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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老虎(第1页)

“老虎!老虎!”

狩猎怎么样啊,勇敢的猎手?

兄弟,真冷啊,我守望了很久。

你要猎杀的猎物怎么样啦?

兄弟,他仍然在丛林里吃草哪。

你引以为傲的威力哪里去了?

兄弟,它已从我的两肋边消逝。

你这样急急忙忙要去哪儿?

兄弟,我回我的巢穴——去死。

现在我们要回到第一个故事,接着往下讲了。莫格里与狼群在会议岩的一战结束后,离开狼穴,下了山,来到有村民居住的耕地里。但他不愿意停留,因为那儿离丛林太近了;而且他明白,在狼群大会上,他至少树了一个死敌。所以他继续赶路。他迈着平稳的步子,一直没离开过沿山谷而下的崎岖小路,往前小跑了将近二十英里,最后来到一片他不认识的旷野上。山谷敞开来,迎向一片非常开阔的平地。这开阔地上星星点点地分布着岩石,还有几条纵横切割的沟壑。它的一端坐落着一个小村庄,另一端是密密的丛林,绵延到草场边,戛然而止,仿佛被一把锄头切断了似的。到处有黄牛和水牛在吃草,那些放牧的小男孩看见了莫格里,马上就大喊大叫着跑开了。那种在印度的每一个村庄都见得着的整日里东游西**的下贱黄狗,汪汪地吠叫起来。莫格里继续往前走,因为他觉得饿了。来到村子大门口时,他看见黄昏时分拉过来挡住门的那一大块荆棘栅栏,被人推到了一旁。

过去他夜里出来游逛,找东西吃时,不止一次碰见过这种路障。“呣!”他说,“看来这地方的人也很害怕丛林居民。”他在门边坐下了。一个男人走出大门,他站起来,张开嘴,用手指指,表示他需要食物。男人瞪大了眼睛,然后跑回到村子里的一条街上,大声喊叫祭司。出来的是一个大块头,很胖,前额上有一道红黄两色的标记。祭司来到村子大门口,跟着他过来的至少有一百个人,他们瞪大眼睛、交谈、大喊大叫,还用手指对着莫格里指指戳戳。

“这些人,他们没有礼貌,”莫格里在心里说,“只有灰猿的举动才会像他们这样。”于是他把长发甩到后面,向人群皱起了眉头。

“有什么好怕的?”祭司说,“瞧瞧他胳膊和腿上的疤痕,那是狼咬的。他只不过是丛林里跑出来的一个狼孩。”

当然,狼崽儿们和莫格里一起玩耍时,常常用牙齿夹他,他们并不是存心夹那么重的。所以他的胳膊和腿上,到处都是白色的疤。如果这个样子就是咬,那么他就是天底下最后一个被咬的人了。他知道真正的咬意味着什么。

“呀!呀!”两三个女人一起说道,“被狼咬了,可怜的孩子!他是个英俊的男孩呢。他的眼睛像红色的火钳一样。以我的名誉起誓,他很像你那个被老虎叼走的男孩子,梅苏阿。”

“让我瞧瞧。”一个手腕和脚踝上戴着沉甸甸的铜镯子的女人说。她手搭凉棚,注视着莫格里。“确实挺像。他比较瘦,但是长相和我的孩子一模一样。”

祭司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梅苏阿的丈夫是本地最富有的村民,所以他抬起头来,仰望了天空一分钟,很庄严地说:“丛林拿走的,丛林又送回来了。把这孩子带到你屋子里去,我的姐妹。别忘了给祭司以荣耀,他看透了世人的一生。”

“凭着赎买我的那头公牛起誓,”莫格里在心里说,“这一场谈话,就像是又一次狼群接纳幼崽的验看仪式!嗯,如果我是一个人,那就必须得做一个人。”

人群散去,那女人招呼莫格里去她的茅屋。屋子里有一张红漆床架,一个带着有趣的凸花纹的陶制大粮柜,六七个铜锅铜壶,一尊供奉在小壁龛里的印度神像,墙上还挂着一面真正的镜子,就是乡村集市上售卖的那种。

她给了他牛奶,让他牛饮了一通,又给他吃了面包。然后她把手放在他头上,看着他的眼睛。因为她觉得,也许他真的就是她的儿子,当年在丛林里老虎把他叼走,如今他跑回来了。她叫着他:“纳索,哦,纳索!”看莫格里的表情,他并不知道这个名字。“你记不记得那一天,我给你穿了一双新鞋?”她摸摸他的脚,它们像牛角一样硬。“不,”她伤心地说,“这双脚从来不曾穿过鞋子,但你和我的纳索非常像,你应该就是我的儿子。”

莫格里很不自在,因为他从来不曾在屋顶下面待过。他看着茅草屋顶,发现自己如果想脱逃,随时能把它撕开,而且窗户也没有插牢。“如果不理解人说的话,”最后他在心里面说道,“做人有什么好呢?现在我又傻又哑,就像人在丛林里和我们一起时会出现的情形一样。我必须学会他们说的话。”

和狼一起的时候,他学会了模仿公鹿在丛林里发起决斗时的叫声,还有小野猪的咕噜声。那不是为了好玩。所以,梅苏阿每说出一个词,莫格里马上就能惟妙惟肖地模仿。天黑之前,他已经学会了说茅屋里许多东西的名称。

