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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纵向发展与横向发展(第2页)

显然,国王的首要任务是让被征服的穆斯林城市保持和平局面;其次,他要纳税必须先获得税收许可。如此一来,催生早期议会的三个最重要的因素都已经聚齐:一个新任统治者想要巩固自己的权力,想要遏制可能发生的抵抗运动,并想要让这些城市的民众接受统治。除此之外,另一个当下和未来的主要影响因素就是资金短缺。新生国家的官僚机构尚未遍及这个国家所有的城镇和村庄,无法为军队、舰队和建设筹措所需资金。只有受国王之邀前来参会的权贵、教士和市民才能将手直接伸进各行省的腰包。他们以此为由向国王提出申诉,要求消除社会弊端,获得自由和特权,特别是经常引起纷争的财产权。资金告急的国家统治者为了答谢他们,也许之以各种保障。这对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也可能产生重要意义,因为那些备受鼓舞的个体积极性大增,经济也由此出现增长。

最初的代表大会可能是为了让诸侯履行上奏的义务。当城市代表列席这个过去只有高等贵族和高级教士才能参加的内部会议时,它的性质发生了深刻变化——这样的代表大会可以被理解为代表了整个国家。西班牙的代表大会是现代议会的始祖,之后它名字各异、分身众多,在葡萄牙、西西里岛,然后是法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不断涌现。不过,圣路易于1238年在巴黎召开的第一届“议会”与现代的“议会”概念并不相同。当时它只是宫廷法庭的一次审理,只是国王想要为王权争取法律效力的工具。与之相反,法国的“三级会议”(étatsgénéraux)从14世纪开始便越来越频繁地召集集会,这里汇聚了教士、贵族和“来自第三等级”的人。他们常常在战争席卷全国或皇室财政亏空时召开会议,商议如何解决动**和疾苦,这对于代表大会来说是件好事,但无益于诸侯权力的巩固。

在神圣罗马帝国,横向社会结构的发展首先体现在宫廷会议这一形式上,统治者将帝国内的大人物召集到一起,这种会议首次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是在《库莱讷条约》中。宫廷会议后来演变为帝国代表大会,城市渐渐有了发言权。其中几次皇帝会要求帝国贵族阶层举办声势浩大的阅兵仪式,期望他们提供军队或资金。大会还会商讨各种事务,例如继承人的选定、特权的授予或争端的解决。但是,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会走向岔路。人际关系、血缘关系和对家族的忠诚仍然是这个新兴国家脱不掉的“紧身胸衣”。长子继承权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预防分裂局面、平息继承权之战。这样一来,血统仍然是所有政治活动的重要推动力。同时,阶层代表大会和城邦也继续存在,在国家层面收获了影响力。如果我们关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会发现,横向社会结构残存的影响似乎阻碍了国家的形成,反对国家内部的等级特征、官僚机构和加冕的统治者。这些影响具有双面性:它们既与传统实践紧密相连,同时又创造出一种全新模式,它在当下自然还不够完善,但很久以后却成为最成功的构建政治的方式,而且是让政治合法化的唯一方式。市民在阶层代表大会和“议会”中赢得了些许权力。从此,个体开启了掌控自己命运的大门。另外,议会和君主制最初并不是相互矛盾的原则,它们相互促成。

13世纪的欧洲与世界其他地区拉开距离,除了要感谢其相对强大的横向社会结构,还取决于一个意义非凡的机构:大学。法学、神学和哲学催生了这一时期璀璨的欧洲史。欧洲社会为应对温暖期变化提出许多方案,大学就是其一,欧洲也以此来回应当时的城市化、贸易、货币经济扩张以及不安局势。大学为教会开创了繁茂丰富的神学,反过来,神学又帮助解决了那个时代所遭受的困扰。

