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翰收起战术板,目光投向舷窗外漆黑的夜空。
旧金山的灯火,隱约可见。
……
奥克兰,甲骨文球馆。
这里的氛围和印第安纳截然不同。
音乐震耳欲聋,球迷们穿著花哨的球衣,手里拿著啤酒,毫无组织地叫喊著。
金州勇士队,这个赛季的战绩並不理想,但这並不妨碍他们成为联盟中最具观赏性,或者说,最混乱的球队之一。
他们没有复杂的战术体系,也没有严密的防守纪律。
他们有的,只是天赋,速度,以及一种近乎本能的进攻欲望。
安托万·贾米森,拉里休斯,埃里克·丹皮尔。
这是一群才华横溢但各自为战的球员。
赛前热身。
拉里休斯,这个身体素质劲爆的后卫,正在尝试著各种高难度的扣篮,引得场边球迷阵阵尖叫。
他看到林翰练习著中距离投篮。
“嘿,费城的功夫小子!”
休斯抱著球,走了过来,嚼著口香糖,“听说你会什么靠?待会儿能不能別把我的肋骨撞断?我可是还要去夜店的。”
周围的勇士球员爆发出一阵鬨笑。
林翰投出手中的篮球。
唰。
空心入网。
他转过身,扫过休斯那张轻浮的脸。
“如果你能追上我的节奏,我会考虑轻一点。”
说完,林翰走向了另一侧。
休斯的笑容僵在脸上,隨即狠狠地把球砸向地板。
“装什么深沉,待会儿跑死你!”
比赛开始。
从跳球的那一刻起,勇士队就展现出了他们那疯狂的比赛风格。
丹皮尔凭藉惊人的弹速贏得跳球,拉里休斯接到球的瞬间,就像一枚出膛的炮弹,直接冲向了前场。
根本没有阵地战的意图。
三秒钟,球已经到了篮下。
休斯顶著艾弗森的防守,强行上篮得手。
2比0。
“跑起来!跑起来!”
勇士队的主教练卡勒西莫在场边大喊。
他知道,这是他们唯一能战胜76人的方式,把水搅浑,把节奏带快,让那个该死的东方人没法思考。
76人底线发球。
林翰刚接到球,拉里休斯就像疯狗一样扑了上来。
全场领防。
而且是那种赌博式的抢断。
休斯的手很快,直奔林翰手中的篮球而去,完全不顾及失位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