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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第11页)

但是,他的优点也是很突出的。主角快意恩仇,杀伐决断,几位娇妻也不是单薄的背景花瓶,各有特色。所以,总体来说,这还算是一本不错的小说。

怎么说呢,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周大有起身来到旁边厨房里,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才回到书房中,接着开始看下一本小说,也就是萧梦琴的《春风又绿江南岸》。

与董少剑干净利落的文字不同,萧梦琴的行文缠绵多情,婉转流畅,一看,便晓得肯定会受到女性的喜欢。

这本言情小说的梗概是,大家族的少爷在江南小镇遇到一位像水乡一样温柔清雅的姑娘,两个人开始了一场恋爱。期间,有家族的阻碍,两个人观念的碰撞,以及其他一些阻挠。但最后,两个人还是终成眷属了。

很简单的情节,但是作者的文字功底不俗,整篇小说读起来像是喝下一杯清茶,让人感觉很是舒服。周大有觉得,这个萧梦琴的风格,有些像是从前他那个时代的一位奶奶辈著名言情小说作家,来自于宝岛的那位。

将近半夜时分,他终于看完了两位竞争对手的小说。不得不说,之前,他还是小看这个时代的作家了。他们差的只是新颖的设定和见识,论起文字功底,似乎,个个不俗。自己要不是沾了前世见多识广的光,还真不能说可以与他们一争。

毕竟,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只要你愿意去吸收,每天都可以有新的收获。

夜色深浓,他却了无睡意。

之所以跟陶思望说要考虑一下这件事,还是因为他自己的性格原因。如果没有希望的话,他认为还不如好好专心写文,还比较有意义一点。但是现在看了最有希望得奖的两个人的小说之后,他觉得,自己还是可以一争的。这样的话,就不能放弃了。

毕竟,得到了这个奖,就意味着更大的名气,更多的读者,更多的稿费。谁不喜欢呢?

翌日,他便专程去了报社,给了陶思望答复。得到了他愿意参加竞争最受欢迎新作家奖的回答,陶思望很是高兴:“那可真是太好了,我这就去做准备,今天就把你的名字报上去。”

他问道:“你之前说,投票从下个月开始?”

陶思望点点头:“是的,时间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胜出的五名作者,再来共同进行现场的投票选择,当场颁发奖项。当然,你进入这五名作者里面,我认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现场投票的事,你现在就可以有个心理准备了。”

“我知道了。”

与此同时,本城一处安静的宅院里。

葡萄架底下,安放着石桌石凳。一个高瘦的男人坐在石凳之上,面前,摆着厚厚一叠报纸。看报头的样式,全部都是新城文化报。

高瘦男人对面坐着穿黑色西服的中年男人,对他说道:“董少剑,你看看吧,那个周墨还没有出书,这就是刊登着他小说的全部报纸了。”

董少剑屈起手指敲了敲面前的报纸堆,眼里露出几分轻蔑之色:“一个连书都还没有出的所谓作家,也能当我的对手吗?他也配?”

中年男人摇摇头,道:“你呀,还是这样的性子,这样可容易得罪人。”

“我就是这样耿直,不虚伪。那个萧梦琴倒也罢了,虽然娘们儿唧唧的,好歹还是出过书,卖得也不错。这个周墨算什么东西?”

中年男人道:“你也不要太瞧不起他,他虽然没有出过书,但是,看情况,那也是迟早的事。而且,这一篇《寻仙》也是真的写得不错,我都有在追看的。你还是看看吧,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啊!”

董少剑摆摆手,道:“不必了,可能萧梦琴跟我还有一争之力,这个周墨,还是算了吧。看他的小说,简直是浪费我的时间。”

见他固执的不肯看,中年男人只得说道:“那也罢了,我也不强求你了。只是,我觉得你还是要重视一下那个周墨。新城文化报自从刊登了他的小说之后,销量翻了几倍,据说,都是他的功劳。”

董少剑还是没有将他的话听进去,只道:“新城文化报这样一家不起眼的小报,就算是销量翻了几倍,抵得上和平京报的零头吗?再说了,可能就是这报纸越做越好或是运气来了,也未必一定就是他周墨的功劳嘛。你们都这样给他头上戴高帽子,有什么意思?他写的那什么寻仙,不过是哗众取宠之作罢了。一时的运气谁都有过,但想要长久下去,还得靠实力说话。”

同样谈起了周墨的,还有两个人。

欧式的小洋房,铺着白木地板的阳台。栏杆上爬满了嫣红的蔷薇花,开得绚烂夺目。

两个青年相对而坐,面前的玻璃小茶几上,精致的瓷器里摆着红茶和曲奇。

麦色皮肤的青年端起茶盅抿了一口热气腾腾的红茶,开口道:“梦琴,这一次的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你有把握吗?”

面容清秀得带着几分女气的萧梦琴微微一笑,回答道:“老实说,我没有什么把握。——竞争对手太厉害了。”

麦色皮肤的青年露出几分不赞同的神色:“你怎么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萧梦琴好脾气的笑笑,道:“我没有看轻自己,之所以这样说,是有道理的。我的小说的受众多数是女性,而我们国家现在的情况,读书识字的女性,是远远少于男性的。单单是这一条,我就已经非常吃亏了。再者,我已经看过了周墨先生和董少剑先生的小说,都写得非常好。尤其是周墨先生,相当有创意,在文学界,堪称独树一帜。所以我觉得,我的胜算,实在是不大……”

尽管这样说着,萧梦琴的神态却相当轻松自若,完全看不出沮丧失望之类的神情。

“看起来,你并没有不高兴啊?”

“为什么要不高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凡事看开一点,人就会活得快乐。”萧梦琴道:“我写小说,是因为自己喜欢,不是为了得到什么奖项的肯定。再说,有很多读者喜欢我的书,这对我来说,就已经是最大的肯定了。”

麦色皮肤青年笑了起来,露出白白的牙齿:“你这人一向都是这样,脾气太好了。你这样,容易受欺负的,知不知道?”

萧梦琴笑道:“我哪有受什么欺负?每次别人刚要开始欺负我呢,就被你打回去了。我就是想受欺负,都没有机会……”

两个人笑语盈盈,空气里飘散着茶香和花香,实在是一副美丽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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