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村的清晨,总是在鸡鸣犬吠与袅袅炊烟中苏醒,带着一种亘古不变的农耕节奏。然而,在紫菀家那栋日渐气派的二层小楼里,生活的滋味却远比炊烟要复杂得多。这滋味,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她那两位宛如正反两极的姑姑——她们的存在,仿佛就是为了诠释何为天壤之别。
大姑姑沈木荷,曾是溪口村一朵有名的“刺玫花”。年轻时,她确有几分水灵,皮肤不算顶白,但胜在眉眼鲜活,一张巧嘴更是能说会道,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把方的侃成圆的。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儿,自幼便比沉默寡言的哥哥和怯懦笨拙的妹妹更懂得如何讨父母欢心,也因此占尽了家里的宠爱。这份宠爱,滋养了她的优越感,也让她将所有的“聪明才智”都毫无保留地倾注在了“人情世故”与“走捷径”这两门她自诩的精深学问上。
她的人生信条朴素而坚定:“力气是奴才,使了还再来,能不动则不动,能沾光处必沾光。”后来,她嫁给了同村家境还算殷实的刘仙矛。仙矛家在村头新规划的宅基地上盖了带院子的新房,靠近通往镇上的公路,这便成了木荷此后多年津津乐道的资本,言谈间常以“我们街上”自居,仿佛那几步路的距离,便将她与仍住在老村的哥嫂乃至整个溪口村的旧日生活,划开了一道无形的鸿沟。嫁人后,她那眼角眉梢的算计,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因着这“街上人”的身份,愈发显得理首气壮、不加掩饰。
婚后的木荷,更是将尚在老村的娘家,视作了自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后勤补给站”。她回娘家的频率,比候鸟迁徙还要规律,通常精心挑选在晌午前,或是傍晚时分——这正是哥嫂家要么忙着张罗午饭,要么刚备好晚饭,人来人往,最容易浑水摸鱼的黄金时刻。
她来时,手里至多拎着几棵自家院里吃不完、己经有些发蔫的青菜,或是几个歪瓜裂枣,算是维持着“礼尚往来”的最后一丝门面。一进门,那双精明的眼睛便像安装了高精度雷达,先是在客厅茶几上快速扫视。果盘里新买的、带着漂亮玻璃纸的水果糖,待客用的、比仙矛家常抽的档次高出一截的香烟,总能在她看似随意的抓取和闲聊中,神不知鬼不觉地滑进她那些看似普通、实则容量可观的衣兜里。
接着,她会极其自然地踱进厨房,借口“看看今天吃什么”,鼻子夸张地吸两下,“哟,真香!”锅里的红烧肉,她能徒手拈起最大、最肥糯的一块,边吹气边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烫得首吸气也不忘评点:“嫂子手艺见长,就是酱油放多了点,颜色太重。”碗柜里新卤的、油光锃亮的猪耳朵,油炸得酥脆喷香的花生米,她都能用早己准备好的油纸包顺手牵走一些,动作流畅得如同经过了千百次排练。
但这,仅仅是她“创收”行动中的小打小闹,属于“搂草打兔子——捎带手”的性质。她真正的目标,始终锁定在父母的卧室。那里,藏着这个家真正有价值的“硬通货”。她会以“找点针线钉个扣子”(而她身上那件衣服的扣子明明完好无损)或者“借个顶针用用”(她自家未必没有)这类在农村几乎无法被拒绝的理由,极其自然地摸进去。
一旦独处,门扉虚掩,她便迅速切换到另一种模式。她熟门熟路地拉开梳妆台的抽屉,手指像长了眼睛,熟练地翻检着。母亲或嫂子随手放在里面的几毛、几块零钱,偶尔忘记收起的、不算贵重但样式好看的银耳环或镀金髮夹,甚至是哥嫂放在显眼处准备用来进货的、用土黄色信封装着的整沓现金,她都敢小心翼翼地抽走几张面额较大的。她的动作行云流水,心跳都不会因此而多跳一下,脸上甚至能保持着一种近乎虔诚的专注,仿佛不是在行窃,而是在完成一件日常的、再普通不过的家务。
若是不巧被进屋的嫂子或偶尔在家的紫菀撞见,她也能在百分之一秒内切换表情,立刻摆出一副“我刚找到,正想跟你说呢”的无辜模样,或者极其自然地抱怨着“这针眼怎么这么小,线都穿不进去”,演技浑然天成,毫无破绽。那份镇定,源于她内心深处根深蒂固的认知:哥嫂家的,就是娘家的,娘家的,自然也有她沈木荷一份!她拿自己的东西,天经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