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漂泊的人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曾声称,英属西印度群岛的尼维斯岛是他的出生地,不过,实际上没有任何记录可以证明他的这种说法。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尼维斯岛这个美丽的小岛只不过是加勒比海上的一个彩色的斑点,一个充满异国情调的旅游胜地。100万年前,现在的尼维斯峰从海底冒出水面,形成了这个岛屿。这座死火山海拔约一千米,可以截断大洋上吹来的信风,它那如锯齿般的火山口经常会被云雾缠绕,若隐若现。对英国人来说,这座被丛林覆盖、遍布悬崖峭壁与丘陵的山峰是绝佳的天然要塞。这座小岛既有鬼斧神工般的自然奇观,又有大自然雷霆震怒后留下的遗迹——1690年,尼维斯岛最初的首府詹姆斯镇在一场地震及其引发的海啸中被大海完全吞没了。
在现代人的眼中,在汉密尔顿跑到圣·克罗伊岛和北美碰运气之前,尼维斯岛不过是一潭容不下他这样的大鱼的微不足道的小池塘。然而,如果站在18世纪人的立场来看,我们会发现,尼维斯岛,这个西印度群岛上的殖民地,并非一个处于边缘地带的蛮荒之地,相反,这个小小的火山岛在欧洲列强们为了控制利润丰厚的蔗糖贸易而进行的无休止的海上争霸中扮演着重要的地位。谁能想到,欧洲消费者口味的变化让加勒比海地区富甲一方,人们在这里大量种植甘蔗,然后榨取蔗糖销往那些时髦的欧洲都市,那里嗜饮咖啡、茶、可可等饮品的人们需要大量的蔗糖来调味。于是,这些散布在加勒比海上的小岛给不列颠带来的财富要比北美那些殖民地加起来还要多。“西印度群岛的那些家伙们要比我们北美人有钱多了。”[1]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在18世纪60年代如此抱怨。法国—印第安人战争结束后,英国人甚至考虑过用整个加拿大来换取安的列斯群岛上的法属瓜德罗普岛,结果,法国人用狡诈老练的外交手段保住了这个盛产蔗糖的岛屿。
蔗糖在市场上突然大受欢迎使得它获得了“白色黄金”的美称,这也导致人们开始通过蔗糖来追逐一夜暴富的机会,于是迫使奴隶长时间劳动就变得不可或缺。由于当地的加勒比人和欧洲人并不能适应在闷热的甘蔗园里的繁重工作,于是,成千上万的非洲黑人被从西非的那些奴隶贸易据点整船整船地运到加勒比来开发尼维斯岛和邻近岛屿的种植园。
英国殖民当局将伦敦街头的流浪汉、罪犯和社会渣滓们运到尼维斯岛来充作契约佣工和工头。在1727年,西印度群岛的一位虔诚的圣公会牧师因此慨叹道,虽然黑奴们变得越来越“好吃懒做,冥顽不化,阴险狡诈,事事抱怨,谎话连篇,不但经常喝得酩酊大醉,甚至小偷小摸也时有发生”,但是相比那些白人移民,黑奴的这些毛病都就不算什么。这个道德家对西印度群岛的这些粗鲁的白人移民们深恶痛绝,“这就是一群由扒手、娼妓、无赖、游民、窃贼、**犯和一切流氓浑蛋们组成的乌合之众”。[2]这位神父对自己身陷于这个美丽但却道德败坏的地方感到绝望,他抱怨道,英国政府运到西印度群岛的这些移民“虽然还没有坏到要被送上绞架,但是相较于英国本土的那些老实巴交的农民来说,这帮渣滓简直是坏透了,根本没有办法与之相处”。[3]当其他的美国开国元勋们或是在干净虔诚的新英格兰农村被父母拉扯大,或者是在弗吉尼亚州的豪宅里含着蜜糖降临人世的时候,汉密尔顿却是在这么一个充斥着终日沉迷于酒色的白人渣滓与郁闷的黑人奴隶的潮湿闷热的“鬼地方”长大成人了,一切都靠他自己的天分。
