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写作
很小的时候,也许是五六岁吧,我就知道长大后我应该成为一名作家。大约在十七岁到二十岁的时候,我曾试图放弃这个想法,但很快,我意识到这是在违背我的本性—迟早我将不得不安顿下来写书。
我家兄弟三人中,我排行老二,而且正好比哥哥小五岁,比弟弟大五岁。八岁之前,我几乎没见过我的父亲,再加上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我变得越发孤单,不久就养成了令人讨厌的怪癖。而这也使我在整个学生时代都不受人欢迎。就像所有孤独的孩子一样,我喜欢编织故事,并和幻想中的人交谈。我想,从一开始,我的文学梦想就与这种孤立感和轻视感交织在一起,难分彼此。我知道我有文字天赋,也能够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我可以创造一个只属于我的世界,在那里,一切现实世界受到的伤害都可以得到弥补。当然,虽说是有些天赋,但在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我写的那些严肃作品—一些有意表达出严肃意味的东西,总共还不到六页纸。四五岁时,我创作了第一首诗,母亲按我的口述把它记下来。具体写的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只隐约记得是关于老虎的,那只老虎长着“像椅子一样的牙齿”—看起来是句不错的比喻吧。但我估摸着这首诗多半是剽窃自威廉?布莱克的《虎》。1914年至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于是我在十一岁那年写了一首爱国诗,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两年后,赫伯特?基奇纳去世时,我又写了一首诗发表在了当地报刊上。等我稍微大一点,偶尔也会尝试一些英国乔治时代风格的“自然诗”,但是常常半途而废,而且写的也确实不怎么样。大约有那么两次,我尝试写过短篇小说,结果自然是惨败而归。于是,以上所有内容就是那些年里我诉诸纸上的“准严肃作品”。
不过,在这段时间里,某种意义上,我也确实参与了一些文学活动。首先是那种命题作文,这种东西我写起来很快,也很简单,但是却感觉很枯燥。除了学校作业,当时,我还能以现在望尘莫及的速度作几首应付场合的、半喜剧性的诗歌—十四岁时,我就能仿照阿里斯托芬的风格,只用一周时间就写出一部合乎韵脚的戏剧—顺便还帮助学校编辑杂志,包括印刷版和手写版。这种校刊是你能想象到的最差劲的那种,我在上面花的功夫比现在在稿费最便宜的报刊上花的还要少。但是与此同时,在这十五年或更长的时间里,我一直在贯彻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文学练习:创作一个关于我自己的长篇“故事”,就像是记录在脑海中的日记一样。我相信不少儿童和青少年都有这样的习惯。当我还是个很小很小的孩子时,我曾经幻想自己是罗宾汉,并在脑海里构想着一幕幕激动人心的冒险故事,但很快,我的“故事”不再仅仅局限于这类纯粹的自恋式幻想,而是越来越多地选择用一些简单而纯粹的语句去描述些什么—比如我在做什么或者看到了什么。偶尔会有那么几分钟,这样一段话会忽然闯进我的脑海里:“他推开门,走进了房间。一缕昏黄的斜阳,透过薄纱窗帘,照射在桌子上。桌上有一个半开的火柴盒,静静地依偎在墨水瓶旁边。他右手插在口袋里,漫步到窗前—街上,一只玳瑁猫正在追逐一片枯叶。”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我二十五岁左右,贯穿了我从事文学工作之前的全部岁月。虽然在创作这类描述时,我必须,也确实在遣词造句,但我的这种习惯似乎是在外界的强迫下,几乎是违背着自己的本意进行的。我想,类似的这些故事肯定反映了我在不同年纪所钦佩的不同作家的写作风格,但我没记错的话,这些描述都是那么生动形象,细致入微。
在我十六岁那年,我突然发现了单词本身的乐趣—就是注意到单词本身发音和构象的意义。下面两句摘自《失乐园》(与《荷马史诗》《神曲》并称西方三大诗歌):
他身负艰难和辛劳
前进,身负着艰难和辛劳的他—
