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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越洪荒首阳山岳父通天上门(第1页)

洪荒,首阳山。

参天古树,高耸云海。

烟云浩渺,先天灵气环绕。

万族棲息於此。

山下。

李煜穿著兽皮,往来林间,採集野果。

黄梨、山药、山泉,荒野三件套。

勉强饱腹,活命的粮食

李煜站在参天大树下休憩,抬头望了一眼,微微嘆气,“穿越到这三年了,可以肯定,这不是蓝星了。”

蓝星上,怎么会有这么高大的树木?

怎会有闻所未闻的猛兽?

李煜採集完野果,回了山洞。

百余名族人,棲息在洞內,大多衣不蔽体。

仓廩足,而知荣辱,时常吃不饱饭,压根还没生出羞愧的意识。

李煜猜测,自己穿到了原始的石器时代,这时候的人们,只会採集捕猎,还不会种地。

李煜把採集的野果放进储藏室,便出了阴暗潮湿的山洞。

李煜不喜欢昏暗潮湿的山洞,於是在山洞外不远处,用茅草简单搭了个小屋。

回屋內休息,静静的等待太阳下山。

残阳如血,暑气渐消。

人们才走出了昏暗潮湿的山洞。

部落首领召集了全部族人,要宣布一件大事。

將由李煜接过首领之位,率领族人生存下去!

李煜穿越过来,励精图治三年…好吧,也没做什么。

就发明了兽皮衣裳,风乾捕猎的肉,延长保质期。

编了几个竹筐,在河里逮鱼。

微末的小事!但在部落首领眼里是天大的事,粮食大增,族人生活的更好了!

於是,部落首领便找到李煜,让其当首领,更好的率领族人活下去。

李煜,现年25,无父无母,是首领三年前外出打猎时,捡回来的。

李煜也没推脱,接下了首领之职。

身在原始社会,当了首领,才能更好的號召族人,集中力量做大事。

才能在缺衣少食多病的环境中,生存下去!

而就在李煜述职时。

天际,闪烁一缕流光,落向了一旁的部落。

“流星?”

“若能用陨铁打个铁矛,狩猎效率倍增啊!”

这时候的人们好奇心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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