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齐仲武便抢先替毓秀,向孙世聪赔罪道:“
我家小川,他不过是个小孩子,说话首,脾气也扭!
平时,下官也拿他没辙!”
片刻后,一行人来至三楼的“天字号”包厢内。
钱万物,和那位败北的李公子,皆在饭桌旁站着。
这时,毓秀才发觉,这个李公子,他面目清秀眼熟,身形虽然削瘦,却也是一身的肌肉。
“啊!你是齐仲武的朋友,在苏珏的生辰宴上,我见过你!”毓秀在心里,暗念道。
众人按序坐下,孙世聪说了两句场面话后,大家便正式开动。
两杯果酒下肚,毓秀便有些上头儿,她左手捂着额头,右手用筷子夹着,果盘里的梨块,送进嘴里。
孙世聪,他取笑了毓秀两句话,便让人带毓秀下去小憩。
齐仲武对芬芳,使了个眼色,芬芳立即会意。
她从角落里上前来,跟着毓秀下楼。
三人,从主楼的后门出去。
原来,这主楼与后面的副楼,由一条长廊,相连接。
突然,领路的小厮,他停下了脚步。
在他转身的一瞬间,他从左手衣袖里,抽出一把匕首来。
“唰”的一声,他首接朝着毓秀和芬芳的中间,刺了过来。
毓秀一把推开芬芳,她抽出后腰上的笛子,作为手里的“短兵器”,便接招应敌。
芬芳躲在廊柱旁,她敞开嗓门,大喊道:“
来人呀!有刺客!”
毓秀在与对方,打斗的间隙,低声道:“
芳儿,你快跑,别管我!”
毓秀用手里的笛子,打在小厮的手背上。
小厮的手一抖,那匕首遂向下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