上床睡觉的时候莫格里遇到了困难,因为他不愿意睡在看上去很像捕黑豹的笼子一样的东西里面,比如这座茅屋。他们关门的时候,他从窗户里蹿了出去。“随他的意吧,”梅苏阿的丈夫说,“别忘了,到目前为止,很有可能他还从未在一张**睡过觉呢。如果他真的是神派来替代我们儿子的,他就不会逃走。”

于是,莫格里伸展开四肢,在田野边缘一堆长长的、干净的草上躺了下来。但他还没来得及合上眼睛,就有一只软软的灰色鼻子来拱他的下巴。

“唷!”灰兄弟,狼妈妈的崽子中的老大,说道,“跟了你二十英里,就得到这样的回报,太小气了吧。你身上有木柴烟和牛的气味,总的说来已经很像人了。醒醒,小兄弟,我带来了消息。”

“丛林里一切都好吗?”莫格里搂住他,问道。

“除了被红花烧伤的那些狼,全都挺好。喏,你听着。谢尔可汗已经跑到很远的地方去狩猎了,要等到皮毛长好了才回来,因为他烧伤得很厉害。他发誓,回来后要把你的骨头埋在维恩贡嘎河边。”

“这话可要两说呢。我也做出过一个小小的承诺。不过有消息总是好事。今晚我累了,那些新玩意儿弄得我很累。灰兄弟,你要经常给我带消息来啊。”

“你不会忘记你是一匹狼吧?人类不会使你忘记我们吧?”灰兄弟焦虑地问。

“绝对不会。我会永远记得我爱你,爱我们狼洞里的一大家子。但我也会永远记得,我被逐出了狼群。”

“你也可能会被逐出另一族群的。人类就是人类,小兄弟,他们说话就像池塘里的青蛙叫一样。下次我来这儿时,会在草场边的竹林里等你。”

那一夜以后的三个月里,莫格里几乎没有走出过村子的大门。他忙得很,要学习人类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首先他得在身上穿一块布,这使他恼火得要命;然后他得学会用钱,这个他一丁点都弄不明白;还要学犁田,他看不出这样做有什么用。还有就是,村子里的孩子们让他非常生气。幸好,丛林法则教导过他,要克制自己的脾气;在丛林里,能否保住性命、获取食物,取决于能否克制住自己的脾气。有时他不会做游戏或放风筝,或者某个词发音错误,孩子们就取笑他。他真想将他们一把揪起来,撕成两半,只因为懂得杀死一个没毛的幼崽不够光明正大,他才忍住了。

他一点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大力量。在丛林里,他知道自己比野兽们弱;但是在村子里,人们说他壮得像一头公牛。

对于种姓制度在人与人之间造成的差别,莫格里一窍不通。一个陶工的驴子滑进了泥潭,莫格里揪住驴尾巴把它拽了出来;他还帮陶工把陶罐码好,方便运到可汗席瓦拉的集市上去卖。这件事造成了很大的轰动,因为陶工是低等级种姓的人,他的驴子就更卑贱了。祭司为此斥责莫格里时,莫格里威胁要把他也放到驴子背上去。祭司就对梅苏阿的丈夫说,最好尽快安排他去干活儿;结果村子里的头人吩咐莫格里说,第二天他必须出去放牧水牛,照料他们吃草。对于这样的安排,没有人比莫格里更高兴了。当天晚上,他接受了一个任务,可以说是充当整个村子的仆人。于是他去参加每晚都有的村民小聚,地点是一棵大无花果树下的石头平台。那儿是村子里的俱乐部,头人、守夜人、知道村子里所有闲言碎语的理发师、有一支塔瓦式滑膛枪[15]的猎户老布尔迪奥,聚在一起抽烟聊天。几只猴子坐在头顶上的树枝上交谈着;平台下面有一个洞,里面住着一条眼镜蛇,他每天晚上都能喝到一盘牛奶,因为他被封为神蛇。老人们围坐在树下,一边抽着很大的胡卡斯(水烟枪),一边聊天,到夜很深才结束。他们讲一些有关神、人和鬼怪的神奇故事;布尔迪奥则讲述丛林野兽的生活习性,对于孩子们来说,这些动物故事更加神奇,他们坐在圈子外面,听得眼睛都要从眼眶里弹出来了。大部分故事与动物有关,因为丛林就在村民们的家门口:鹿和野猪来糟蹋他们的庄稼;老虎时不时地在暮色降临时分摸过来,从村子大门的视野之内,叼走一个人。

他们讲述的一些事,莫格里自然很清楚,他不得不遮住脸,不让他们发现他在窃笑。那边布尔迪奥把塔瓦式滑膛枪放在膝头,从一个神奇故事扯到另一个神奇故事,这边莫格里笑得肩膀直颤。

这会儿,布尔迪奥正解释说,叼走梅苏阿儿子的那只老虎是一只鬼虎,他被几年前去世的一个邪恶的老放债鬼附了身。“我知道那是很确实的,”他说,“因为普仑·达斯自从在一次暴动中被烧了账本、挨了揍之后,就成了瘸子;我说到的那只老虎走路也是瘸的,因为他的掌印深浅不一样。”

“确实是的,确实是的,肯定是真的。”那些灰白胡子说道,一起点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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