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行,你听我一句……”
“好了,不要啰嗦了。我是探长,就听我的!如果萨尔礼怪罪下来,我一个人顶着,绝不拖累你们。”
“你这人怎么不识好歹?我不是这个意思!”
叶智雄摆了摆手,说道:“好了,我们在这里争也没意思。有这个时间,人老早捉到了。你去通知值班的巡捕,和我一起出发去截停嫌疑犯的轮船。另外,这件事先不要让萨尔礼知道,否则要坏事。”
薛畊莘见拗不过他,也就罢了,长叹了口气,出门去招呼值班的巡捕出警。
“你有没有想过,那人为什么要把情报给你?”
不知何时,霍森已走到了叶智雄的身边。
叶智雄转过头,对他道:“因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感觉不到胃痛了。
手腕传来的疼痛感越来越强烈。
船上没备止痛药,在到达宁波之前,赵慕英只能忍着。不过比起辜负唐先生的信任而带来的痛苦,这点疼痛又算得了什么?他这条命都是唐先生给的。如果下一秒去死能够让唐先生开心,他会立刻去死,一点都不会犹豫。士为知己者死,死得其所。
外面开始下起了雨,船身颠簸得更厉害了。
赵慕英坐在船舱里,忽地一阵反胃,立刻抱着马桶,开始呕吐,直到把胃吐干净,才舒服了一点。
他看着马桶里的呕吐物,心里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明明一整天都没吃什么食物,为什么可以吐出这么多东西?
他不知道,胃的容积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最初遇到唐先生的时候,赵慕英还是个混迹于华界棚户区的小瘪三,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住的是由毛竹、树棍、稻草和泥土等建造而成的棚户简屋。屋子外面到处是垃圾、粪便,长年臭气冲天,一到黄梅天,更是恶臭袭人。所以,他从不相信人死之后会下地狱,因为他就活在“人间地狱”里。
棚户区被称为“人间地狱”,这绝不是夸饰之词。
清朝末年,大批无谋生之道的移民涌入上海,使市区人口膨胀,许多贫民被推往城市的边缘安家,于是便出现了鱼龙混杂的棚户区。辛亥以后,各地帮会头目也随移民潮陆续进入上海,斗殴、娼妓、吸毒、谋杀、抢劫等罪恶在这里滋长,棚户区就成了黑帮的温床,不仅有外部的黑恶势力入侵,其内部也产生了不少流氓团伙。
不过,生长在棚户区的这些小流氓,终极的梦想还是进入大上海,混出个人样。他们视几位青帮大佬为偶像,都想靠自己的拳头和魄力在上海闯出一片天地。
赵慕英命苦,母亲早早死了,父亲又是个穷烟鬼,在他十三岁那年就消失了。没错,就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那种消失。为了能生存下去,不被别人欺负,赵慕英学会了打架,也逐渐变成了一个好勇斗狠的人。
别人狠,他比别人更狠,渐渐地在他那一块儿打出了名堂。
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终于在一次聚众械斗中意外刺死了一个混混,被警察逮了个正着。按理说,杀人偿命,判个死刑也不为过。谁知赵慕英在牢里待了几天后竟然被放了出来,真是咄咄怪事!当时他也没多想,高高兴兴地出了狱。出了监狱,还没走几步,就被两个人掳上了一辆高级轿车,被带到了唐先生面前。
起初他以为唐先生是被杀之人的老大,心想:“怪不得保我出狱,原来想要亲自动手。”于是把心一横,朝着唐先生一顿臭骂,污言秽语是不停地脱口而出。然而,唐先生却没有动怒,反而饶有兴致地听他骂人。等赵慕英骂累了,他才开口说话。
“你还挺有种。”唐先生笑着道,“听说你打架很厉害,有没有兴趣来帮我做事?”
眼前这个男人看上去不像在开玩笑。听了这话,赵慕英一愣,脑子更迷糊了。
“我喜欢不要命的人,尤其是身上背着人命的人。这种人做事通常都很果断。”唐先生盯着赵慕英的眼睛,像是在他的眼中寻找什么,“告诉我,你是不是这种人?”
“我……我是不要命……”
赵慕英被他的眼神盯得很不自在,这是他头一次感觉到恐惧。
“很好!”唐先生满意地点了点头,眉宇间闪过一丝笑意,“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人。自此往后,除了我之外,没人可以要你的命。”
后来赵慕英才明白,唐先生当时并没有吹牛,因为在那之后他杀了好多好多人,却再也没有被抓过。不仅如此,他还过上了从前梦寐以求的生活,香车美女和美酒佳肴应有尽有。他摇身一变,从一个棚户区的小瘪三变成了租界里上流宴会中的常客,手中掌握的随便一家赌场或舞厅的一天营业额的零头,都是从前的他一辈子都赚不到的数额。
给他这一切的,就是唐先生……
“不好了!赵哥,不好了!”
一阵喧闹将赵慕英从追忆里唤醒,与此同时,手腕处的跳痛也被唤醒了。疼痛一波又一波,恍惚间,他有一种错觉:自己的手腕变成了一棵树,有个樵夫,正抡着斧头,不停地奋力砍伐。
闯进船舱的是个身穿黑衣的壮汉。他双目通红,不知是因为刚刚哭过,还是因为得了结膜炎。
“什么事?”赵慕英低着头,视线停留在自己受伤的右腕上。他发现白色的纱布已被渗出的鲜血染红了,看来伤口又裂开了。
“巡……巡捕追来了,就在外面!”壮汉磕磕绊绊地说道。
赵慕英立刻起身:“你没看走眼?”
“当然没有,他们还在朝我们喊话,让我们把船停下。赵哥,现在怎么办?船上还有这么多人质,要是被巡捕逮住了……”
赵慕英蓦地面色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