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对孙女的温柔耐心,早己被这股野劲逼得只剩暴躁。
可即便如此,每天还是变着花样给程七柒做好吃的,生怕她饿着累着,典型的嘴硬心软。
程七柒可不管这些,她只觉得当人类幼崽太快乐了。
以前除了指挥丧尸就是啃骨头,哪有这么多好玩的?
爬树、摸鱼、抓虫,还有小伙伴陪着疯跑,每天都过得热热闹闹。
她的本事也悄悄恢复了六成,耳力视力远超常人,山里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她的耳朵。
当然,更明显的变化是她的体重。
当初从天而降掉在程寻怀里时,瘦巴巴的。
如今被罗水仙养得圆乎乎、嫩的,脸蛋、胳膊腿儿都是肉乎乎的。
穿罗水仙给做的小花裙、小布衣,粉雕玉琢的,看着格外讨喜。
可谁能想到,这漂亮的小丫头,骨子里是个横得不行的孩子王?
后山的小崽子们,没人敢不听她的,她让往东没人敢往西,她让抓虫没人敢摸鱼。
私塾的事也因为程寻没回来,一首没着落。
村长来问过两回,罗水仙只能含糊其辞,心里盼着儿子赶紧回来,把先生请来,说不定能让这小丫头收收心。
可程七柒压根不惦记念书,在她看来,玩和打架远比念书有意思。
这天傍晚,太阳都快落山了,程七柒还没回家。
罗水仙叉着腰站在大门口,对着后山的方向扯着嗓子喊:
“程七柒!你还要不要吃饭了?天快黑了,再不回来,晚上就别想吃肉了!”
她的声音够大,可程七柒的声音更大。
隔了老远,就传来小丫头又脆又响的回应:“奶!老身回来了。”
说完,就见西个小身影从后山的小路上冲了出来,领头的正是程七柒。
她头发上挂着草叶,手里还攥着一只刚抓的知了,跑得满头大汗。
王二狗、狗娃、二娃跟在后面,也是一身狼狈,却个个兴高采烈。
“跑啥跑!慢点!”罗水仙嘴上骂着,身体却很诚实,赶紧往屋里让,
“快洗手吃饭,今天炖了排骨,再晚就凉了。”
程七柒听话地洗手,坐在小板凳上,捧着小碗大口扒饭,“奶,明天还玩。”
罗水仙看着她这副模样,佯装生气,“还玩!看看你这衣服,又脏了。
今晚洗完,明天再敢弄脏,我就不给你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