大学与罗马法

文学生动地记录了变革的种种经验。12世纪的诗人经常援引古老的主题,即“颠倒的世界”,来描述当时的社会,过去的一切都不复存在,该有的样子也没有达到。例如,英国人奈杰尔·德·隆尚(NigellusdeLongchamp,约1130—约1200)早在1180年之前撰写的《愚人镜》(Speculumstultorum)中就提到,当下把一切过去都颠倒了。克雷蒂安·德·特鲁瓦(vonTroyes,约1150—1190)在书中让狗躲避野兔的追捕而四处逃窜,让羔羊去围猎狼。改变世界的金钱被视作世间万恶的罪魁祸首。古代人也持同样观点,比如尤维纳利斯和奥卢斯·佩西乌斯(AulusPersius)的讽刺文学,以及贺拉斯的《金钱》(depeia)。西边雷恩的马博德(MarbodvonRennes)与东边布拉格教区大主教科斯马斯(a)不约而同地写道,“金钱统治了世界”,它是“世间万恶的国王,欺骗的朋友,忠诚的敌人”。社会秩序陷入困境。上帝让人类陷入这般的迷茫,人们都想知道,“上帝对于他的子民究竟是怀着怎样的意图”。

直到12世纪,这个后来被教育史领域认定为转折点的世纪,人文学科和神学方面的教育一直与宗教制度紧密联在一起。修道院学校主要向初学者开放,这些儿童今后注定要走进修会生活;同时,出身于贵族和城市的世俗修士和学生也可以就读,其中或许也包括穷人。随着时间的流逝,修道院的教育渐渐没落,另一边崛起的是主教座堂的学校及受其资助的教会学校(在法国叫作大教堂学校),它们都不局限于修士的培养。此外,一些“自由流动”的学者也会传播知识,还有一些老师会与学生签订合约,向他们传授特定法学或神学领域的知识。

在1200年前后,博洛尼亚和巴黎首先出现了大学,这两地因此被誉为“智慧之城”,它们很快就超越了法国所有其他的思想聚集地,甚至一度超过了整个欧洲。教会学校虽然没有被彻底取代,但也因此黯然失色。有时候,已经存在的法学或神学学校可能成为大学的前身,博洛尼亚大学就是从当地的法学院发展而来。这座城市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比如它位于穿越亚平宁山脉的一条要道上,而另一些偶然因素,比如智者适时涌现,也共同推动了博洛尼亚大学的崛起。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基本的框架条件。当时法律制度尚不健全,人们亟须处理日益复杂的买卖和交易、田产和房产等业务。大学这个新型机构的助产士是法学家,它首先出现在经济如火如荼的意大利并非偶然。在城邦、贸易、劳动分工和不断扩大的货币经济的环境中,修道院和主教座堂学校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读写人才和法律人才的需求,温暖期已经孕育了大批私立教育机构。法学的胜利还体现在公证人日益上升的地位上。公证人最初是罗马皇帝宫廷中的普通速记员,到了中世纪初期,他们变成了抄写员,一开始只是处理公共和私人文件。11世纪之后,公证人的数量激增,各类遗嘱和贸易的记录及认证工作都由他们完成。许多人认为,法律在意大利城市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也是因为皇权的削弱,与城邦兴起的原因相同。

博洛尼亚成为现代法学的发源地以及欧洲第一所大学的诞生地还与下列因素有关:想要在这里深入推行罗马法,可谓天时地利。罗马法能够在这座罗马涅的城市中势如破竹,很可能与《查士丁尼法典》副本在此地被发现有关。这个副本因后来被保存在佛罗伦萨而被称为《佛罗伦萨手抄本》(LitteraFlorentina)。皇帝在位时,它就已经被写就——也许是在意大利的“希腊式”南部地区,在某个时候流传到比萨,然后到达博洛尼亚。无论如何,这座城市已发展成为罗马法的据点。无论是在这里还是在其他地方,罗马法从未被世人完全遗忘。但是现在,它找到了发挥所长之处,并且这里的学者们也认为远古法律体系的智慧大有可为。

