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又如何忍心将自己呕心沥血的旷世之作就这样埋没,思量了几日,他最终决定,还是要让黎瑷曦读到这首诗,但不让她知道作者是谁。那时没有互联网,自然不可能发送匿名电子邮件。他曾想过写在纸条上,然后在上自习的时候,趁着黎瑷曦离开的间隙,偷偷放进她的课本里,但这样做恐怕又会被其他人发现。最后,他决定把这首诗通过邮局寄给她,但不署上名字。为了不让她从笔迹上发现端倪,他还特地用正楷的印刷体誊写,与他平日所写的行书大相径庭,相信一般人都辨识不出。
发信后的头几日他惴惴不安,不住地暗中观察黎瑷曦的言谈举止,但她却毫无异样,谈笑如常。袁自辛既感觉释负轻松——没有暴露暗恋的踪迹,却也矛盾不甘地遗憾——自己的诗作似乎杀伤力不足,没有想象中那种枪响人倒的效果。
少年袁自辛的内心与行动之间存在着一种强烈反差,他内心越是爱得真切,行动上却越是畏缩。在以前,他与黎瑷曦除却打招呼之外,几乎没有说过什么话。他想都没有想过,要去接近她,他甚至有点害怕接近她,因为每次面对她,他就身体僵硬、神经紧张。此番交谈之后,两人熟悉了许多,他虽仍然不敢表白,却终于萌动了念头,要主动制造机会去接近意中人。他精心炮制了一篇文章,鼓足勇气,羞答答地呈交黎编辑斧正。黎瑷曦阅后赞不绝口,随即发表在校刊上,事后还特地感谢他“支持工作”,袁自辛一听当即拍胸表态,以后一定还会再接再厉。
经过一段时间观察摸索,他发现黎瑷曦爱去一间固定的教室上自习,于是,他便也经常去那间教室自修。他不敢坐在她附近,每次都隔得远远地坐下,偷看她读书写字的身影。但毕竟同在一间教室自修,总会有碰触的机会,要么进教室时目光交接,要么在走廊上迎面遇见,每每这时,黎瑷曦或是远远地一笑,或是向他点头致意。天下有两种人揣摩他人心思最为执著疯狂,其一是下属揣摩上司,其二便是单相思揣摩意中人。黎瑷曦一颦一笑本是无意,但袁自辛总觉得她的表情言语意蕴无穷,一定有言外之味、弦外之响,便夜夜不寐,反复回味琢磨她的无心颦笑,虽然只是水中捞月的徒劳,他倒是梦爱臆情,乐在其中。
一晚两人都自修到教室熄灯。袁自辛暗觉奇怪,因为黎瑷曦通常不会自习到这么晚的时间。他收拾好书本文具正准备离开,却听到黎瑷曦在身后叫他的名字。他背脊一凉:难道她发现自己的心事了?但也无处可逃,只有硬着头皮回首答应。
黎瑷曦笑着问道:“你现在回宿舍吗?”
“是的。”
“我也是。”黎瑷曦上前与他并肩而行,“最近有没有再写什么文章呀?”
“没有,没有。最近功课重,有段时间没写了。”
“你看的这本书是什么?”黎瑷曦见他手里的一本书不像是课本,便好奇地问道。
袁自辛把书递给她:“是《饮水词》,在图书馆借的。”
“你也喜欢纳兰容若呀?”黎瑷曦语溢惊喜。
“嗯。看专业书看累了的时候,就读一两首他的词,当作休息了。”
“我也很喜欢他的词,我最喜欢那首《浣溪沙》。”黎瑷曦微微扬头,忘然吟诵道:“‘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我觉得这种灵魂契合、志趣相投的情意,才是真正高贵纯洁的感情。”
袁自辛万万没有料到黎瑷曦会跟他谈起爱情这个话题,他就像考试遇到了超纲题目,意外紧张得不知如何作答。
黎瑷曦谈词谈得兴起,竟不觉说到了这个敏感话题,讲完她才意识到,这些心思不该和男生随便谈论,不禁羞红了双颊,幸好路上夜黑灯暗,袁自辛看不见她脸上云飘霞飞。她见袁自辛不答话,以为他也尴尬,便转移话题:“你好像很喜欢来这间教室上自习?”
