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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1页)

3

我和拉里相逢,纯属偶然。我曾经向伊莎贝尔打听过他,伊莎贝尔说自打从拉波勒归来,几乎再也没有见过他的面。她和格雷此时已有了自己的朋友圈,都是同一代的人,经常聚会,比我们四个人时常在一起时的那些快乐的日子忙得多。

一天傍晚,我去法兰西剧院看《蓓蕾尼丝》。这个剧本我当然是读过的,却没看过它在戏台上的表演。由于这是难得一见的盛况,我哪能错过。该剧并非拉辛最优秀的作品,题材太单薄,不足以构成五幕剧,但情节感人肺腑,有几段可以说是脍炙人口。该剧是根据塔西佗短短的一段历史史料虚构的,讲的是提多和巴勒斯坦女王蓓蕾尼丝的爱情故事。提多曾情迷蓓蕾尼丝,甚至山盟海誓,要娶她为妻,可后来一登基当上皇帝,为了国家的利益,竟然违背自己的心愿,也不顾蓓蕾尼丝的感情,将她送出了罗马城。这是因为元老院和罗马的人民都反对自己的皇帝和一个外国女王结合。剧本围绕着提多的心理斗争而展开—他徘徊于爱情和职责之间,难于抉择;蓓蕾尼丝知道他爱自己,也理解他的处境,便永远地离开了他。

恐怕只有法国人能够充分欣赏拉辛飞扬的文采和词句里所包含的优美的音律。不过,即便是外国人,一旦熟悉了他那“戴假发”的艺术风格,便不由得会为那种缱绻柔情和高尚情怀所打动。很少有人能像拉辛那样懂得台词里包含着多么感人的戏剧成分。我觉得他的那种流畅的亚历山大体诗句足以弥补情节上的欠缺,剧中人的长篇宏论采用高超的处理手法将剧情推向预期的**,和电影里惊险的镜头一样扣人心弦。

第三幕演完后是幕间休息。我走出剧场到大厅里抽烟。那儿耸立着一尊出自乌东之手的伏尔泰雕像—伏尔泰咧着一张没有牙齿的嘴在讽刺地微笑。突然,有人在我的肩上拍了拍。我转过身去,感到有点儿气恼,因为我不愿受到打搅,只想独自享受那些精彩的台词给我的心里带来的喜悦。谁知拍肩人竟是拉里!和往常一样,一见他,我感到由衷的高兴。有一年没见过面了。我提议戏剧散场后去喝上一杯。拉里说自己没吃晚饭,肚子饿了,建议看完戏后去蒙马特高地。剧终,我们俩又见了面,然后一起走到大街上。

法兰西剧院有一种特殊的霉味,而这种霉味跟一代又一代女招待员身上的气味混杂在一道。这些女招待员很少洗澡,老是哭丧着脸,把观众领到座位前便赖着不走,硬等着观众给她们小费。从这样的地方走到外边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会叫你感到浑身轻松。这是一个美好的夜晚,于是我们漫步走去。歌剧院大街的路灯亮晃晃的,显得傲气十足,天上的群星好像不屑跟它们争奇斗艳,便将自身的光华隐匿在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我们一边走,一边谈论着刚才看的戏。拉里感到失望。他倒是希望戏能演得自然一些,说台词就像平时说话一样,姿势没必要那么过于戏剧化。而我认为他的观点是错误的。该剧以华丽的辞藻胜,所以我觉得说台词就应该拿腔拿调的。我喜欢演员在遇到韵脚时便顿一下加以强调,喜欢他们那格式化的姿势—这种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传承下来的传统,似乎很适合这种偏重形式的艺术格调。我敢说,拉辛一定会愿意让自己的剧本以这种形式加以表演。在重重的限制之下,演员们却能发挥自己的才能,演出了人情味,演出了炽热的感情,真是叫我折服。艺术把传统拿来己用,为的是实现自身的目的—这是艺术之胜利。

我们到了克利希大街,走进格拉夫餐馆。餐馆里人满为患,不过,我们还是找到了一张桌子,点了鸡蛋和火腿。我告诉拉里,我见到伊莎贝尔了。

“能回到美国去,格雷会非常高兴的。”他说道,“在这儿,他就像是鱼儿离开了水。除非能重返职场,否则他不会快活的。我敢说,他一定能挣很多钱。”

“如果他能成功,也都是亏了你。你不但治愈了他的身体,也治愈了他的心灵。你使他恢复了自信心。”

“这是雕虫小技。我只不过向他展示一种方法,让他自我救治。”

“这个雕虫小技你是怎么学来的呢?”