罗马法在意大利得到弘扬,后来法国国王圣路易也对它赞赏有加,这是在真正的文艺复兴之前最重要的一次“复兴”。罗马法的各项原则都符合“纯粹理性”。古典时期的法学家们发明了一系列专业术语,用来表述程序规则和诉讼对象。简而言之,法理学成为一门科学。《佛罗伦萨手抄本》引发了对《查士丁尼法典》的阐释热潮,同时,有关教皇训令、会议决议和神父推选等方面的教会法也在博洛尼亚被系统化,这绝非偶然。大约在1140年,一部极具开创性的匿名法典问世,即《格拉蒂安教令集》(DecretumGratiani)。它原名《教会法规歧异汇编》,也就是说这本书的论述和架构都遵循了早期经院哲学的传统,讨论问题的“正反”(si)两面并从中得出结论。通过这本书,教会法律思想接纳了一项自然法则,即存在着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律规范。

人们需要灵活技巧、专业知识和思辨能力才能运用这些古老而又新颖的法律。逻辑对此有帮助,而亚里士多德就是逻辑学领域最重要的作家。此外,辩证法和修辞学也是必修课,或者至少要掌握正确起草信件和文件的技艺,即所谓的“arsdiis”。当然,拉丁文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一来,法律工作必须成为个人主攻的领域。一种新的职业应运而生,在宫廷和分工劳作型的城市中经常出现博学的法学家的身影。培养一个法学家需要多名专家,他们和学生们一起组成了一个新的团体。于是,这个由学者和学生组成的新机构就被命名为“大学”,拉丁语中“ūās”原意为“一切汇聚为一”。

大学逐渐具备了法律基础。巴巴罗萨曾颁布一项命令,它明显是针对博洛尼亚的局势,明确提到要保护师生,并允许他们拥有自己的优先管辖权,无须听令于“领主和行政官”或是地区大主教。这份文件被纳入帝国法典,巩固了学术自由。大学在新成立时通常需要得到皇帝或教皇授予的特权,这体现了大学中的科学的普适特征,确保了学位的普遍认可度,让毕业生在通过资格考试后有权“在任何地方授课”。一种全球独一无二的身份逐渐成形,这就是知识分子,他们以追寻知识的职业为谋生手段并因此获得报酬。

博洛尼亚凭借大家云集的教授团体而成为法学家的圣地。这些最著名的人物中包括活跃于1190—1220年的阿佐(Azzo),他对《法理概要》(Institutioiniani)和《查士丁尼法典》作了翔实的评注。意大利有句俗语:“不能给自己找个阿佐,那就别去打官司。”(haAzzononvadaalpalazzo。)阿库西奥(Accursio,11811185—1260)展示了博洛尼亚的法学家们在短短几十年间辛勤耕耘的成果,他整理了所有能找到的《查士丁尼法典》释义并对其进行批注点评,共计近10万篇评论!没有什么能比这个数字更直观地体现“制度化”一词的含义。

最初的大学是自发形成的。成员们寻找集体精神,穿着特色服装,遵守自己的礼节,制定统一规则,按照内部章程行事。因为大学有特殊地位,这个组织成为城市中的另类,年轻的学生们饱受质疑,世界上所有的恶习都被推给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大学得以免遭地方当局攻击。在一次酒馆骚乱中,几名学生被巴黎人殴打致死,腓力二世因此决定向整个巴黎的学生和学者授予特权,与巴巴罗萨此前赋予博洛尼亚的类似。大学不同于修会的“研习班”,与穆斯林的伊斯兰学校以及拜占庭、印度和中国等地的高等学校也有许多本质区别,大学不仅在专业课经典书籍的选择上更加宽松,比如世俗的、古希腊的科学和哲学也被囊括在内,而且大学这个组织形式也很特殊。

巴黎大学之于神学和哲学的意义就如同博洛尼亚之于法学家的意义:它是一个神谕宣示所,这是中世纪最伟大的学者们最后云集的机构和他们的活动场所。为了纪念其中一个学院的创始人,它后来被命名为“索邦”(Sorbonne)。教职工们来自巴黎的各所学校,其中包括最重要的巴黎圣母院大教堂教会学校,这里是科学方法论的发源地之一。学生和讲师们“汇聚为一”,成功摆脱了巴黎圣母院的监管。他们从教皇和国王那里获得章程和特权,几乎与教士平起平坐。公元1250年之后,人们就是否允许托钵僧任教的问题产生了分歧。最终,修会获得胜利,他们从此可以登上巴黎大学的讲坛。

