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墨,听雨轩内却难的的点了几盏明亮的油灯。
窗外的风依旧凛冽,吹的枯枝败叶沙沙作响,但屋内的气氛却是一片热火朝天。
青黛盘腿坐在那张唯一的红木圆桌旁,面前堆满了大大小小的银锭子,还有一叠厚厚的银票。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看见了肉骨头的修罗,手里拨弄算盘的动作快的只能看见残影。
“小姐!咱们发财了!”
青黛手里捏着一张百两的银票,激动的小脸通红,“奴婢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这么多钱!这回春堂的账目一清,把那些陈年烂账收一收,再加上咱们这几天卖出去的真药,光是这一笔,就有足足三千两!”
三千两。
在这个普通人家一年只需二十两银子就能过活的京城,这无疑是一笔巨款。
顾云初坐在窗边的软榻上,手里拿着一块洁白的丝帕,正慢条斯理的擦拭着那一排排银针。
听到青黛的惊呼,她只是微微抬了抬眼皮,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弧度。
“这才哪到哪。”
顾云初将擦的锃亮的银针一根根插回针包,语气平静,“回春堂不过是个开始。王德发虽然倒了,但他这些年吞进去的银子,咱们才抠出来一半。剩下的,的慢慢让他吐出来。”
“这就够好啦!”
青黛美滋滋的将银票按照面额大小叠好,小心翼翼的放进那个带锁的铁盒子里,“有了这些钱,咱们这听雨轩就能好好修缮一番了。再也不用担心冬天漏风,夏天漏雨。小姐您也能多做几身好衣裳,不用总穿这种半旧的素裙子。”
顾云初看着青黛那副知足常乐的模样,眼底闪过一丝温软。
上一世,这丫头跟着她吃尽了苦头,最后更是为了护她惨死。这一世,她绝不会再让那种事情发生。
钱,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有了这笔钱,她不仅能改善生活,更重要的是,她可以开始着手培养自己的势力了。
在这吃人的伯府,光靠她一个人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她需要眼线,需要死士,需要那些只听命于她的刀。
“嗷呜——”
一首趴在顾云初脚边的修罗突然叫了一声,大脑袋在她的小腿上蹭了蹭。
它嘴里正叼着一根硕大的酱大骨,那是青黛特意从酒楼买回来犒劳它的。这头狼崽子现在被养的油光水滑,体型比刚来时大了一圈,那双幽绿的眼睛里少了几分警惕,多了几分对主人的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