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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1页)

第十一章

旅途中,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自己承办的事情,心里产生了一些疑团。现在眼不见斯特里克兰夫人那种痛苦的表情,思考问题时,我的头脑就比较冷静了。我觉得她的行为有些矛盾,这叫我不解。她固然非常不幸,但为了激起我的同情心,她也可能会作秀,把她的不幸表演给我看。显然,她提前就准备哭一场给我看,因为她手边预备了好几个手帕。她的深思远虑令人佩服,但回味起来,她的眼泪也许就减轻了几分感人的魅力。她想让丈夫回来,究竟是因为爱他,还是因为害怕外人的流言蜚语,这就叫人捉摸不透了。我内心有点不安,怀疑她固然因为失去丈夫而心碎,但同时也为自己的虚荣心受损而悲伤(这一点让年轻的我觉得龌龊)。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是多么矛盾,哪里知道真挚中含有几多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几多卑鄙,也不知道即使是邪恶也掺杂了善良。

不过话又说回来,此行也是一种冒险。所以快到巴黎时,我的情绪高涨了起来。我还从演戏的角度审视了一番自己扮演的角色,对这种角色很满意—我受朋友委托,正要去将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回到不计前嫌的妻子身边。我本能地觉得去见斯特里克兰的时间必须慎重考虑,于是决定第二天晚上再去—如欲以情动人,午饭前成功率会很低的。当年,我本人也常常遐想一些爱情的事,但只有吃过下午茶后,才会思考到夫妻关系之类的问题。

到了下榻的旅馆,我向看门人打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住的旅馆在哪里,说那地方名叫贝洁旅馆。然而看门人竟没听说过这个地方,令我大为诧异—据斯特里克兰夫人的说法,那家旅馆很大、很豪华,位于里沃利大街[32]后边。后来,我们查了一下旅游指南,发现叫这个名字的旅馆只有一家,位于得梅因路。那地方不是有钱人居住的区域,甚至不是一个体面的地方。我摇了摇头说:“我敢肯定绝对不是这一家。”

看门人耸了耸肩膀。巴黎再没有另一家叫这个名字的旅馆了。我醒悟到:一定是斯特里克兰隐瞒了他真实的住址,给他合伙人的是假住址,我觉得很可能是耍弄对方。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感觉:斯特里克兰要表现一下幽默感,把一个怒气冲冲的证券交易人骗到巴黎一条低贱街道上的一个名声不好的旅馆,要对方出洋相。不过,我觉得最好还是去那儿一趟,看看再说。

第二天六点钟左右,我叫了一辆马车,到了得梅因路的马路拐角,就把车打发掉了—我想步行走到旅馆,先在外面看看再进去。这条街上净是些小店铺,卖的都是贫苦人家用的日用品。走了有半条街的样子,我就在街道的左侧看见了贝洁旅馆。我自己住的旅馆就够寒碜了,但和这家旅馆比起来就显得宏伟壮观了。这家旅馆的房子高高的,十分破旧,可能多年没有粉刷过了,看上去污秽不堪,它两边的房子倒显得又干净又整齐。旅馆的窗户脏脏的,全都关着。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不可能会跟那个勾引了他的魂魄、使得他丢弃了名誉和职责的不知名的女子住在这鬼地方寻欢作乐。我有点气恼,觉得自己是个傻瓜,有被耍弄之感,差点连打听一下也不就转身走掉。后来,我还是进了旅馆,只是为了回去有个交代,告诉斯特里克兰夫人我尽力了。

旅馆的入口在一家店铺的旁边,门开着,一进门有一块牌子:办公室在二楼[33]。我沿着狭窄的楼梯走上去,在楼梯平台上看到一间用玻璃门窗隔起来的小阁子,里面摆着一张办公桌和两三把椅子。阁子外面有一条长凳(守门人值夜班想来就凑合着睡在这条长凳上)。附近没有一个人影,但是我在一个电铃按钮下面看到“有服务生”[34]的字样。我一按电铃,马上从什么地方钻出一个服务生来。他是个小伙子,贼眉鼠眼,阴沉着脸,身穿衬衫,脚蹬一双绒毡拖鞋。

我漫不经心地向他打听了一句,简直随意极了(真不知我为什么要问他)。

“这里住没住着一位斯特里克兰先生?”我问。

“三十二号房,六楼。”

我大感意外,一时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他在房间里吗?”

服务生看了看办公室里的一块牌子。

“他没留下钥匙。你自己上去看看吧。”

我觉得不妨再问他一个问题。

“夫人也在这里吗?”[35]

“只有先生一个人。”[36]

我朝楼上走时,那个服务生用怀疑的目光望着我。楼梯又暗又闷,一股污浊的霉味扑鼻而来。三层楼梯那儿有一扇门开了,我经过的时候,一个披着睡衣、头发蓬松的女人一声不吭地盯着我瞧。最后,我走到六楼,在三十二号房间的门上敲了敲。屋里响动了一下,房门开了一条缝。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出现在了我面前,没一句问候的话,显然是没认出我来。

我报了姓名,尽量故作轻松。

“你肯定不记得我了。今年六月我曾荣幸地在你家吃过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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