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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第1页)

第十八章

房门虚掩着,他们走了进去。

“约翰!”

从浴室里传来一阵令人不快的独特声音。

“出了什么事吗?”赫姆霍尔兹叫道。

没有人回答。那个讨厌的声音又响了两次。接着是一片沉默。随后,浴室的门“咔嗒”一声打开了,野蛮人脸色苍白地走了出来。

“我说,”赫姆霍尔兹关切地叫道,“你好像病了,约翰!”

“你是不是吃了什么不洁的东西?”伯纳德问道。

野蛮人点了点头。“我吃了文明。”

“什么?”

“文明毒害了我,我被玷污了。”随后,他又用压低的声音说道,“我吃下了自己的邪恶。”

“可是,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是说,刚才你……”

“现在我已经得到净化,”野蛮人说,“我吃了芥末,喝了温水。”

两人都诧异地盯着他。“你的意思是说,你是故意这么做的?”伯纳德问道。

“印第安人就是这样净化自己的,”他坐了下来,叹了口气,用手按了按前额,说,“我得休息几分钟,我很累。”

“嗯,我并不感到惊讶。”赫姆霍尔兹沉默了半晌,说道,“我们是来和你道别的。”他换了一种口吻说道,“我们明天早上就要出发。”

“是的,我们明天就要出发。”伯纳德说。野蛮人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种心意已决的认命表情。“对了,约翰,”他坐在椅子上,身体向前倾,把手放在野蛮人的膝盖上,跟着说道,“我想对昨天发生的一切说声对不起,”他脸红了,“我感到非常惭愧,”他继续说道,尽管他的声音已经有些战栗了,“非常……”

野蛮人打断了他的话,握住他的手,亲切地拍了拍。

“赫姆霍尔兹对我太好了,”伯纳德稍作停顿,又说道,“要不是有他,我早就……”

“打住,打住。”赫姆霍尔兹抗议道。

三人都沉默了。他们很悲伤,但这悲伤正是他们彼此爱着的象征,所以三个年轻人反而觉得幸福。

“我今天早上去见了元首。”野蛮人终于打破沉默说道。

“干吗去见他?”

“我问他,我可不可以和你们一起去岛上。”

“他怎么说?”赫姆霍尔兹急切地问道。

野蛮人摇了摇头。“他不让我去。”

“为什么不让?”

“他说他想继续做这个实验。可是我要完蛋了,”野蛮人暴怒起来,接着说道,“他们要是再拿我做实验,我可就要完蛋了。哪怕世界国的所有元首求我,我明天也要走。”

“可是你能到哪儿去呢?”两人异口同声地问道。

野蛮人耸了耸肩。“去哪儿都可以。我不在乎,只要我能独处就行。”

从吉尔福德出发,沿下行航线从威谷飞到戈达尔明,然后穿过米尔福德和维特利,飞到哈斯勒米尔,再穿过彼得斯菲尔德,飞到朴茨茅斯。上行航线大体与之平行,经过沃普莱斯登、通汉姆、普顿汉、埃尔斯特德和格雷肖特。在猪背和欣德黑德之间,这两条航线中有些落脚点之间的距离不过六七公里。对于马虎大意的飞机驾驶员来说,这个距离实在太短了,尤其在他们多吞服了半克嗦麻药片的晚上,就更是如此。两条航线上曾经发生过意外,出了严重的事故,因此上行航线向西挪移了几公里。在格雷肖特和通汉姆之间有四座被废弃的空中灯塔,标志的是从朴茨茅斯到伦敦的旧航线,灯塔上空一片冷清,显得荒凉寂静。而在塞尔伯恩、波登和法纳姆的上空,直升机在无休无止地轰鸣和咆哮。

野蛮人相中了一座古老的灯塔,作为自己的隐居地。这座灯塔耸立在普特南和埃尔斯特德之间的山顶上,整个建筑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保存得相当好。野蛮人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觉得它太舒适、太文明了,几乎到了奢华的地步。为了获得良心上的安宁,他对自己许诺要更严格地自律,要更彻底、更全面地净化自己。他来到隐居地后的第一个晚上,就故意不睡,而是跪在地上祈祷,一跪就是几个小时。他一会儿像那个有罪的克劳迪乌斯[93]乞求宽恕一样向上苍祈祷,一会儿又用祖尼语向阿沃纳维洛纳祈祷,一会儿又向耶稣和雨神祈祷,一会儿又向他自己的守护神老鹰祈祷。他不时伸出双臂,像是被钉在了十字架上,就这样过了很长时间,感到双臂越来越疼痛,最后痛得他忍不住战栗起来。他以自愿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坚韧,一直伸直双臂,同时咬紧牙关(汗水从他脸上淌下来),反反复复地祈祷着:“哦,宽恕我吧!哦,保佑我,让我变得纯洁吧!哦,佑助我做个好人吧!”他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直到他痛得快要昏死过去。

