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清:另一个是谁?
曹捕头:他叫庞志,是死者罗宾的表亲,听闻罗宾在做玉石生意,也拿出自己的本钱,与他合伙,结果罗宾这个人很不厚道,自己大赚了一笔,却让庞志赔了个血本无归,兄弟二人自此反目。
洛宁:(嘀咕)唉,这个罗宾,死得可一点儿也不冤呐!
张正清:(装作没听见,又接着问曹捕头)若只是兄弟二人之间的纠葛,为何要杀死柳花萌?
洛宁:对呀!他完全可以选择在别的地方动手,这样岂不是更隐秘?
曹捕头:案发之前,庞志曾去罗宾的家里找过他,想拿回自己的本钱,谁知罗宾非但不认账,还将他痛打了一顿,柳花萌当时也在场,见庞志被打,不仅没有上前劝阻,反而还跟着罗宾一起哈哈大笑,骂他是个没用的草包,这让庞志倍感羞辱。
洛宁:(嘀咕)此事若换成我,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俩。(见张正清正瞪着自己,急忙改口)那个……曹捕头!照这么说,这两个疑犯不仅都认识这两名死者,而且都对他们有着很深的怨恨,完全有理由对他们痛下杀手。问题是他们是怎么犯案的?是一人所为还是二人合谋?
曹捕头:我们审问了柳依依和庞志,他俩都不承认认识对方、也不承认杀了人,但也不排除他俩在撒谎。
张正清:柳依依乃一介女流,仅凭她一人之力,想要同时对付柳花萌和罗宾二人,并非易事,所以我倾向于是庞志一人所为或者二人合谋。
洛宁:如果都不是呢?
张正清:那你就把真凶给我找出来!哼!
3-10县衙,大牢(日,内)
验完尸,一行人又前往大牢,审问柳依依和庞志。
柳依依脸上的那道疤,被她用一绺头发巧妙地盖住了。听曹捕头说明张正清的身份之后,她鼻子里冷冷地哼了一声。
柳依依:该说的我都说了,还有什么好问的?不管是县太爷来了、还是督察大人来了,我的回答都是一样!我没杀那两个贱人,也不认识什么叫庞志的人!哼!
张正清:老鸨说……(刚一开口,就被柳依依打断)
柳依依:(咬牙切齿)那个不要脸的老东西,她巴不得我把一切都揽下来,免得影响了她做生意!哼!可我偏偏就不让她如愿!当初靠我挣钱的时候,把我像月亮一样捧在手心里,如今见我的脸毁了,便不想再伺候我了,真是个没良心的王八蛋!我呸!
曹捕头:柳依依!督察大人问你话……
柳依依:问什么我都是这句话,我没杀那对奸夫□□!他们活该被杀!最好连那个老王八蛋也一起杀掉!这才叫死得好呢!哼!……
柳依依不住地咒骂,根本不理会曹捕头的呵斥,见她越骂越难听,张正清摇摇头,带着洛宁先行离开。
曹捕头:大人!不好意思,让您见笑了!这个柳依依自从被抓进来之后,就一直是这副鬼样子,成天骂这个骂那个,就是不肯认罪。唉!
张正清:想必她对那些人早已恨之入骨,如今见他们死了,反倒十分痛快。
曹捕头又带着张正清和洛宁去另一间牢房里审问庞志。
庞志的态度跟柳依依完全不同,一见到张正清,他便不停地哀求。
庞志:大人!求您一定要替小民做主!小民真的没杀罗宾!真的没杀呀!罗宾他私吞了小民的钱财是事实,如今他被人杀了,完全是他的报应,是上天对他的惩罚!不关小民的事呀!他活着的时候,害得小民倾家荡产,总不至于他死了之后,还要让小民来偿命吧?这样太不公平了!
张正清:柳香院一案,目前还在调查中,本官并没有说人一定是你杀的。不过就在柳花萌和罗宾遇害的当晚,有人曾目睹你在柳香院附近徘徊,是否有此事?
庞志:有是有,但我并没有进去。
张正清:柳香院的家丁说,你本来想趁着人多,偷偷地溜进去,结果却被他们拦住了,还从你身上搜出了一把刀。
庞志:罗宾害得我血本无归,我这样做,无非是想逼着他把钱还给我。
张正清:你一直在悄悄地跟踪罗宾,对吗?
庞志:我……
曹捕头:庞志!督察大人问你话呢!还不快老实回答!
庞志:我……我确实在跟踪他,但不是为了杀他。
张正清:那是为何?
庞志:罗宾这个人,做生意向来不守规矩,干了不少投机倒把的事。我跟踪他,无非是想抓住他的把柄,以此为交换,逼着他把钱还给我。至于那把刀,是我用来防身的。
张正清:如果罗宾还活着,你会不会杀了他?
庞志:这……
张正清:会不会?
庞志:(目光变得凶狠)如果他还活着,如果他不肯把钱还给我,我肯定会杀了他!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