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舍得打车,没有直达的公交车,转趟的钱花多了也不划算,便沿着来时的路慢慢往回走,走累了,就坐在路边歇会儿,看这座浮华万千的城市。
徐彻在跑车里看见了这样的林麦,心中有些不是滋味,转着方向盘慢慢跟在他身后,盯着这清丽的身影,忽然按了喇叭。
林麦回过头,看到车窗后的脸显然有些吃惊:“徐彻?好久不见呀!”
徐彻说:“上车吧,我送你。”
徐彻今天开的是一辆限量款跑车,林麦第一次见到这样好的车,不认识这牌子,但很是喜欢,忍不住摸了摸车身,好一会儿才打开车门上车。
徐彻问他:“喜欢这个车?”
“它很好看呀,人都喜欢好看的东西。”林麦点点头,兴致勃勃地追问着,“你怎么开上这样的车了?”
“开来帮老板洗车。”徐彻笑了笑,“喜欢,以后我送你。”
林麦丝毫没往心里去,脸上也笑眯眯的,眉眼弯弯:“不许再逗我了,这车看起来我俩五年工资加起来都买不起。”
夜里的风有些凉,从敞开的车窗涌入。道路两旁栽着不知名的树木,车速不是很快,金黄的花朵儿顺着树枝,被风裹挟着,稀稀疏疏地落在了林麦的膝上。
林麦轻轻拾起一朵,凑近鼻尖闻了闻:“好香呀。”
徐彻缓缓刹停车,侧身靠近。林麦下意识将花往他脸上递过去:“你闻闻。”
徐彻倾身靠近了一点儿,把脸伸过去,却不是闻花,而是在林麦的颊边轻轻嗅了一口,温热呼吸拂过耳畔,薄唇几乎要擦过那柔软的脸颊。
“是挺香的。”
林麦怔了一会儿,呼吸都开始紊乱起来,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小发雷霆,咕哝着:“徐彻,你好讨厌……”
徐彻发现和林麦呆在一起时,自己总是像变了一个人,变得爱笑,变得幼稚。极致繁华的一座城,林麦这样的普通女孩儿就如泡沫般,仿佛一不小心就没影儿了,他得想尽办法牢牢抓稳。
徐彻问:“恋综给的钱不是挺多的么,怎么没考虑买一辆代步车?”
他额外给了林麦三倍的酬劳,公司抽成后的钱虽然买不起豪车,但普通女孩儿爱开的车,本田、大众,全款买一辆也是绰绰有余的。
林麦把花朵儿捻收好,整理裙摆,头也不抬地应他:“我的钱大有用处呢,这两天已经用完了。买车性价比不高,公司有大巴车,平时我去的地方也不远,走路就行。”
徐彻仍然是平静地看向他:“几十万,你两天就花完了?”
他不禁皱眉,这小姑娘是不是对钱没有概念?几十万当几十块挥霍,若是他的女儿,他倒不会介意,毕竟他有的是钱。
可林麦怎么看也不像是豪门家庭出来的孩子,寻常父母必定会替他好好打理规划这笔钱。林麦这样无节制地花钱,莫名有些担心他的小屁股会不会吃上一顿爸妈的竹笋炒肉。
林麦掰着手指头慢慢地说:“对呀,我去奢侈品店买了几十套行头,从头顶到脚趾一件不落置办齐全。又去高档餐厅吃了几顿饭,也请公司的女孩子们一起吃了,还给她们每人买了一套裙子。我还买了黄金、钻石戒指……”不如说这些话都是他的幻想。
徐彻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还挺爱美啊小土妞。现在挣得不多,该存还是得存点。”
“我穷怕了,花钱就喜欢大手大脚。你可不要学我呀,你的工作是体力活吧?万一老了没力气了,谁想雇你呀。”林麦的声音忽然小了下去,像是一片羽毛轻轻落下,“并不是所有女孩都像我这样,虚荣,贪财,臭美,只是你运气不好,认识了我这样的……”
徐彻听得一笑,他身边一夜之间花几千万的富少千金数不胜数,几十万算不得什么,但是在林麦看来,确实是大手大脚。
“那你可得找非常非常有钱的人当男朋友,普通的有钱都不行,遭不住你两天花几十万。”
林麦点点头,有些不高兴:“那到时候我要是真勾搭上豪门,等我结婚了,一定请你来喝酒。”
徐彻握着方向盘的手忽然用了力,青筋一下就显了出来,脸色莫名有些沉:“要不要去附近逛逛?”
林麦望了望窗外,又看了看表,才摇摇头:“不要,我有门禁的。妈妈说,不要忘了灰姑娘的故事,晚上10点前一定要回去。”
“这和灰姑娘有什么关系?她…不是午夜12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