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兔子可是个好东西!】
【卤个兔子肉,配上红薯干稀饭,凑合着能吃一天。】
【有了吃的,我明天就不用去上工。】
赫十一秉承混一天是一天的思想。
堵住了西个知青的路。
混混摇着尾巴,拖着二十一世纪的狗绳。
从赫十一的脚边跑了过去。
眨眼消失在沉沉的夜色里。
月亮地里,西个男知青看到赫十一都是一愣怔。
继而都看入了迷,赏花似的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知青宿舍院门外观看的五个女知青跑了过来。
尖嘴薄舌地训斥:“你谁啊?抢我们的野兔子,还要不要脸?”
赫十一脖颈一挺,戏谑地挑了挑眉。
“我有脸,用不到,你们自己留着吧。”
“赫十一,怎么是你!?”
九个知青一听声音,都大惊小怪起来。
赫十一的前世,曾受大队长骆零风的安排。
经常来指导九个知青干农活。
九个知青的眼里。
赫十一一个乡下丫头长得娇媚如花,有违常理。
他们心中对农村女孩有着刻板的印象。
觉着她们生长在农村,应该皮肤粗糙,相貌普通寻常。
身材就像农村里没有修枝剪叶的树,任意生长。
然而,当他们见到赫十一,所有的成见都被颠覆。
赫十一风吹日晒的皮肤是一种健康的小麦色。
看着细腻光滑,炫着光泽。
她身材高挑匀称,线条优美。
相貌清丽脱俗,鼻梁高挺,红唇。
西个男知青每回见到赫十一,都是彬彬有礼。
他们达成统一共识:“农村女孩子长得再漂亮,不是城里人,吃不上商品粮,招惹不得!”
五个女知青每回见到赫十一。
心里都会涌起一股酸酸的味道。
南风村有个赫十一。
生产队大队长骆零风的注意力完全被她吸引。
骆零风对其他女孩的存在几乎视而不见。
女知青们即便想以身相许骆零风,换取回城的机会。
骆零风都不可能给。
赫十一每回来指导九个知青干农活。
几个女知青非但不领情。
还常拿自己的强项与赫十一的弱项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