到了第二天早晨,他觉得自己获得了住在灯塔的权利,尽管大部分窗户都还装着玻璃,尽管从平台往外眺望风景是如此绮丽。他选择灯塔的理由,几乎也是他去别的地方的理由。他之所以决定住在这儿,就是因为这儿的景色太美了。从他所在的有利位置望出去,他似乎看到了一个神灵的化身。可是,他何德何能可以每天、每时、每刻都看到这绮丽的景色?他又何德何能可以和神圣的灵体生活在一起?他只配住在肮脏的猪圈里,或是地下的黑洞里。由于在漫漫长夜里,他一直痛苦地保持着那个姿势,所以他的身体显得有些僵硬,并且一直在隐隐作痛,可也正因如此,他内心觉得宽慰了不少。他爬上灯塔的平台,望向眼前光灿灿的白日世界、朗朗乾坤,感觉自己重新获得了生活在这里的权利。在北面,他的视野被猪背长长的白垩山脊所包围,在东面的尽头耸峙着七座摩天塔楼,那一带就是吉尔福德。一看到这些大楼,野蛮人就不禁做了个鬼脸。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已经和它们相安无事地和谐共处了。因为一到晚上,这些塔楼就闪烁着几何形状的光芒,它们通体雪亮,如同发亮的手指(除了野蛮人之外,现在全英国没一个人懂得这种手势的意义)庄严地指向无边无际的神秘苍穹。

将猪背和灯塔隔开的沙山之间有一个峡谷,普顿汉就在此处。这儿有一个小村庄,九层楼高,有几座储存草料的筒仓、一家家禽养殖场和一个小小的维生素D工厂。灯塔南面的山坡上,石楠树绵延丛生,尽头是几个池塘。

在池塘更远处的树林上方,矗立着一座十四层楼高的塔楼,这里就是埃尔斯特德。在英国薄雾蒙蒙、充满浪漫色彩的蓝色天空下,欣德黑德和塞尔伯恩隐约可见。不过,吸引野蛮人来到灯塔的,并不仅仅是远处的风景,眼前的景色同样对他充满**。树林、绵亘的石楠树和黄色的金雀花、一丛丛的苏格兰冷杉、白桦树掩映下波光粼粼的池塘、睡莲以及大片的灯心草,这些都很美,而且对于习惯了美洲干旱沙漠的眼睛而言,这些都美得惊人。这里还有他想要的孤独!好些天过去了,他都没见到过一个人影。灯塔离查令T字塔只有十五分钟的飞行路程。可就连马尔佩斯部落所在的山峰也不会比萨里郡的这块荒原更荒凉。每天都有人离开伦敦,可他们出城只是为了打电磁高尔夫球或黎曼曲面网球。普顿汉没有任何球场,最近的网球场在吉尔福德,漫山遍野的花草风景是这里唯一吸引人的地方。既然没有来这里的充分理由,也就没有人光顾此地。因此,最初搬来的几天里,野蛮人独自生活,没有受到任何人的打扰。

约翰初次到伦敦时,领得了一笔费用,用于个人花销,他把大部分钱花在了购买个人用品上。离开伦敦之前,他买了四条粘胶纤维羊毛毯子、有粗有细的绳索、钉子、胶水、一些工具、火柴(尽管他打算在适当的时候做一个用来生火的取火钻)、锅碗瓢盆、二十来包种子和十公斤面粉。“不,不要合成淀粉和废棉花做的替代面粉,”他坚决地说,“尽管那更有营养。”可他没能顶住店主的劝说,末了还是买了泛腺饼干和添加了维生素的替代牛肉。现在,望着这些罐头,他不爽地责备自己心肠软弱。这是他讨厌的文明世界的产物!他已经下定决心,哪怕挨饿,也决不吃这些东西。“这会给他们一个教训。”他满怀报复的念头。这对他同样也是一个教训。

他数了数自己的钱,希望剩下的那一点点钱足以让自己挨过冬天。到了明年春天,他的菜园里就可以产出足够的粮食,让他能够自力更生,不受制于外面的世界。况且,他总能打到野味的。他看到过很多兔子出现,池塘里还有水鸟。他立刻开始做弓箭。

灯塔附近就有白蜡树;还有一整片林子,长满了漂亮笔直的榛树,可以用它们的树枝做箭杆。他开始砍伐一棵小白蜡树,裁出六英尺长的没有分杈的树干,剥去树皮,然后按照老米季马所教的法子,将白色的木头削尖,这样他就得到了一根和他一样高的树枝。他把它弄成中间粗两头细的形状,中间粗,就显得结实,两头细,是为了用起来轻巧灵便。做这事儿给他带来了极大的乐趣。在伦敦的那几个星期里,他无事可做,游手好闲,无论他想要什么,只要按下开关或拉动手柄就可以了,现在,他可以做一些需要技巧和耐心的事情,这对他不啻为一种享受。

他快要把白蜡树枝削成型时,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唱歌,不禁一惊。唱歌!这就好比他从外面突然闯入,恰好逮到自己正在做坏事。他羞惭得脸红了。毕竟,他到这里来可不是为了唱歌和享乐,而是为了避免不洁的文明生活继续玷污他,这是为了净化自己的灵魂,做个好人,这是为了积极地弥补自己的过失。他沮丧地意识到,在他沉迷于制造弓箭时,他竟然忘记了自己曾经发誓会不断地记住的事情—可怜的琳达,自己对她是那么残酷无情,还有那些可恶的多胞胎,在她死亡时,他们像虱子一样蜂拥而至聚集在她的病床边。他们的存在,不仅亵渎了他自己的悲伤和忏悔,而且亵渎了天神。他曾发誓要记住这一切,他曾不断地发誓要弥补这些过失。可是现在的他,居然快乐地坐在这里,做着弓箭,唱起了歌,真的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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