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重复这句话的声调异常,以致那律师转过身来,问道:“对不起,先生,您也许是被告的亲戚吧?”
“不是。这里我谁也不认识。判刑了吗?”
“当然。不可能不判刑。”
“判了苦役?”
“终身苦役。”
他又问道,但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见:“验明正身了吗?”
“什么正身?”律师答道,“无须验明正身。案子很简单。那女人害死了自己的孩子。杀害婴儿罪得到证实,陪审团排除了蓄意犯罪,于是判了她无期徒刑。”
“那么是个女人啦?”他问道。
“当然啦。是李墨杉家的姑娘。您跟我谈的是哪件案子?”
“随便问问。案子既然审完了,大厅里怎么还亮着灯?”
“那是另一件案子,开庭审理快有两个小时了。”
“另一件什么案子?”
“哦!这件案子也一目了然。被告是个无赖,是个累犯,是个苦役犯,又作案偷窃了。名字我记不大清了。看那长相,就像个盗匪。单看那副长相,我就要把他送进苦役场。”
“先生,”他又问道,“怎么能进入审判大厅呢?”
“我想实在进不去了,里边人太多。不过,现在休庭,有人走了,等再开庭的时候,您不妨试试。”
“从哪儿进去?”
“走这扇大门。”
律师离开了。他站在原地,一时千头万绪,几乎一齐涌上心头。这个不相干的人所说的话,像一根根冰针,像一条条火舌,轮番钻透了他的心。他见案子根本没有审理完,便松了一口气,但他也说不清自己的感受,是满意还是痛苦。
他凑近几堆人,听他们说些什么。这一轮要审理的案件特别多,庭长指示这一天安排两件简短的案子。先审理杀害婴儿案,现在正审这个苦役犯,这个累犯、“回头马”。这个人偷了苹果,不过似乎没有足够的证据,但证实了他从前在土伦苦役场服过刑。这样,他的案情就严重了。对他的审问和证人作证倒是结束了,但是律师还要辩护,检察官还要提起公诉,恐怕午夜之前完不了。看来这人要判刑。检察官很出色,他控告的人无一“幸免”,他还颇具才情,有时写诗。
一名执达吏守在进入法庭的门旁。他问执达吏:“先生,快开门了吧?”
“门不会打开了。”执达吏说道。
“什么?重新开庭,门也不开吗?现在不是休庭吗?”
“刚刚重新开庭,”执达吏答道,“但是门不会再开了。”
“为什么?”
“因为大厅里坐满了。”
“什么?一个座位也没有啦?”
“一个座位也没有了。门关上了,谁也不让进去了。”
执达吏沉吟一下,又补充说:“庭长身后倒有两三个座位,但他只允许官员坐。”
执达吏说罢,就转过身去。
他低着头往外走,穿过前厅,缓步走下楼梯,仿佛每下一级都迟疑不决。他很可能是在内心思索吧。从昨天起在他内心展开的那场激烈斗争并未结束,他无时不经历新的曲折。他走到楼梯转角便停下,背靠栏杆叉着双臂站着。忽然,他解开礼服,掏出皮夹,抽出一支铅笔,撕下一张纸,借着反射的光亮匆匆写下这样一行字:“海滨蒙特伊市长马德兰先生”。然后,他又大步登上楼梯,分开人群,径直朝执达吏走去,把纸条交给他,以不容置疑的口气说:“这条子送给庭长先生。”
执达吏接过纸条,看了一眼,就照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