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体系的初衷涵盖多方面考量:首先是对功勋贵族及宗室成员进行权益分配;其次允许各地区依据自身条件发展经济与文化;再者藉由亲族封国的屏障作用巩固姬姓统治。
在众多封国中,宗室成员获封占据主流。
当亲族封国实力稳固时,若有其他封国意图对抗,宗室诸侯便可联合护卫王室。
即便宗室诸侯夺取最高权柄,王朝姓氏亦未更易,正如俗语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统治体系得以延续。
依照此等分级治理模式,各封国在履行对王室义务后,可自主支配剩余资源,实现自给自足。
然而这种稳态未能持久,部分封国君主渐生异心。
周制与后世选任制度存在根本差异,封国君主若觊觎王位,绝非通过议席更迭所能实现。
彼时唯有两条道路:或隐忍曲从以谋取最大利益,或诉诸武力争夺霸权。
后者虽风险巨大,然成功回报亦远超前者。
在残酷博弈中,诸侯常陷两难困局:妥协恐渐趋衰微,抗争或招致覆灭。
周代封国享有建制军队、铸行钱币、制定税赋之权,由此积累抗衡的资本。
虽有封国君主冒险举事,然周室实力雄厚,叛变往往迅即敉平。
历经数起叛乱敉平后,幸存诸侯领悟到颠覆王权绝非易事,遂转向兼并周边封国以壮大实力。
此时各封国发展己现差距:鲁国初封时实力最为雄厚,其开国君主伯禽曾获殊荣,在《诗经·鲁颂》中可见记载。
然至春秋时期,鲁国竟需仰齐国鼻息。
齐国更出现田氏代齐的权柄更替,原为陈国公子的田完后人逐步掌控政权,最终取代姜姓统治。
楚国情况尤为特殊,其立国根基非源自周王室分封。
早在商代,江汉流域部落己形成政权雏形,至周初渐成规模,故楚国君主常以"蛮夷"自居,不奉周室封号。
历经数百年征伐兼并,最终由秦国完成统一。
新政权鉴于历史教训,推行车同轨、书同文政策,强化政令通达。
经过长期开发,原边陲地区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皆为代表。
东海之滨的齐国曾与秦国并称东西二帝,南方楚国孕育出屈原这般文化巨匠。
尽管集权的物质文化基础己然奠定,但秦朝在始皇帝逝后不久便告倾覆。
商业组织结构的迭代变化在中国古代有鲜明的历史映照。
秦统一管理的模式和迅速崩溃之后,个体股东集团由此启发思考平衡机制,借鉴扩张家族投资将收益封闭流转。
具体的操作模型在当时逐步定型及执行,实践首接模仿旧有礼法遗制,所有建立的联营商号也只限于一类法定宗系具备基本管控利益收益的排它管理正当权利凭证。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法律保障所形成的共享生态内部发生利益攫夺现象却没法自行终结不断堆积矛盾的继续蔓延。
高位裁决者的互相歼灭招致基层民生压力繁巨,从很大程度上最后表现出大规模整体破坏后果。
在此情况下,由更低等级的务工职员按照“分散收益继承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