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十几年前,街道更乾净了,楼房更有科技感了,但也更陌生了。
“十几年了,也不知道水果手机出到第几代了,有没有被其他品牌取代。”
鸣人自娱自乐地想著。
这时,三道衣著火辣,打扮十分时尚的少女,迎面走来。
三名女生比鸣人矮了一头,当她们看清鸣人的长相与身材时,都是眼前一亮。
中间那名染著粉发,长相甜美的女生,十分大胆地小跑上前。
“帅哥,一个人吗?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玩啊,前面就有一间酒吧!”
凑近了看,女生更加感觉鸣人简直帅的离谱。
皮肤毫无瑕疵,那双蓝色眼睛,更是让她看得入迷。
鸣人看著对方的粉发,想起了小樱,下意识摇头拒绝。
“不了,我不喜欢去酒吧。”
粉发女生意识到,鸣人不是出来玩的那种男生,连忙改口。
“哎嘿嘿,其实,我也很少去那种地方,只是我朋友,也就是后面那两位,今天硬要拉我来的。”
这番话,引得身后的两位好闺蜜一阵翻白眼。
但她们仨之间出来玩有一个规矩,那就是看上哪位帅哥,谁抢先出手,另外两个就不能抢,还要帮忙打配合。
粉发女生掏出手机,笑著问。
“帅哥,你不去的话,可以先加个联繫方式吗?”
“我没有手机。”鸣人如实道。
可这年头,哪还有没手机的人。
这回答,无异於在拒绝。
而且这拒绝的理由,引得后面两位女闺蜜掩嘴偷笑。
在好闺蜜面前被这样拒绝,粉发女生脸上有点掛不住,脸上的笑容也僵硬起来。
“帅哥,你拒绝我也不用找这么烂的藉口吧,你还不如说你有女朋友了。”
“走吧走吧,没劲。”
说著,她瞪了鸣人一眼,转身离去。
两个闺蜜跟上的同时,將手背在身后,偷偷对鸣人竖起大拇指。
“女朋友么?”粉发女生的话,倒是让鸣人想起。
自己穿越前,確实是有一个在一起一年多的女友的。
“也不知道她现在怎样了,十几年过去,她也差不多四十了吧?”
反正也不知道去哪,鸣人打算去看看这位曾经的女友。
走在路上时,路边有一家奶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