汉密尔顿的父亲和母亲大体上都算是西印度群岛社会的不稳定的中间阶层,地位处在种植园贵族和街头的那些流浪汉与奴隶之间。终其一生,汉密尔顿都经常因为其出身而备受奚落,因此,他总是对自己的童年经历讳莫如深。汉密尔顿曾经痛苦地承认,“我的出身从来都是别人恶毒攻击的靶子”,他也因此非常忌讳和别人提及自己早年的家庭生活,而总是用一些含混不清的词语将这些事情草草带过。[4]他宣称自己的外祖父,内科大夫简·福塞特四世(JeaeIV)是一个“因为法国国王撕毁了《南特敕令》,而不得不逃到西印度群岛安家立业并在尼维斯岛赚了一笔小钱的胡格诺教徒(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在1685年撕毁了给予法国新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南特敕令》),那些认识我外公的人向我保证,福塞特大夫是一个满腹经纶的绅士”。[5]汉密尔顿在福塞特大夫去世十年后才出生,或许他对自己外祖父的生平有意地回避了一些东西。在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西印度群岛经济中,医生在其中所做的事情通常是参加奴隶拍卖会,检查奴隶的牙口好坏,让奴隶们跑跑跳跳来测试这些奴隶在经过了毫无人道的长途运输后究竟还剩下多少力气。毕竟在那个时代,在这些盛产蔗糖的群岛上生活的白人,还没有谁能够问心无愧地声称自己与奴隶制没有什么瓜葛。依据尼维斯岛富饶的金杰区圣乔治教区的档案记录,约翰·福塞特大夫是在1718年8月21日和一位叫玛丽·阿平顿(MaryUppington)的英国女人结婚的。事实上在结婚之前,他们就已经有了一对儿女,姐姐叫安·福塞特(Ae),弟弟叫约翰·福塞特(Johe),而弟弟是在他们登记结婚前两个月出生的。种种迹象表明,在他们的同居关系已经形成了普通法上的事实婚姻的情况下(汉密尔顿自己的父母也采用了这样的权宜之计),福塞特一家根据当地的风俗,打算在他们的第二个孩子降生后正式确定自己的关系。福塞特夫妇一生共养育了七个孩子,汉密尔顿的母亲蕾切尔·福塞特(RachelFaucette),是他们的第六个孩子,大约在1729年出生。
长期以来,在加勒比人中间一直有传言,说蕾切尔其实有一半黑人血统,按照这种说法,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就有可能是拥有四分之一或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混血儿。不过,在当地的税务登记表上,蕾切尔一直是以白人的身份来登记纳税的,要知道,在那个时代种族的界限异常森严,因此,并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蕾切尔真的是一个黑白混血儿。当地民间传说声称汉密尔顿是黑白混血儿恐怕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当时,不可否认的,当地许多私生子都有着复杂的血统。在蕾切尔出生的时候,尼维斯岛上共有四千名黑奴,数量是当地白人的四倍,这使得岛上的奴隶主和他们的黑人奴隶之间强迫的性关系成为家常便饭。
福塞特一家在尼维斯峰山脚下有一座房子,他们还拥有一个小甘蔗种植园和至少七个奴隶,这在当时属于典型的小资产阶级。现在的尼维斯岛有一个黑人小村子就叫福塞特,这表明福塞特一家当年确实曾经拥有奴隶,而且这些奴隶的后代已经将福塞特当作了自己的姓氏。蔗糖群岛经常会有流行病光顾,《圣经》上曾经记载过的那些可怕的瘟疫都在这些小岛上爆发过,其中作孽最多的是疟疾、痢疾还有黄热病。福塞特家有5个孩子先后因为这些传染病而早早地夭亡了,最终幸免于难长大成人的只有蕾切尔和她的大姐安。即便有奴隶可供驱使,小种植园主们还是发现,在蔗糖群岛谋生依旧很艰难。怪石嶙峋的尼维斯山到处是悬崖峭壁,即便是少数的几处平缓的地方,也很难被用来种植甘蔗。1737年发生的一场神秘的农作物疾病和随后的大旱给尼维斯的种植园经济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这个小岛迅速地衰落了下去。人们开始大批地逃离尼维斯岛,这其中就有安·福塞特,那时她已经是一个名叫詹姆斯·莱顿(JamesLytton)的种植园主的妻子了。他们举家迁到了丹麦人控制的圣·克罗伊岛(St。Croix),汉密尔顿的父母后来就是沿着他们的路线,迁到了那里。
