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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2页)

舒服的被子,熟悉的信息素,比家的概念多了一些巢穴,甚至洞房的意思。

封佑侧躺在床上,和陆屿白面对着面。

熟悉的安全感让他的神经很放松,小狗尾巴在身后扫出“沙沙”的声音。

他突然想起什么,问道:“屿白,如果我当初狠心将你赶到隔壁去,我们是不是就不会发展成爱情?”

陆屿白的食指左右晃了晃,佯装深沉老道的样子。

“并非,妈咪你得特别特别狠心。狠心得把我赶到隔壁去,狠心得不让我过界地抱你,咬你的后颈,在你的身上写名字……”

他嘀嘀咕咕说了很多很多,将熟悉的记忆大多都细数了一遍。

封佑垂眸听着,硬是从他的念叨中酝酿出了十足的睡意。

“原来我的教育从这么多地方歪掉了……”

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们能跨越亲情和爱情的鸿沟,绝非一时半会的心血来潮,而是十几年,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积淀。

“好吧,就当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其实是我好了。”

封佑认命地说道。

陆屿白又在他的身边嘀嘀咕咕地念叨了,说着“都是因为妈咪太好了,我才会喜欢的”、“我见过的任何一个Omega都不如妈咪”、“保护欲和占有欲,还有那种独一无二的专一性”……

封佑安静地听着,听着听着就闭上了眼睛,困意席卷。

他身边的人应该是没注意到,还很有精力地继续长篇大论。

这个小的时候安静得闭口不言,得了失语症的孩子,怎么被他养得如此聒噪?

作者有话说:

*看到有宝宝想看孕期,我也想想就觉得

,但是让妈咪再养一个孩子实在太辛苦了,咱写假孕吧!(尝试商量)

然后在这里再回一下前面的——

最开始筹划这本书的时候,我兴奋地和讨论梗的亲友说:我要写一个少年感的妈!

所以我写封佑意气风发,在十七八岁最年轻的时候,预见了陆屿白。他最具锋芒的时候,陆屿白只有几岁。所以在陆屿白的眼里,他的妈咪是一个与众不同的Omega,强壮、热情得像小狗,温柔得像妈咪。

我想写十四岁的年龄差对于爱人来说太大,对于妈咪来说太小。

作为爱人,他们的青春错过了,封佑最年轻气盛的时候,陆屿白是小孩,一个青春莽撞,一个年幼可爱。陆屿白最年轻气盛的时候,封佑是大叔,一个青春莽撞,一个成熟老成。

作为妈咪,十四岁又太小了。十五六岁的封佑连这个世界都没有见过,他把自己当家长,也把自己当朋友。他们没有那么显著的代沟,以至于封佑能倾听陆屿白的声音,能说出“虽然我听不懂,但是你可以给我讲讲”,所以封佑会把陆屿白“养歪”。

我想写遗憾,所以封佑在养老院的时候会对慕景逸说,“我喜欢这里,因为这里的人叫我’小孩‘”。

我写了很多版开头,只有现在这一版是从15岁的封佑遇见1岁的陆屿白开始写的。亲友劝过了,她说养成和遗憾写十几万字甚至二十万字,花那么多笔墨写十八年的时光太慢热了,它一点都不符合市场。

在推翻了无数版之后,我还是选择了现在这一版很慢热的方式,哪怕我知道我只有两本完本经验的写作能力可能驾驭不住这个故事,而我擅长的

,在这一本可能不会像猫猫和狐狐那么好的发挥。

但我在想,他们的过去是需要笔墨的,因为我的初衷是写一份相濡以沫、相依为命的感情,我无法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回忆穿插去描述这份感情的深重。

当然,我可能会在近期小小地细修一下某些细节!我保证每一对小情侣、每一本书,都是我全部的热爱和真心,以及当下穷尽所有写作能力的呈现!

最后,特别感谢大家的喜欢和包容!特别特别感谢大家从某一个缘分认识我和我笔下的朋友们,陪我度过了2025!

岚生宁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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