现在看来这句话也不过如此,但当时却仿佛醍醐灌顶,让我震撼不已。而且,原文中用“hee”来代替“he”本身也给诗歌的念诵带来了更多的趣味。至于描述事物的要点,当时我已经了然于心。我很清楚我想写什么东西,所以那时候我说想写书,其实就是想完成一部宏大的自然主义小说—用详尽的描述、精彩的比喻、华丽且合乎音韵的辞藻充填它,并最终以悲剧结尾。事实上,我完成的第一部小说《缅甸岁月》就是这种类型。这本书是我三十岁时写的,但构思的时间要早得多。
之所以如此详细地介绍我的过去,是因为我认为,想要评判一名作家的写作动机,就应该对他的早期经历有所了解。一名作家笔下文章的主题由他所处的时代决定—至少在像我们这样充斥着动**、革命的时代是这样—当一名作家准备提笔之前,他就已经身陷于时代所积蓄的情感态度里了。毫无疑问,作家应该磨炼性情,避免由于自身的不成熟而沉溺于某些反常的情绪中,但如果他完全摆脱了这些情绪的影响,也就扼杀了自己提笔著文的冲动。抛开谋生的需要不谈,我认为写作有四大动机,至少散文是这样。每个作家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些动机,而随着所处环境的改变,这些动机所占的比例也会随之变化。它们分别是:
1。纯粹的利己主义。想要彰显才智,闻名于世,青史留名,想让过去那些对你爱答不理的人如今追悔莫及,等等。有些人说这算不上什么动机,真是自欺欺人—这是一个真正强大的动机。作家、科学家、艺术家、政治家、律师、军人还有成功的商人都有这个特点—简而言之,所有有所成就的人都有类似的特点。大多数人并不是很自私。三十岁左右之后,他们就放弃了个人抱负—实际上,许多人几乎完全放弃了作为一名个体独立存在—他们主要是为别人而活,或者干脆被单调乏味的工作压垮了。但也有少数有天赋、有毅力的人,决心要为了自己而活下去—作家就属于这一类人。或者说,严肃文学作家总体上比那些记者更自负、更自我,虽然不如他们对金钱那么感兴趣。
2。对美学的狂热。对外在世界美的感知,或者说,在文字及其正确的排列中获得快感。在语言和语言的碰撞中获得快感,从一篇优美而缜密的散文中或一个节奏行云流水的故事中获得快感。一名真正的作家,渴望分享自身宝贵的经历,并坚定认为这个故事不容错过。许多作家并没有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但即使是那种时事评论家或者编纂教科书的作者,也会有各自偏爱的词句短语,或者有对文章排版、页边距宽度等敏锐的感觉。我想,只要水准在铁路指南之上的书,没有一本能逃脱个人审美的影响。
3。渴望挖掘真相。希望挖掘事物的本来面目,发现真相,并记录下来供后人观摩学习。
4。政治目的—这里指的是广义的“政治”。渴望推动世界朝着某个方向发展,改变其他人对理想社会的看法。再一次重申,没有一本书是真正没有政治偏见的。艺术与政治无关这一观点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态度。
我们可以发现,这些不同的动机相互冲突,因时而变,因人而异。从天性来看—如若将一个人第一次成熟时的状态称之为“天性”—那我就是那种前三类动机会超过第四类的人。在和平年代,我大概只会写一些辞藻华丽的文章或描写性的书,而且可能完全无法意识到自己的政治倾向。而现实中,我最终却被迫成了一名时事评论家。一开始,我在一个与自己相性极其不合的职业(驻缅甸印度皇家警察)上浪费了五年时间,而在接下来的数年时间里,接连不断的贫穷和挫败自然而然地增加了我天性中对权力的厌恶,也让我第一次充分意识到工人阶级的存在。在缅甸的工作经历虽然让我了解了一些帝国主义的本质,但还不足以让我拥有一个真正明确的政治倾向。然后是希特勒上台,西班牙内战爆发,等等。直到1935年底,我仍然没有找到前进的方向。记得当时我借诗抒情,以表达自己的困惑:
在两百个春秋以前
我或许是名幸福的牧师,
宣扬着永恒不朽的命运
看着我的核桃树茁壮成长;
但是,唉!我错生于邪恶滋生的年代
与那舒适的港湾失之交臂,
是因为我的唇边长满了胡须
而神的仆人会将它们清理干净?
后面的日子还算美好,
我们知足常乐,易于满足,
将烦恼不安的思绪摇入梦乡
然后埋藏进深深的树洞里。
所有无知的人们都敢于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