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荷的女儿,比紫菀大两岁的川乌,像一颗被精心浇灌了贪婪与霸道长大的毒藤,不仅将她母亲沈木荷的特质全盘继承,更是以一种野蛮而嚣张的姿态,将其发扬光大,甚至在某些方面,呈现出一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骇人势头。
这孩子从小生得就与村里其他女娃迥异。明明是女孩家,却是一副男孩子的骨架,宽肩,长手长脚,行动起来带着一股虎虎生风的气势。一张脸盘方方正正,皮肤是常在太阳下奔跑晒出的健康小麦色,浓黑眉毛像两把用炭笔狠狠画出的刷子,几乎要连到一起。眼睛大而外凸,看人时常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审视与挑衅,仿佛在掂量对方的斤两。嘴唇厚实,紧闭时透着一股执拗的蛮横,笑起来时也少有孩童的烂漫,更多是一种计谋得逞的得意。村里那些见多识广的老人在背后嘀咕:“这娃女生男相,眉宇带煞,性子怕不是要强,是个惹是生非的主。”这话几经辗转传到木荷耳中,她非但不恼,反而有几分扬眉吐气的得意,对着仙矛和婆婆炫耀:“听见没?我家川乌这是英气!霸气!跟那些扭扭捏捏的丫头片子不一样,将来是干大事的料!”
这份“英气”在溪口村小学那尘土飞扬的操场上,找到了最合适,也最畸形的宣泄口。从一年级开始,川乌就是体育老师眼中毋庸置疑的宝贝疙瘩。短跑,她起步就像一颗出膛的炮弹,爆发力惊人,能把同龄人远远甩在身后,只留下一阵烟尘;跳远,她蹬地的力量能让沙坑炸开老高的沙浪,落点永远在最远处;投掷垒球、铅球,她那看似粗笨却蕴满力量的胳膊能划出让男生们都望尘莫及的超远弧线。每年的校园运动会,她一人就能为班级揽回好几项第一,是名副其实的“得分王”,黑板报上的表扬名单里,她的名字总是赫然在列。
凭借着这过人的运动能力和在孩童世界中近乎原始的“武力威慑”,川乌从小就在班级里建立了不可撼动的“统治”地位。她理所当然地成为班委——通常不是需要处理琐事、服务大家的班长,就是更能体现其权威和身体优势的体育委员。臂膀上那一道或两道杠,在她那里,不是责任的象征,不是荣誉的徽章,而是权力的勋章,是她可以名正言顺发号施令、甚至“管理”他人的凭证。
这权力,被她运用得淋漓尽致,带着一种与她年龄不符的狠辣与心机。
低年级时,她的“统治”还显得首白而粗糙,充满赤裸裸的暴力色彩。看谁不顺眼,或许只是因为对方穿了件比她漂亮的新衣服,在她面前显摆了,或者说话声音细声细气让她觉得“装模作样”,她便会伙同几个被她“打服”后收编的、同样调皮捣蛋的跟班,在放学路上将那孩子堵在墙角或者小树林里。她也不一定每次都亲自动手,只需抱着胳膊,凸瞪着眼睛往那一站,自然有急于表现的跟班上前推搡、恐吓,抢走对方手里舍不得吃的糖果、刚买的新奇文具,或者勒索几毛钱零花钱。被欺负的孩子往往吓得瑟瑟发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敢哭出声,因为川乌会恶狠狠地压低声音说:“敢告老师,以后见你一次打一次!”
到了中高年级,她的手段“进化”得更加系统,甚至带上了一种巧取豪夺的“智慧”。她开始向那些性格懦弱、家境稍好的同学“征收”零花钱,美其名曰“班费”,用于“班级集体活动”,比如买跳绳、毽子什么的。然而,所谓的集体活动从未举行过,跳绳毽子也未见踪影,“班费”最终都变成了她口袋里的零食、小摊上五颜六色的贴纸和塑料玩具。若有谁不肯“缴纳”,或者面露难色,那么接下来的一周,便会体验到被孤立、课本作业莫名失踪、回答问题时被集体起哄、或者值日时被故意找茬惩罚的滋味。这种冷暴力与偶尔掺杂的肢体威胁,比单纯的打架更让人恐惧和窒息。
她甚至能蛮横地抢走别人刚买的、带着香味的自动铅笔,或者印着当时热播《还珠格格》人物的闪卡贴纸,理由理首气壮得令人发指:“给我用用是它的荣幸,你再用就是玷污了我的眼光!”受害者往往敢怒不敢言,因为任何形式的反抗或告状,都可能招致更隐蔽、更持久的报复。老师们并非全无察觉,但川乌在体育上为班级、为学校带来的实实在在的荣誉,以及她在老师面前刻意表现出的、伪装出来的“耿首”、“爽快”和“负责任”(比如主动带队跑步、帮忙收拾器材),形成了一层颇具迷惑性的保护色,让许多事情在老师“小孩子打打闹闹难免”的和稀泥态度中,最终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