“完全得之于偶然。当时我在印度,正遭受失眠之苦。一次,我把此事给自己认识的一个老瑜伽师随便提了一下,谁知他说马上为我治疗。他的治疗方法就跟你看见我给格雷治病的方法是一样的。结果,那天夜里我睡得很好—我已经很长时间没能睡得那么香了。后来,大概是在一年之后吧,我和一位印度朋友爬喜马拉雅山,他把脚给崴了。当下找不到医生,疼得要死。我心想不妨照那个老瑜伽师的办法试一试,谁知竟然奏效了。不管你相不相信,他的疼痛彻底消失了。”说到此处,拉里哈哈大笑,“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当时比任何人都感到意外。其实,没有什么可神秘的,你只不过把想法输入到病人的脑子里罢了。”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如果你的胳膊不由自主地从桌子上抬起来,你会感到意外吗?”

“非常意外。”

“情况就是这样。那次回到文明世界后,我的那个印度朋友把我妙手回春的本事告诉了人们,并带了一些病人来。我坚决不愿意出手,因为我压根就不知道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可他们硬缠着我不放。后来,我鬼使神差地竟然把他们全治好了。我发现自己不但能治愈病痛,而且能驱除恐惧。奇怪的是,许多人都患有恐惧症,不是怕幽闭、怕高,而是怕死,更为糟糕的是怕活着。他们往往看上去好像身体健康、事业发达,无忧无虑的,其实深受恐惧症的折磨。有时我心想这恐怕是一种最恼人的心理状况,怀疑它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动物本能,是人类从第一次感到生命战栗的原始生物那儿继承来的。”

他很少说这么多话,我一边听,一边心里暗暗希望他继续说下去。我有一种感觉—他总算把话匣子打开了。也许,方才看的那出戏剧解除了他的部分戒心,剧中人字正腔圆、抑扬顿挫的台词像音乐一般影响了他的情绪,使得他克服了天生的拘谨。突然间,我感到自己的手发生了变化。刚才对拉里那半开玩笑的提问并没有在意,现在我却觉察到自己的手已不再放在桌面上了,而是不由自主地抬起,离开桌面有一英寸的样子。我吃了一惊,把它瞧了瞧,发现它微微有点儿颤抖。我觉得胳膊上的神经有点儿发麻,感到它抽搐了一下,随后,手和小臂自己就抬了起来。我干脆听之任之,既不帮助也不抑制。它们离开桌面有好几英寸,最后,整条胳膊举过了肩头。

“这真是太奇怪了。”我说道。

拉里哈哈大笑。我稍稍用意志加以控制,那只手便落回到了桌面上。

“雕虫小技,”他说,“不必当真。”

“你刚从印度回来时曾跟我们提到过一位瑜伽师。这一套是不是他教给你的?”

“哦,不是他教的。他才没有耐心理会这种事情呢。一些瑜伽师自称具有神力,我不知他是否也有这种自信心,但有一点是明确的—他觉得这般卖弄是幼稚之举。”

说话间,我们点的鸡蛋和火腿送来了。我们狼吞虎咽吃了起来,一边还喝着啤酒,谁都没有再说话。我不知他在想什么,而我则在思索着他的情况。饭后,我点起一根纸烟,他则抽他的烟斗。

“当初你为什么要出走印度?”我冷不丁问道。

“上天的安排。至少我当时是这么想的。现在我倒觉得自己在欧洲多年,到那儿去是一种必然结果。对我影响至深的人,似乎只是偶然相遇,而今回想起来,则认为里面有着很大的必然性。他们仿佛一直在等着我,等着我在必要的时候和他们相逢。我出走印度,是因为我的身心需要得到休息—多年来,我孜孜以求,渴望理清自己的思绪。我登上一艘周游世界的豪华游轮,在甲板上当服务生,开往东方,又穿过巴拿马运河驶向纽约。五年未回美国了,思乡情油然而生。多年前,你我初次相遇于芝加哥时,你也知道我当时是多么无知。到了欧洲,我读书破万卷,目睹世间千般变化,但离我上下求索的目标仍相去甚远。”

我原想问问他究竟是什么目标,却又觉得他肯定会付之一笑,耸耸肩,回说不值得一提。

“你也不缺钱,为什么要到游轮上打工呢?”我转而问道。

“我想体验一下生活嘛。一旦心里出现饱和状态,想读书也读不进去时,我发现换换环境大有益处。我和伊莎贝尔解除婚约的那年冬天,我曾到兰斯那儿下煤窑,干了有半年的时间。”

他就是在这个时候讲述了那段经历,此事已在前文的一章里做过交代。

“伊莎贝尔跟你分手,你心里难过吗?”

