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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2页)

我对土伦港素有好感。港湾里法国舰队的船只让你见了立刻产生一种浪漫和亲切的感觉。在土伦古老的街道上溜达,叫你永远也不会厌倦。我流连于这儿的码头,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观看上岸休假的水兵三三两两地闲逛,有的与女友相依相伴,观看平民百姓迈着悠闲的四方步来来往往,就好像除享受欢乐的阳光外,世界上再没有其他的事可做了。土伦港水域辽阔,各种轮船和渡船将熙熙攘攘的人群分流到各个码头去,于是你就有了一种印象:此处是终点站,包罗万象,是一个融合了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特征的地方。当你坐在一家咖啡馆里,眼睛被水色天光弄得有点儿眼花缭乱时,你的幻想会插上翅膀,带你踏上金色的旅途,到天涯海角去。你幻想着自己坐上一条古老的船,在太平洋上远航,来到一片珊瑚海滩,周围长满了椰子树;你走下舷梯,到了仰光的码头上,坐上一辆黄包车;你幻想着你的船抵达了太子港,停泊在码头旁,你从甲板上望去,看见一群黑人站在码头上,又是欢呼,又是挥手致意。

我们的船是在快到中午的时候抵达的。下午的时间刚过了一半,我上岸沿着码头走去,一边走一边东瞧瞧西看看,看那些店铺,看那些从身边走过的路人,看咖啡馆外边坐在遮阳篷下的客人。突然间,我一眼瞧见了索菲。与此同时,她也看见了我。她嫣然一笑,冲我打了声招呼。我停下来和她握手。她独自坐在一张小桌子旁,面前放一只空玻璃杯。

“请坐下来喝一杯。”她说道。

“你也陪我喝吧。”我说着,在一把椅子上落了座。

她上穿一件法国水手的那种蓝白条子海魂衫,下穿一条大红裤子,脚蹬凉鞋,露出几个大脚趾,趾甲上涂了红色的指甲油。她没有戴帽子,头发剪得短短的而且烫过,发色是淡金色,近乎银色。她浓妆艳抹,一如当初在拉佩街遇见她时那样。从桌上的小碟可以看出她已经喝过一两杯了,不过并无醉意,好像见到我没有觉得讨厌。

“巴黎的朋友们还好吗?”她问。

“也许都好着呢。自从那天咱们一起在里茨饭店吃过午饭之后,我就再没有见过他们。”

她从鼻孔里喷出一大股烟,哈哈笑了起来。

“最后我还是没有跟拉里结婚。”

“这我知道。为什么?”

“亲爱的,事到临头,我觉得自己不是抹大拉的马利亚,不配得到耶稣基督的化身拉里的拯救。我做不到,先生。”

“是什么原因使得你在最后关头改变了主意?”

她嬉皮笑脸地望着我,脑袋傲然朝起一扬,小奶子、水蛇腰,再加上她的那身装束,俨然就是个小顽童。不过,必须承认:上次见面时,她一身红装,显得有些俗气,带几分凄惨,而现在却媚人多了。她的脸和脖子被阳光晒成了紫铜色,而这种肤色令涂了胭脂的脸蛋和抹了睫毛油的眉毛显得分外刺眼—她身上的俗气也不乏妩媚之处。

“想听我说一说吗?”

我点了点头。此时,侍者把我为自己要的啤酒以及为她要的白兰地和苏打水送了来。她用刚抽完的一根粗丝卷烟的烟屁股又燃起了一根。

“那三个月里,我滴酒不沾唇,一口烟也没有抽过。”她见我露出了诧异的神色,哈哈一笑解释说,“我指的不是纸烟,而是鸦片。那感觉简直是活受罪。有时跟前没人,我就可着嗓门吼叫,能把屋子都震塌。我会对自己说:‘我受不了了,再也受不了了!’和拉里在一起的时候,还不是那么糟糕,而他一旦不在跟前,人间就成了地狱。”

我一直在看着她。当她提到鸦片时,就更加注意打量起她来,发现她的瞳孔缩成针眼一样大,说明她又在吸毒了。她的一对眼珠子特别绿,绿得惊人。

“伊莎贝尔要送我一件婚礼时穿的衣服,不知现在那件衣服怎么样了。那件衣服漂亮极了。当时说好我去找她,然后我们俩一块儿去莫利纽克斯服装店。在这方面,我得佩服伊莎贝尔,关于衣服的知识,没有她不知道的。我到了她家,管家说她带琼去看牙医了,给我留了话,说她马上就回来。我走进客厅,见咖啡壶和杯子还放在桌子上,于是便请求管家给我煮一杯咖啡。那时,能提神的只有咖啡了。他说这就为我去煮,走时顺手将空咖啡杯和咖啡壶拿走了,盘子里有一瓶酒却没有拿走。我看了看,发现那酒正是你们在里茨饭店热议的波兰货。”