这一新的机构很快就广受欢迎,学生们甚至从乌普萨拉南下而来。巴黎大学将学生分为四个“社团”(nation)。在博洛尼亚,学生们主要分为阿尔卑斯山“这边”的或“那边”的。随着人数增加,他们被重新划分为17个社团,包括3个意大利的和14个山“那边”的。这样,一些大学拥有了国际化特征,直到今天这依然是大学的重要特色。学生在学校内必须讲拉丁语,为此,一个名为“狼”(lupus)的独立部门成立,它负责监视学生在宿舍和大学里是否遵守这项规定。

随着神学、法学和医学成为学科,文学院降级为高等学科的学前班。学生们在这里一直回溯到马提亚努斯·卡佩拉,研习自由七艺的古代传统。无论是在巴黎还是在其他地方,学院通常会得到基金会的支持,资金宽裕,为各个阶层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云游的学者和学生在整个大陆上传播大学这一模式。很快,高等院校开始在其他地方涌现:先是在维琴察和帕多瓦——这两地紧随蒙彼利埃和萨拉曼卡之后成为医学的高地,医学也从一门手艺提升为大学学科——接着在牛津和剑桥,以及巴里阿多里德和里斯本。到中世纪末,拉丁欧洲已拥有约80所大学,也有了世界范围内史无前例的学术基础。从大瘟疫时期到中世纪末,欧洲培养出约75万名学者。但是,这个机构还远远算不上成熟的出口商品。直到1755年莫斯科大学成立,拉丁欧洲之外的地区终于出现了第一所大学。

大学为国家和城市培养专家,向他们传授执政之道,并为教会锻造了与异教斗争的精神武器,它逐渐变得不可或缺。一旦与政府间的矛盾无法调停,讲师和学生们会罢课或迁居到其他地方。剑桥大学就是这样成为牛津分校的;莱比锡大学也因此可以招募布拉格的教授。但是,这种通过自发组织而出现的“无序”的建校阶段到1230年前后就终结了,罗马教廷、主教和国家从此牢牢把持着建校程序。不要过分高估大学的组织独立程度。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这一论断适用于所有的大学,尤其是1224年腓特烈二世在那不勒斯设立的那种大学。教会在建校过程中没有任何话语权,这让教皇大为震怒。而且皇帝在委任状中明确提到建校的原因:让它为国效力。

大学让穷人也有了难得的阶层跃升机会。15世纪,克拉科夫大学的学生有10%出自农家。大学对欧洲未来的真正意义在于,学术界借此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路德维克·弗莱克(LudwikFleck)所谓的“思想集体”出现了:集体成员拥有共同的语言和思维方式,至少思维的基本原则相同。他们公开发表演说、互相辩论,这些原则启发了之后所有的科学工作,甚至有位诗人讥讽当时的争执和分歧:“这个人赢了,那个人输了博士跳出来反对了……”“旧的”与“新的”对立,传统的卫道士对阵“现代人”(moderni),现实主义者和唯名论者争吵不休,甚至团体内部成员也常常各执己见。一言以蔽之,中世纪充满了生机勃勃的学术活力,大学正准备去夺取世界的霸权。

文牍国度的胜利

当欧洲的法学家忙着建造法律大教堂时,他们的国家却始终被封建秩序笼罩,而且变得更加稳固。自古以来,人们都赞成国家是超越个人的,是民众的“共同事务”(respublica)。但是,欧洲中世纪的人们不得不重新修订这个观念。在第一个千年之交,两任皇帝的宫廷事务总长维波(Wipo)提出一个原则:即使国王去世,国家也依然存续。国王因此获得了两种躯体:一种是会衰老,会死去的凡身;另一种则是永恒的,会在统治者之间传承,让王权有了实体。