有证据表明,福塞特大夫的婚姻长期以来被无休止的争吵所困扰,1736年先后两个孩子的夭折和接踵而来的毁灭性的自然灾害很可能使得这种状况愈发严重。玛丽·福塞特是一个美丽但却野心勃勃的女人,她可能并不甘心在这个衰败的小岛上了却余生,于是,她毅然决然地开始寻求用自己天才的驾驭男人的能力和高明的手腕来离开自己的丈夫。她向尼维斯岛所在的背风群岛的行政长官提出与丈夫合法分居的请求。在1740年的一份文件中,福塞特夫妇同意“余下的日子里永久分居”,玛丽还放弃了对丈夫财产的一切主张,以获得一份由福塞特大夫支付的每年53英镑的,并不怎么够花的年金。[6]很可能,玛丽带着蕾切尔一起渡过了只有3公里宽的海峡搬到了圣基茨岛(St。Kitts),而就在这里,她们第一次遇到了一位苏格兰贵族——詹姆斯·汉密尔顿(JamesHamilton)。
由于母亲放弃了对父亲名下财产的全部主张,在1745年福塞特大夫去世的时候,年仅16岁的蕾切尔·福塞特便继承了父亲的全部遗产,虽然数目并不大。由于蕾切尔是一个聪明而坚强的美丽女人(我们将在未来发生的一桩桩事件中逐渐地发现她的这些优点),在加勒比这个常年缺少富裕而有教养的欧洲女人的地方,她曾经一定是无数当地男人的梦中情人。
蕾切尔和母亲决定在圣·克罗伊岛重新开始她们的生活。蕾切尔的姐姐安和她的丈夫詹姆斯·莱顿在这里的事业颇为兴旺,他们一家在圣·克罗伊岛的首府克里斯蒂安斯特德城(sted)外拥有一大片农庄。莱顿夫妇很可能将玛丽与蕾切尔母女引荐给了另外一位名叫约翰·迈克尔·拉维恩(JohannMichaelLavien)的丹麦人,和玛丽母女一样,他也是刚刚才从尼维斯岛搬到这里来的。这个丹麦人曾经做过贩卖家庭日用品的生意,现在却渴望成为一名种植园主。拉维恩(Lavien)这个姓氏,很可能是拉维尼(Levine)这个希伯来语姓氏在西班牙系犹太人中的一个衍生词汇,如果是这样,那么拉维恩显然成功地隐藏了自己的犹太人身份。如果拉维恩真的是犹太人,并且公开了他的犹太身份的话,那么势利的玛丽·福塞特会毫不犹豫地拒绝他和自己的女儿继续交往,毕竟,在他们所处的时代,跨宗教的婚姻和不同种族之间男女的结合一样,都是为社会所不容的。
正如一些资料所显示的那样,拉维恩梦想在新大陆发一笔横财,然而,同很多人一样,拉维恩显然没有交上好运。在认识蕾切尔前的一年,他把自己的一点点积蓄都浪费在了圣·克罗伊岛的一个小甘蔗种植园里。在这个到处都是大地主的岛上,只有开办那种拥有50到100名奴隶的大种植园才有利可图。这显然是没有多少资本的拉维恩想都不敢想的。于是,拉维恩便退而求其次,收购了一个小棉花种植园一半的股份,不再奢望做甘蔗种植园主了。然而最终,运气不好的拉维恩还是亏了本,他的全部财产都被抵押给了丹麦西印度及几内亚公司(DaIndiaandGuineapany)。于是,蕾切尔·福塞特的出现对于拉维恩便有了特殊的意义,一方面美丽的蕾切尔显然对拉维恩来说有难以抗拒的肉体的**,另一方面,蕾切尔又可以向拉维恩提供他急需的现金。
