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灯刺破了戈壁滩上如同液态沥青般粘稠的黑暗。
那是三辆经过改装的吉普车,车顶焊着粗糙的机枪架子,像几只钢铁豪猪,咆哮着卷起漫天沙尘,最终停在距离我们五十米开外的地方。
“别紧张。”我按下安德烈就要抬起的枪口,“如果他们想动手,刚才那一轮迫击炮就该砸下来了,而不是用车灯给我们打信号。”
车门推开,几双军靴重重踩在碎石地上。
当先一人穿着洗得发白的迷彩服,脸上胡茬像钢针一样硬,手里并没有拿枪,而是提着一盏老式的煤油灯。
“陈?”
那人喊了一嗓子,俄语带着浓重的中亚口音。
“是我。”我迎着灯光走过去,脚下的皮靴踩在沙砾上,发出那种特有的、令人牙酸的摩擦声。
那人举起灯,昏黄的光晕照亮了他半张脸,还有那道横贯鼻梁的伤疤。他就是“沙漠之狐”阿巴斯,这一带最大的向导,也是个只要给钱连亲爹都能卖的情报贩子。
而在他身后,那个穿着黑色风衣、裹着头巾的身影显得格格不入。
身影走上前,扯下头巾,露出那一头标志性的金发和那双永远带着三分算计的眼睛。
伊琳娜。
“老板,看来你的航班比预计晚了半小时。”伊琳娜甩了甩头发上的沙子,那种哪怕在垃圾堆里也要保持优雅的做派,确实是她独有的天赋,“为了等到阿巴斯先生,我可是喝了整整三杯那种该死的马奶酒。”
“辛苦费算在年终奖里。”我扫了一眼阿巴斯,“这位就是向导?”
阿巴斯裂开嘴,露出一口烟熏火燎的黄牙:“中国人,这里不是莫斯科,也不是基辅。在这里,卢布还没有擦屁股纸好用。伊琳娜小姐说你带来了我们要的东西?”
我没说话,只是对着身后的黑暗打了个响指。
安德烈像头大熊一样从阴影里走出来,手里拎着两个墨绿色的铁皮箱子。
“哐当。”
箱子砸在阿巴斯面前的地上。
安德烈一脚踢开卡扣,掀开盖子。
月光下,整整齐齐码放着的抗生素针剂和红星二锅头泛着冷冽的光。在这个缺医少药、把酒精当命的鬼地方,这两样东西比黄金更让人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