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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四 奴婢佣赁(第1页)

卷三十四奴婢佣赁

周盗贼妻子没为奴婢,可上市买卖《周礼·秋官·司厉》:“掌盗贼之任器货贿。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稿。”

按:罪隶者,隶司空为役,舂稿者,言女子力弱,充舂米炊食之职。是官奴婢皆由盗贼没入,故可买卖。《周礼·质人》:“掌成平也市之货贿、人民、牛马。”注:“人民,奴婢也。”疏:“言奴婢则非良人,而罪人也。”盖官家奴婢多,而卖于民间,民间复可以奴婢上市而买卖之。与牛马同。

亦有因饥寒而鬻为奴婢者,故多可赎《晏子春秋》:“晏子之晋,至中牟。睹弊冠反裘负刍息于涂者,以为君子也。使人问焉。曰:‘我越石甫,为人臣仆于中牟。’晏子曰:‘何为至此?’曰:‘不免冻馁之累,是以为此也。’晏子曰:‘可得赎乎?’曰:‘可。’乃脱左骖以赎之。”

按:此自鬻为仆也,其契约或若干年,或终身,或可赎,或不可赎。

故晏子问之。又,《檀弓》:“子柳之母死,子硕请具,子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鬻庶弟之母。’”又,《史记·陈轸传》:“故卖仆妾不出里巷而售者,良仆妾也。”又,《淮南子》:“鲁人有为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此皆因贫自鬻为婢妾,主人又因贫而转鬻于人,故多可赎也。

汉奴婢状况

汉魏时奴婢有三种:一因罪没入者;二因贫而为者;三被掠为奴婢者。因罪因贫,自周有之,掠卖则周时所无。以此见周时社会较后世不紊乱,其乡政善也。

其因罪没入者,如《外戚世家》:“薄姬,原魏豹妾,魏豹平,输织室。”又如,《吴志·潘夫人传》:“父为吏坐法死,夫人与姊俱输织室。”又,《魏志·高柔传》:“营士窦礼,近出不还,营以为亡,没其妻及男女为官奴婢”是也。其因贫者,如《高祖纪》:“民以饿自卖为官奴婢者,诏皆免为庶人。”又,干宝《搜神记》:“汉崔永父死不能葬,因自卖为奴。”又,《魏志·杨俊传》:“王象少孤特,为人仆隶,见使牧羊,而私读书,被箠楚”是也。其被掠卖者,如《外戚世家》:“窦广国年四五岁时,家贫为人所略卖。传十余家,其家不知其处。”又,《魏志·杨俊传》:“为人所略作奴仆者凡六家,俊皆倾财赎之。”又,《史记·栾布传》:“为人所略卖,为奴于燕”是也。

按:略卖之事,不惟春秋时无之,即战国亦不见。盖周时乡政之善,为后世所未有。凡作奸犯科之事,无所容藏。一易地即自困,故绝无此事也。

汉奴婢之多空前绝后

有以上三因,汉奴婢之多,为自古所未有。其见于史者,如《陆贾传》:“陈平以奴婢百人遗陆生。”《武帝纪》:“发官奴婢三万人苑中养马。”《贡禹传》:“诸官奴婢十余万人,戏游无事。”

《哀帝纪》:“诏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令有司条奏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过品皆没入官。”诚以其时富人,如蜀卓王孙僮客八百人,程郑亦数百人。卓文君嫁司马相如,王孙分与僮百人。又,《季布传》:“乃髡钳布,并其家僮数十人,之鲁朱家所卖之。”夫一卖即至数十人,少分即至百人,则当时社会奴婢之在豪富家者,诚不可以亿计也。故哀帝下诏限之。然《蜀志·糜竺传》:“祖世货殖,僮客万人。”是东汉末此风仍未已也。

汉时卖奴婢衣以绣衣,置市上阑中《贾谊传》:“今民卖奴者,为之绣衣丝履偏诸缘,牙绦。

内之闲中。”服虔曰:“闲,卖奴婢阑。”

按:衣以鲜服者,饰其貌使姣好易售也;内之闲中者,惧其逸去,与闲牛马同也。盖市官特为置阑而税之也。

惟买卖奴婢者多,故价有定准

《汉书·食货志》:“田宅奴婢价为减贱。”又,《毋将隆传》:“傅太后使谒者买诸官婢,贱取之,复取执金吾官婢八人。隆奏言价贱,请更平直。”是可证当时奴婢皆有定价,与牛马五谷同。

故有价贵贱之感觉。又可证奴婢即财货,故《陆贾传》:“谓其子曰:‘侍者十人,宝剑直百金;过汝十日而更,所死家得宝剑车骑侍从者。’”是以奴婢与车马宝剑,并为货财也。

汉为奴婢开一线生机

自周以来,主可杀奴。《史记·田儋传》:“儋阳为缚其奴,从少年之县廷,欲谒杀奴。”服虔曰:“古杀奴皆当告官。”

是不过告以杀之之故耳,非告官判其可否也。残酷极矣!至汉文帝四年五月,诏免官奴婢为庶人。哀帝时,又诏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魏志》:“齐王芳诏官奴婢六十以上,免为良人。”

是以宣帝时,京兆尹赵广汉,胁魏丞相夫人贼杀侍婢事,可见是时虽丞相杀侍婢有罪。又,《食货志》云:“除专杀之威。”又,王莽时诏:“敢炙灼奴婢者论如律。免所炙灼者为庶人。”又诏:“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又诏:“民有被略为奴婢,自讼者免为庶民。”自此以后,专杀者禁,炙灼者禁,五十以上,可得自由。始有奴婢亦人之感觉。若汉以前,则视为当然也。至晋时奴亡,只黥其面。《酉阳杂俎》云:“晋令,奴亡黥两眼。再亡,黥两颊。

三亡,横黥目下。皆长一寸五分,不能杀也。”

然自唐以来,不免箠笞之苦。《摭言》云:“有奴事萧颖士十年,笞箠备至,只不敢专杀耳。”至于炙灼侍婢,以在闺房之内,官家不易知。虽今日不免。吾每闻其声,每彷徨惨痛,恨不使其主人即身受其苦。呜呼!此等恶习,何日革除净尽耶?

唐仍有官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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