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剃头签军”一词,见《金佗稡编》卷4《鄂王行实编年》。
[33]。《宋会要》兵15之3。
[34]。《金史》卷47《食货志》。
[35]。《要录》卷138绍兴十年。
[36]。刘浦江:《辽金史论·金代土地问题的一个侧面——女真人与汉人土地争端》,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第20章《金代的土地制度》,载《漆侠全集》第5卷。
[37]。《历代名臣奏议》卷350卫泾奏。
[38]。《金史》卷109《陈规传》。
[39]。《会编》卷98《燕雲录》,《要录》卷12建炎二年正月。
[40]。《要录》卷16建炎二年七月。
[41]。《会编》卷98《燕雲录》。《靖康稗史笺证·呻吟语》说杨浩是燕山府潞县知县,玉田僧名一行,又说刘买(里)忙是中山府人,与《燕雲录》有异。
[42]。《忠愍集》卷1《使还上殿札子三道》,《历代名臣奏议》卷333。
[43]。《石林奏议》卷2《申大元帅府缴纳告谕军民榜牒状》。
[44]。《松隐文集》卷26《进前十事札子》。
[45]。《宋史》卷455《僧真宝传》。
[46]。《朝野遗记》作“石頳”,《会编》卷143《金虏节要》作“石竧”。
[47]。《会编》卷51《中兴遗史》。杨可发外号“杨麻胡”,《金史》卷82《郭企忠传》也有关于杨麻胡的记载。
[48]。《中州集》卷10何宏中传,《齐东野语》卷11《何宏中》。
[49]。《金史》卷82《郭企忠传》。
[50]。《会编》卷104,卷117,《要录》卷5建炎元年五月,卷16建炎二年七月,卷31建炎四年正月丁巳,《宋史》卷448《邵雲传》。《会编》和《要录》都说邵翼是邵兴之弟,据《忠正德文集》卷8《丙辰笔录》说,邵隆(邵兴后改名隆)“与其兄纠率乡民,屡与敌战。兄为敌获,大骂而死”。
[51]。《会编》卷111,《要录》卷7建炎元年七月戊戌。
[52]。《斐然集》卷18《寄张相》(其七),又《金佗稡编》卷4《鄂王行实编年》:“凡不为红头巾者,随我!”也是同样意思。
[53]。《山右石刻丛编》卷19杨丹《襄垣县修城记》。
[54]。《要录》卷9建炎元年九月壬辰。
[55]。《读史方舆纪要》卷14。
[56]。《会编》卷115,卷116,《要录》卷13建炎二年二月辛巳,卷15建炎二年四月。
[57]。《靖康稗史笺证·呻吟语》。
[58]。《会编》卷113,卷198王彦行状和《宋史》卷368《王彦传》作“赤心报国,誓杀金贼”,后四字在《要录》卷9建炎元年九月乙卯条中,被清人修《四库全书》时删去。《会编》卷198《林泉野记》,《周益国文忠公集·平园续稿》卷6《高宗御批陈(思恭)奏札跋》作“誓杀金贼,不负赵王”,前四字在《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8《八字军》中,或被清人纂改为“誓竭心力”,见《武英殿聚珍版书》。《浪语集》卷33《先大夫行状》作“尽忠报国,誓杀金贼”。
[59]。《会编》卷198王彦行状,《要录》卷9建炎元年九月乙卯,《宋史》卷368《王彦传》。
[60]。《会编》卷3,《金史》卷45《刑志》,卷46《食货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