1136年,蒙茅斯的杰弗里(GeoffreyvonMonmouth)完成了关于历任英格兰国王的传记,他写道:祖国就是“整个岛屿的君主制”。后来,许多学者受他启发,都认为国家是一个有固定疆域的区域。英国四面环海,它绵延的海岸线是一个特例。在其他时候,人们并不把国土疆域看作土地的组合,而是根据旅行时长来感知它,也会把它视为一系列标记着城市或城堡的点。与之相应的是,统治也是关于这些点,关于当地的人而非土地。直到腓力二世,统治者才被视作“法兰西国王”,而不是“法兰克人”的王;同一时期,金雀花王朝的亨利称自己为第一位“英格兰国王”。中世纪的国家组织也不渴望以“自然边界”划分的“疆域国家”。统治最具体的展现是在权利和责任方面:立法权和审判权,森林、磨坊、城堡和城市的归属权,税收权、纳税额和关税权。中世纪的每个统治者都有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里面装着真真假假的文件。法王腓力就是典型:执政初期,他的文书处平均每年出具30份文件,后来一路增加到年均110份。

统治者身边的几位谋士通常都是贵族和教士,大多是君主的亲戚或姻亲。他们向特权人士发号施令,担任外交使节,也滥用阴谋诡计。作为告解神父,他们是权力的倾听者,有些甚至让君主对他们言听计从。萨利安时代,宫廷礼拜堂是皇帝的办公厅,在场人员几乎不超过30人。其中几位是教士出身的文书,负责制作证件,然后把它们堆到防火库里。与中国皇帝所辖的行政人员相比,这简直是九牛一毛。不过,拉丁欧洲的情况与几乎所有其他地方都不同,行政管理在11世纪就有了专业化的趋势。出身农奴的“部门官员”渗透到国王和皇帝的周围,他们充当管事、顾问和战士。他们功成名就不是因为他们的血管里流淌着合适的血液,而是因为他们在军事决策和行政事务上非常专业。许多人成功晋升为贵族,一些人拥有的封地甚至足以让他们独立。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以罗马法治国的统治者开始招募人才,吸引了资深的法学家、金融专家和其他专业人士。王室的权威通过这样的方式得以巩固,而个人及其财产也得到了更好的保护。简而言之,整个欧洲到处都有一个呆板的怪物在滋生,它的力量不可战胜。这个怪物的名字是“官僚主义”,它创造了文牍国度。

“机构”——我们在大学和其他一些相关主题中已经谈到这个乏味的概念,但它事关重大、意义非凡。只有通过它们,国家才能获得永恒,反之则会消亡。如果把议会比作国家政体的思想和记忆,是军队的肌肉,那么法律和制度就是支撑国家的骨骼。从长远来看,仅靠法律和制度就可以树立正义,只有它们能把权力和专断关进笼子。它们保留了通往成功的知识,并总结了前车之鉴,以避免重蹈覆辙。西塞罗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这一点,他认为罗马共和国的特殊优势在于,它能够吸取经验并反思结论。在现代之前,拉丁欧洲自古代以来设立的机构从数量和质量上来看简直独一无二,其中包括一些高度“封闭”的机构,它们保障权利和财产并开展教育事业,尤其是这些机构相对来说比较庞大,吸纳了许多横向社会结构的代表。

实际上,罗马的伟大也是机构造就的。中世纪国家的统治越来越严密,而这些机构向国家展示了令人信服的理性模式。古罗马概念被用来指代新的机构和官员。自11世纪晚期以来,文献中无数次提到参议院和教廷,被称为最高行政长官的城邦首领,高级财政官员等名称,其中最著名的借用是,诺曼人在巴勒莫的王宫被称为“最高大厅”(magnacuria)。在巴巴罗萨时代,皇帝的办公厅思索“神授之国”的古代表述并以此来指代这个帝国,称其是“神圣的”(sacrum)。神圣罗马帝国一直保留着这个前缀直到末代,用伏尔泰的话说,那时它既不神圣,也不是罗马的,甚至不是帝国了。

随着机构的设立和扩展,文牍国度也得到增强。自12世纪以来,确认领主封地范围的文献越来越多。15世纪,登记制度被系统地建立起来。有些登记册还装点着五颜六色的缩略图,这些已经超越了法律用途,只是为了彰显封建领主的财富和权力。由于法律覆盖了国家的大小事务,保障了商业和交通的安全,统治者也必须对它予以尊重。英格兰人为了得到同样的结果,在亨利二世治下发动了“法律革命”(rechtlicheRevolution),《大宪章》就是他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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