对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来说,约翰·迈克尔·拉维恩无疑在他的家庭传奇中扮演着魔鬼的角色。汉密尔顿写道:“这个丹麦人,这个叫拉维恩的吃软饭的男人,穿着一身俗不可耐的行头,跑到尼维斯岛,用满嘴的甜言蜜语来追求我的母亲,一个颇有些闲钱的美丽女人。”在18世纪,所谓的“有些闲钱”意味着一个人的手头相当的宽裕,可以维持较为体面的生活了。拉维恩喜欢穿黑丝袍和镶着金色纽扣的蓝色背心,他总是喜欢用这种粗俗却华丽的装束来隐藏自己瘪瘪的钱包,并以此让玛丽·福塞特相信,她眼前的这个衣着光鲜的名叫拉维恩的家伙是自己女儿的一个富裕的追求者。汉密尔顿对自己的外祖母被拉维恩浮华的外表所打动,自以为钓到了金龟婿,把女儿拍卖出了一个“好价钱”而耿耿于怀。“在违背了自己意愿的情况下”,年仅16岁的蕾切尔“屈从于她母亲的意志”,被迫同意嫁给比她大至少12岁的拉维恩。[7]在汉密尔顿看来,这是一桩“可憎的婚姻”,一个破裂家庭的女儿眼睁睁地就要重蹈父母的覆辙了。[8]
1745年,蕾切尔和拉维恩的婚礼在蕾切尔姐姐家的庄园如期举行。这对新人在自己的小种植园盖了一栋房子,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栋房子被命名为“两情相悦”。第二年,本身还是个孩子的蕾切尔生了一个男孩,给他取名叫彼得,这是她生的唯一一个合法子女。不过,也有人怀疑蕾切尔是不是真的和拉维恩有过夫妻生活。即便拉维恩不是像汉密尔顿的孙子所形容的那样是一个“猥琐而令人厌恶”的角色,但是对于蕾切尔来说,她的丈夫显然也是“粗鲁而让人难以忍受的”。[9]在1748年,拉维恩买下了另外一个小蔗糖种植园一半的股份,为此,他进一步债台高筑,而蕾切尔所继承的那一直在急剧缩水的遗产也因此被他糟蹋得差不多了。最终,大约是在1750年前后,这桩毫无希望的婚姻在任性的蕾切尔冒失地离家出走之后走到了尽头。作为报复,拉维恩在其后签发的一份措辞严厉的离婚声明中咆哮道,蕾切尔在和他生活的日子里“并不守妇道”[10],按照拉维恩的说法,他的妻子完全是一个“毫无廉耻、粗鲁而邪恶的”**。[11]
暴跳如雷的拉维恩显然认为蕾切尔的行为让他颜面扫地,于是他觉得要狠狠地羞辱一下这个不听话的妻子。按照当时丹麦法律的规定,如果妻子在外面通奸超过两次,并且不和丈夫同居的话,那么丈夫有权将妻子投入监狱。于是,拉维恩便以蕾切尔通奸为理由,将她关进了克里斯蒂安斯特德城里的克里斯蒂安斯伐恩要塞(svaern),这个要塞在当地同时也是关押犯人的监狱。[12]蕾切尔被一些人称为“妓女”,因此汉密尔顿的一个政敌就辱骂他是一个“婊子养的贱种”——这样的指控是毫无道理的。[13]不过,从另一方面讲,从拉维恩四处宣扬蕾切尔不守妇道却无人反驳这一事实来看,蕾切尔很可能确实在别的男人身上寻求过安慰,做了一些伤风败俗的事情。
克里斯蒂安斯伐恩要塞位于克鲁兹湾旁,它装备有加农炮,可以用来对付经过这附近珊瑚礁地带的海岛的敌人舰队,还装备了一些能够很方便调转炮头指向圣·克罗伊岛内陆的榴弹炮,一旦发生了奴隶起义,这些榴弹炮就可以派上用场。在这个可怕的要塞里,有无数骇人听闻的酷刑被用来镇压那些造反的黑奴。那些殴打白人、纵火焚烧甘蔗园或者逃奔自由的黑奴被抓住后,都将受到严惩,等待他们的将是鞭打、在身上烙印、阉割、戴上沉重的手铐脚镣或者干脆被遗忘在阴暗肮脏的地牢中。要塞的其他一些囚室则被用来关押醉鬼、小偷和诸如此类的白人社会的无赖恶棍们。
在圣·克罗伊岛上,除了蕾切尔外,还没有哪个女人会因为通奸被丈夫关到这个鬼地方来。关押蕾切尔的囚室阴暗潮湿,相当的狭窄,她在这里被关了好几个月,可以想见,在这段日子里,她一定会感到极度的恐惧与孤独。透过一扇小窗户,蕾切尔可以看到环绕要塞外墙一周的铁篱笆和那在热带烈日下闪闪发光的碧蓝的海面。她或许还能瞥见要塞旁边繁忙的码头,那里堆满了一桶桶等待出港的蔗糖。她的儿子,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将来会作为一名贸易公司的小伙计而经常出没于此。在蹲班房的这几个月里,这个倒霉的女人自始至终都只能吃到一些令人作呕的腌鲜鱼、蟾鱼和燕麦糊糊。