在回答之前,他打量着我,把我看了一会儿—他的眼睛出奇的黑,似乎不是在看我,而是在看他的内心深处。

“是的。我那时年轻,太重感情。之前,我一门心思要跟她结婚,曾经做出了规划,要和她共度人生,期望着生活美满。”说到这里,他淡然一笑,“吵架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结婚也是这个道理,得有两个人参与才行。万万没想到,我给伊莎贝尔提供的生活竟会叫她大失所望。我如果懂得一点人情世故的话,就不应该那样做。她年轻,热爱生活。我不能够怪她,但我自己也不愿委曲求全。”

读者可能还记得,他和那个农场主守寡的儿媳发生了不干不净的关系之后,便仓皇逃跑,取路去了波恩。我急于听他说下去,却情知必须当心,尽量不问敏感的问题。

“我没去过波恩,”我说道,“小的时候,我倒是在海德堡上过学。那恐怕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了。”

“我喜欢波恩,在那儿住了有一年的时间。我是住在波恩大学的一个教授遗孀家里,租赁了他们家的一个房间。他们家平时老住着一两个房客。遗孀有二女,均已入中年,负责烹饪和操持家务。另有一个房客是法国人。起初我有点儿失望,因为我只想练德语,不愿说别的语言。不过后来发现他是个阿尔萨斯人,操一口德语—他的德语即便不如他的法语流畅,语音语调也胜于法语。他的穿着像个牧师。几天后,我意外地得知他竟然是个本笃会修士。他获得修道院的批准,来波恩大学的图书馆搞研究工作。他是个知识渊博的人,但表面上看和我心目中的修士并无两样。他高个子,体格魁梧,沙色的头发,一双蓝眼睛炯炯有神,脸儿又红又圆。他生性腼腆,有点儿拘谨,似乎不愿意跟我多说话。不过,他非常懂礼貌,处事周到,一道进餐时总是客客气气的。只有在吃饭时,才能见上他的面。午饭一完,他就回图书馆工作;吃过晚饭,他则一头钻进他自己的房间,而我坐在客厅里跟寡妇的一个女儿聊天(另一个女儿在洗碗),练习说德语。

“这样至少过了有一个月,一天下午,他问我愿意不愿意和他出去散步,这倒叫我颇感意外。他说可以带我在附近走走,有些地方靠我自己找是找不到的。我是个很能走路的人,而他更能走,让我甘拜下风。第一次散步,我们走了足足有十五英里的路。他问我来波恩干什么,我说来学德文,并且想熟悉一下德国文学。他的谈吐充满了智慧。他说他会尽其所能地帮助我。那以后,我们每星期都要出去散两三次步。我得知他是教哲学的,已有些年头了。在巴黎时,我读过一些哲学著作,斯宾诺莎的,柏拉图的,也有笛卡尔的,而德国那些大哲学家的著作我却一本也没有读过。能听他讲讲德国的哲学家,令我喜出望外。一天,我们到莱茵河对岸去散步,坐在一个酒庄里喝啤酒,他问我是不是新教徒。

“‘也算是吧。’我回答说。

“他飞快地扫了我一眼,我觉得他的眼睛里闪出一丝笑意。接下来,他便谈论起埃斯库罗斯。你知道我是学过希腊语的,可是他对古希腊悲剧作家的了解之深,是我望尘莫及的。听他谈古论今,叫我茅塞顿开。只是一点令我不解,不知道他为何突然问我是不是新教徒。我的监护人纳尔逊叔叔是个不可知论者,但他照样去做礼拜,因为他的病人期望他这样做。他送我上主日学校,也是出自同样的考虑。我们家的女佣玛莎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浸礼会教徒。我小的时候,她老给我讲地狱之火的故事,说罪人将被送进地狱之火受罚,永无宁日,听得我心惊胆战。她和村里的一些人因为某种原因有了过节,她便诅咒他们,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那些人在地狱之火里怎样经受痛苦的折磨,从中获得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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