“那是齐白露加酒。记得艾略特说要送几瓶给伊莎贝尔的。”

“你们对那酒赞不绝口,说闻起来赛过仙醪。我起了好奇心,取下瓶塞闻了闻。果真名不虚传,酒香扑鼻。我点起一支香烟。过了几分钟,管家把咖啡送了进来。咖啡的味道也很好。人人都夸法国的咖啡好,那就让他们喝去吧,反正我还是喜欢美国咖啡。在这异国他乡,我唯一思念的东西就是美国咖啡了。不过,伊莎贝尔的咖啡还是挺不错的。我当时感觉很糟,一杯咖啡下肚,精神便好了些。我看看桌子上放的那瓶酒,心里像有个馋虫在拱动。我骂了自己一句,下定决心不受其引诱。我又点起了一支烟,心想伊莎贝尔马上就会回来的,可是左等右等不见她来。我感到发毛,坐立不宁。我最怕等人,而屋里连本书都没有。我走来走去的,欣赏着墙上的画,眼光却不停地瞟向那瓶可恶的酒。后来,我想干脆倒一杯出来,欣赏欣赏吧。倒出来一看,那颜色十分漂亮。”

“是淡绿色的。”

“一点不错。怪就怪在,它的颜色就跟它的酒香一样诱人。那种绿色就像你有时候在一朵白玫瑰花心里看见的绿色一样。我迫切想知道它喝起来是不是也同样诱人,觉得反正品上一口也于我无害。我原打算只呷一口,却听见了响动,以为伊莎贝尔回来了,便咕咚将一整杯酒吞下了肚,怕的是被伊莎贝尔瞧见我在喝酒。不过,那不是伊莎贝尔弄出的响动。天呀,一杯酒让我感到飘飘欲仙。自从戒酒以来,我还从未产生过如此美妙的感觉。我感到周身又充满了活力。假如伊莎贝尔及时回来,我恐怕已嫁给了拉里。真不知道是祸是福呢。”

“她没有回来吗?”

“是的,没有回来。我很生气,觉得她太看不起人,叫我那样等她。此时,我低头一瞧,见杯子里又斟满了酒,心想可能是自己无意中斟上的。信不信由你,我不知道酒是怎么斟满的。再把酒倒回瓶子里吧,好像怪不值得的,于是我便将它喝了下去。没得说,那酒简直就是琼浆玉液。我喝后觉得自己好像变了个人,直想开怀大笑。三个月来,我从未感到如此惬意过。

“那个老家伙曾说波兰人大杯大杯地喝酒,眼皮都不眨一下,这你还记得吗?我心想:哼,管它三七二十一的,波兰人能喝,我也能喝。于是,我把剩下的咖啡倒在壁炉里,给杯子里斟酒,斟得满满的。管它什么琼浆玉液不玉液的,喝!后来的情况我就记不清了,只记得等我罢手时,瓶子里的酒已所剩不多。这时,我觉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一走,却差点跟伊莎贝尔撞上。刚出她家的门,我就听见了琼的说话声,于是急忙跑上楼梯。等她们母女进了门,我才连滚带爬冲下楼,钻进了一辆出租车。我叫司机赶快把车开走。司机问我到哪儿去,我却冲着他哈哈大笑不止,觉得自己的行为滑稽到了极点。”

“你回你的公寓了吗?”我这是明知故问,因为我知道她没有回公寓。

“你把我当什么傻瓜了吧?我知道拉里会到公寓楼找我的。那些常去的地方,我一个都不敢去,而是到哈基姆那里去了。我知道拉里是绝不会找到那里的。再说,我想过过烟瘾呢。”

“哈基姆是个什么地方?”

“哈基姆嘛,哈基姆是个阿尔及利亚人。在他那里,只要你出得起钱,他就可以给你搞来鸦片。他很够朋友,要什么人就给你弄来什么人—大人、小孩、女人或者黑人。他手边总有六七个阿尔及利亚人随叫随到。我在那里住了三天,都弄不清自己睡过多少男人了。”说到这里,她咯咯一笑,“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白的黑的,全都有。我要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可是,我的内心并不踏实,觉得在巴黎不安全,老怕拉里会找到我。而且,我身上的钱都花光了。那些兔崽子,你不给他们钱,他们就不和你上床。所以,我离开哈基姆那里,回到公寓楼,给了看门人一百法郎,让她见有人来找我,就说我已经走了。我当下便打点行装,连夜乘火车来到了土伦。到了这里,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才算落了地。”

“来了后,你就一直待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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