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逊的手臂在空中僵了一下。
球脱手而出。
没有优美的弧线,没有柔和的旋转。
这颗球像块砖头一样,直挺挺地砸在了篮板上沿。
“砰!”
反弹,出界。
全场两万名雄鹿球迷张大了嘴巴。
这可是格伦·罗宾逊,联盟中投王之一,空位必进的“大狗”。
这种低级失误不可能发生在他身上。
罗宾逊落地,捂著右臂肘关节,面色惊恐。
那半条手臂又麻又酸,五根手指不听使唤,这种感觉直衝天灵盖。
“你对我做了什么?”
罗宾逊衝著林翰咆哮,唾沫星子飞溅。
裁判跑了过来,眼神警惕。
林翰摊开双手,表情无辜。
“你后仰跳投,手肘撞到了我的指尖。”林翰指了指自己的食指,“我还没喊疼。”
裁判看向罗宾逊。
罗宾逊语塞。
確实是他主动找对抗,主动后仰,手肘碰到了林翰伸直的手。
这在规则上,属於正常的防守干扰。
甚至可以说,是罗宾逊的犯规。
“我的手麻了!”罗宾逊大叫。
裁判皱眉,示意罗宾逊展示手臂。
黑色的皮肤上,除了汗水,连个红印子都没有。
“比赛继续。”裁判做手势。
罗宾逊难以置信地看著裁判,又看了看一脸平静的林翰。
刚才那一下,明明像是触电一样。
尺神经,俗称“麻筋”。
在这个位置精准地弹击一下,足够让整条手臂丧失知觉三十秒。
这是中医,也是人体解剖学。
雄鹿队球权。
卡塞尔运球过来,看了一眼还在甩手的罗宾逊,把球传给了雷·阿伦。
雷·阿伦三分出手。
球进。
雄鹿队稳住了局势。
罗宾逊还在揉胳膊。
那种酥麻感终於消退了。
“该死的小子。”罗宾逊咬牙,“这次我要撞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