若有一天我开始相信那些不实宣传,竟然觉得我都能称得上是个有才能的作家,我还得回头看看这些笔记。
所以……说回编辑。首先,有大量不同的编辑能帮你解决各种疑难杂症。我有一个主编,一些文案编辑和法律编辑,四个帮我读手稿,告诉我哪里写得不合理的朋友,以及住在我电脑和手机里的松鼠们,它们帮我做拼写检查,会自动把“我这会儿就在酒吧里泡着(marinating)”改成“我这会儿正在酒吧里**(masturbating)”。直到第二天我才注意到这个自动改正。但我已经群发了。没人纠正我,也没人还愿意和我握手了。
对不起。我又偏题了。我觉得这得怪我的编辑,或者说怪我缺一个编辑,因为这种事,我只需要点儿治疗多动症的药和松鼠们的“帮助”就成了。
编辑时,我非常喜欢亲自上阵。因为我常常重写,所以我有成千上万页的文章永远也没法儿重见天日,即使有些文章我很喜欢。我通常也会在提交稿件之前删掉一半。这让我的文字更简练,我知道你可能不这么认为,毕竟我在其他章节里写满了作茧自缚的流水句[1],但我向你保证,要是我没把那些过分疯狂的内容给删掉,读起来会更糟。
我以前以为编辑也是这么干的。事实上,当我还在写我第一本书的时候,一个非常成功的编辑对它很感兴趣。然后我说:“用不着,谢谢。我知道该怎么用标点符号。”这完全是在撒谎,也显示了我无可救药的愚蠢,因为我当时还不知道,原来你的编辑是代表出版社向你买书的,而且还会帮你把它写完。我以为编辑是你花钱雇来,改写你狗屁不通的文字的。从我的错误中吸取点儿教训吧。
幸运的是,我后来找到了一位很棒的经纪人,尼蒂·马丹,她帮我找到了一位完美的编辑,艾米·艾因霍恩,在她们俩的帮助下,我的书才成了现在的样子。好多个月里,我的书稿被来来回回地修改,各式各样的编辑们在稿纸边缘的空白处写评语,一直让你改到你觉得这本书已经完美无缺了。然后这本书出版了。你会突然发现一个没被发现的错误,你这才确定这本书的确是你写的。
在编辑的过程中,我根本分不清那些写评语让我修改的编辑谁是谁。但那些改动太过混乱与诡异,于是我专门做了详细的笔记,因为其中有一些常常比本来的故事还要有意思。有些人读了这一章后,会为我的编辑们感到非常难过。这很合理,所以你应该给他们寄点儿饼干和伏特加。但从另一方面来讲,正是因为有像我这样的人,才能保证他们永远不会失业,而且泡酒吧时总有些精彩的故事能讲给朋友们听。如果他们没在**的话(可能吧),自动拼写更正系统,真是太谢谢你了。
我在还没编辑的手稿上写给编辑们的笔记:
·“这里应该放一段字。我还没有搞清楚应该放什么字,但从本质上来说不就是27个字母[2]来回变吗,我只是还没决定好该怎么排列组合而已。”
·“这地方我写了些激动人心的东西,然后猫拔掉了我电脑的电源。但这真的是太太太太太好了。我们能不能就把一句‘你会喜欢这个的’放在这儿就行了?”
