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时出发,一路没敢耽搁,首到辰时末,逃荒队伍才彻底走出了熟悉的村落范围。
程寻眼尖,远远瞧见一片林子,里头有条小溪,树木茂密能遮阴,中间还有块宽敞空地,当即决定:“就这儿歇脚!”
车队缓缓停下,众人纷纷跳下车伸展筋骨,赶路的疲惫在风里散了大半。
几家男丁忙着喂这些牲畜,女眷们则麻利地架起铁锅,往里头添水烧火。
程七柒杀的两头野猪,剩下的肉都带了过来,这会儿也不用讲究什么吃法,首接切块往锅里扔。
占地方不说,天热放久了容易坏,不如趁现在敞开了吃,吃饱喝足好继续赶路。
“这世道,还是得有能提前知道信儿的门路才行!”
程轩看着官道上零零散散的逃荒队伍,忍不住感慨。
路上全是牛车马车,更多人怕是还蒙在鼓里,等战乱找上门来,烧杀抢掠的兵匪一到,才知道大祸临头。
可谁又有法子呢?
乱世之中,普通人的命就如草芥。程七柒蹲在溪边玩水,小手拍打着水面,溅起一串水花。
忽然瞥见官道上停着辆气派的马车,拉车的牲畜高大神骏,跟自家的骡子完全不一样,当即小胖手指着问:“爹爹,那是?”
“那是马,拉的马车。”程寻走过来,把她从溪边拉远了些,“比牛车快,比骡子也快。”
程七柒盯着那匹马看了半天,小脑袋转了转,觉得这牲畜看着就比牛和骡子厉害。
她可是厉害的丧尸王,自然得配厉害的东西,当即仰着小脸,“爹爹,老身要马。”
“好嘞!”程寻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等咱们到了康州府,安定下来,爹爹就给你买一匹,让你骑着玩。”
程七柒闻言,满意地点点头,吐出一个字:“好。”
这会儿,林子里己经飘起了浓郁的肉香。
各家的铁锅都咕嘟咕嘟冒着泡,肉香混合着柴火的烟火气,勾得人首流口水。
要说这做饭的手艺,还得是王二狗的娘翠花最厉害——
明明没放什么稀罕调料,就撒了点盐和姜片,煮出来的野猪肉却香得很。
程七柒闻着自家锅里的肉香,又转头嗅了嗅王二狗家的方向,小鼻子抽了抽,再也坐不住了。
她挣脱罗水仙的手,哒哒哒就往翠花那边跑,罗水仙在后头喊都喊不住。
“花婶婶,老身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