袁自辛刚才的紧张还没有完全消除,现在听到这个问题,还以为她发现了自己的真实目的,更是惶恐得犹如罪犯被现场抓获,急忙辩白似地答道:“对啊!因为……我觉得这间教室……呃……环境很好。”
“我想请你帮个忙,好不好?”
袁自辛见她并没有怀疑,却是在恳请帮忙,于是心中石头落地,豪气冲天,把胸口猛地一挺:“没问题!要我做什么?”
“我这个人懒得很,来上自习都比较晚,经常在这间教室找不到位置。以后你来得早的时候,如果看见我还没有来,就帮我占一个座位好不好?”
只要黎瑷曦一句话,袁自辛连校长的座位也敢抢,更何况只是占个自习座位的举手之劳。他狠狠地点头:“没问题!没问题!”
自从开始帮黎瑷曦占座位之后,袁自辛接近她的机会就多了起来。相形之下,黎瑷曦比他外向许多,反而更为主动大方,或是向他请教一些课程问题,或是与他讨论校刊文章的编辑,甚至是请他帮忙打开水之类的小事。袁自辛没有与女生交往的经验,更何况是面对梦中情人,起初总免不了心跳加速、掌心出汗,接触好长一段时间之后,他才逐渐地镇定自若。而经过几番交谈,袁自辛惊讶地发现,两人志趣极为相投,当一个人说起自己喜欢的某本书或某首词时,另一个人常常会惊喜地感叹,我也喜欢它呀!这并非袁自辛刻意讨好,而是完全自然的契合,比如他们都酷爱古典文学尤其是古诗词,都喜欢《红楼梦》和《百年孤独》。两人以前都怅然感怀,周围的人只知会计借贷而不懂诗词格律,只擅经济计算而不谙风花雪月,如今竟然透过铜钱孔看见了一轮月亮,彼此便渐渐而隐隐地引为知音。
几个月之后,袁自辛愈加爱得失魂落魄,不知所以。以前他的爱犹如雾里看花,唯美而朦胧,这几月的交往则犹如镜头调焦,他的心迹更为清晰坚定。他天天都想见到她,便风雨无阻地去上自修,但黎瑷曦却没有他那种悬梁刺股的学习热情,而一旦见不到她,他便心头空空地怅然若失。他为校刊卖命笔耕,这样便可以借机与她探讨交流、展示才华,他的作品数量惊人,以至于黎瑷曦笑说要为他开一个专栏。黎瑷曦推荐的书他会精细研读,潜心琢磨如何与她谈论赏析,既能体现自己见解深刻,又能幽默得博她一笑。
他虽然爱得如痴如迷,却依然没有想过表白,在他的潜意识中,黎瑷曦宛如女神,岂是凡夫俗子可以亲近。不表白,他还能像现在这样暗中喜欢她,而表白失败,他便连暗恋的权利都没有了。与黎瑷曦一起自习的日子里,袁自辛见到试图接近她的男生犹如过江之鲫,但莫不铩鳞而归。其中有一些男生条件相当不错,袁自辛自叹弗如,但黎瑷曦还是心无波澜。他便不禁迷惑,黎瑷曦选择男友到底会是何等苛刻的标准,以致无人可入她的法眼?或者是她决意在大学期间不谈恋爱?当然,也有一些追求者低俗猥琐,袁自辛一边愤慨这群癞蛤蟆来骚扰他的天鹅,一边却也暗自佩服这些蟾蜍,诧异他们何来如许勇气,知其不可而为之,他既羡慕又迷惑。十四年之后,袁自辛终于明白:人与人不同,对于某些人来讲,被拒绝并不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年的袁自辛却是另一种人,这种人将爱情当作生命,把表白看做圣战,他宁愿以身殉情,也不愿战败投降。因此,他始终还是内心炽烈却表面安静地爱着黎瑷曦。只是,他一直坚持为她写诗。尼采曾说,诗人的吟唱犹如母鸡下蛋的啼啭,但其实那更像公鸡求偶的鸣叫。爱情不仅促进荷尔蒙分泌,也激发创作灵感,袁自辛摇身一变成为高产诗人,每月都能写出一两首酸掉大牙的情诗,通过邮局寄给黎瑷曦。但这些诗信如同细雨飘落在湖心,杳无回音。
他就这样默默无声而全心全意地爱着她。他甚至一度以为,他会一直这样暗恋着她,直到大学毕业。然而,他的痴情精诚感动了上苍,一朵奇迹之花在他的生命中悠然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