·“我能在这里插入一段视频吗?关于一个快乐的山羊宝宝?因为人们喜欢这种鬼东西。我从来没见过电子书或平装书里有视频插入的,所以这将是个革命性的突破。我们应该开创先河。”
·“在这一部分,我可以很容易地用一个非常诙谐且略显堆砌的词来切入我的观点,只是我现在真想不出来,因为苦杏酒很好喝。”
当我在写我的第一本书时,一位编辑寄给我一张速查表,上面列着编辑文章用的速记符号,她告诉我不要害怕“stet”,然后我就问:“你是想说‘抄袭(steal)’吗?”因为这个建议听起来很古怪,而且编辑竟然会拼错字,这也着实让人生疑。这该不会是个考验吧?接着她说:“不,‘stet’是被动虚拟语气,源自主动语态第三人称现在时的单数虚拟语气,用来表示一个被标记了的改动应该被忽略。”然后我说:“你用的是你凭空捏造的语言吗,没人听得懂啊,你这个巫师。”她笑了,但我可是很把这当回事的。所以我查了一下,发现基本上如果有人在你的手稿上标注的评语是错的,你就可以写上“STET!”,而且它的意思是“让它待在那儿”。在我的脑海里,只有摩西或邓布利多这样权威的人物才能这么喊。但在这本书里,大多数情况下它的意思只是:“是的,我知道这一块儿写得乱七八糟的。但这种乱七八糟是故意为之的。是为了艺术的考虑。”那通常是一个让英语老师想要自刎的流水句,或者是我胡编乱造的一个单词,我只是想赌一把,看看它能不能被收录到字典里,或者故意用错语法,因为有时候这么胡写更好玩。“Stet”是我最喜欢的动词,有了它,我的生活就像是开启了烘干机模式一样简单。Stet=Yes,乱七八糟的,但我喜欢那样。
&的真实案例:
现在是下午两点*,我还穿着睡衣。维克托因此一直冲我大声嚷嚷,所以我把所有的睡衣都扔了,从此开始穿着舒适的裙子睡觉,这样我就时时刻刻都着装得体了。Stet。
&flix的那么多剧,它却总是用一句充满审判意味的信息“你还在看吗?”问我是不是还活着。Stet。
客房浴缸里有五只寄养的小兔子,维克托还没发现它们。像风一样STET,浑蛋!
但有时你没法儿靠着stet蒙混过关,因为编辑有时候要比这困难得多。这就是为什么我收集了一系列与不同编辑的对话,它们就写在这本书的空白处。这些编辑是谁?有时他们是专业人士,有时他们是我的朋友,有时他们是我的家人、我的经纪人或是货真价实的编辑。但我怀疑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内心深处他们都恨我。当然,他们会拥抱我,告诉我他们爱我。给我戴上用被车撞死的动物的脸做成的帽子。但我怀疑,如果他们真的爱我,那也只是因为我永无止境的失误保证了他们不会丢工作而已。而且和我比起来,他们会觉得自己很不错。我的朋友凯伦称我为“门萨俱乐部[3]里的布兰妮”,因为我看起来像是一个神经质的怪人。但大多数时候我不仅是在开玩笑,而且还能很聪明地意识到我就是那个笑话。并且我还真是。但我怀疑,如果凯伦看过我的初稿,那她可能对我会改观,因为就连猫头鹰都比我会用分号。而且我拒绝进一步了解牛津逗号[4],所以我也不知道在逗号用法上我是哪一个阵营的。我永远都分不清句号是应该放在引号内还是在引号外。我不在段落开头缩进。我故意把“该死(goddamn)”这个词拼错,因为我觉得如果我拼错了,耶稣就不会知道了。我总在句号后面打两个空格,这说明我肯定已经四十多岁了,因为那时候都是这么教的,如果你想要在那些沉重、可怕又诚实的打字机上打字的话。如果我改了,就有点儿像是在我七年级打字课老师的坟头上撒尿。而且,我也不想改。
但这些都不是编辑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下面这些事才是:
编辑:你写黑胡子[5]把割下的头颅放在壁橱里,这事我没法儿确认。信息来源是?
我:这是一件很出名的事。来源的话,比方说,书?
编辑:你能告诉我具体信息来源吗?
我:好吧,我刚在网上查了一下,我也没找着。那么到底是谁在给黑胡子收藏断头这一丑闻洗白呢?因为有人把这些信息从网上清掉了。
编辑:?
我:等等。等一下。原来把砍下的头颅藏在壁橱里的是蓝胡子(Bluebeard)[6]。不是黑胡子(Blackbeard)。但在我看来,他们的姓氏是一样的,所以他们很可能一直被人们认错。
编辑:我觉得“胡子”不是他们的姓。
我:那我们求同存异吧。
编辑:你用了“查理马(Charliehorse)”这个词,但这个词应该是“腿抽筋(charleyhorse)[7]”
我:但“查理(Charlie)”不是那么拼的。为什么要这么写?
编辑:没人知道。
我:那你怎么知道我错了?就因为有人在19世纪把查理拼错了,所以我现在得挨骂?
编辑:如果你愿意,我们也可以把它拼错。
我:我把我的土豆饼全撒在地板上了。我现在做不了决定。你跟着你的直觉走吧。
编辑:你漏写了一个先行词[8]。
我:不,是你漏写了一个先行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