作为一个“业余心理学家”,拉维恩幻想着在几个月后蕾切尔被释放出来时,这个女人将会温顺地服从他的统治——就像他在后来的那份离婚声明中所说的那样,“一切都会好起来,她将成为一个真正的妻子,不再有那令人憎恶的臭脾气,她将本本分分地和我一起过日子”。[14]然而,拉维恩显然打错了如意算盘,蕾切尔在她独自一人蹲班房的时间里,下定了决心要永远地离开拉维恩。这正应了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另外的语境下所说的,“只有当我们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想的时候,我们才能理解,一个民族为什么和一个普通人一样,会那样厌恶外人在自己头上发号施令”。[15]从要塞被释放出来之后,蕾切尔先在自己的母亲那里待了一个星期,此时,玛丽·福塞特和一个叫伯特伦·彼得·德·努里(BertramPieterdeNully)的当地驻军指挥官住在一起,靠做裁缝和出租她的三个奴隶所获的租金维持生计。蕾切尔做了一生中最勇敢但同时也是非常莽撞的一个决定,她选择了丢下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彼得逃离了这个岛。蕾切尔放弃了与丈夫合法分居所能得到的种种权益,让自己变成了一个身份可疑的贱民,在不经意间,也让此时尚未出生的汉密尔顿在将来背着“私生子”的名分来到这个世界上。这个年轻的母亲在这一系列不幸的际遇中表现得坚强果敢,热衷于法庭辩论,从她身上,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未来的那个任性而充满**的汉密尔顿的样子。
蕾切尔应当是和她母亲一起,在1750年搬到了圣基茨岛。玛丽·福塞特在搬走之前,还专门在报纸上刊登了消息,通知她的债权人来结清她的欠款。蕾切尔在走的时候,肯定在想,她永远都不要再看一眼这该死的圣·克罗伊岛,而那个丧心病狂的拉维恩也一定会再一次喋喋不休地用各种恶毒的语言来咒骂她。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很可能是在想到母亲那桩不幸的婚姻时,写下了这样的话:“如果命运安排两个人能够兴趣相投,灵魂相依,互相都能感觉到对方的友谊与体贴,那将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但是如果碰巧是两个格格不入的人走到一起,那就真是太糟糕了。”[16]所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选择自己伴侣的那一刻来临之际,会格外谨慎小心。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父亲,和他母亲一样不走运的詹姆斯·汉密尔顿此时也正陷于不幸之中。这个时运不济的家伙大约出生于1718年,在11个兄弟姐妹中(9个兄弟,2个姐妹)排行第四。这个大家庭的主人名叫老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onSr。),他是苏格兰格拉斯哥艾尔郡的史蒂文斯顿教区的领主(LairdeionParishiland)。在1711年,这位艾尔郡的汉密尔顿,也就是所谓的卡姆布斯凯斯·汉密尔顿家族(CambuskeithofHamiltons)的第十四代领主,取了一位名叫伊丽莎白·波洛克(ElizabethPollock)的姑娘,她是一位二等男爵的女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小的时候肯定天天听自己的父母念叨着有关自己家族的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咱们卡姆布斯凯斯·汉密尔顿家可是苏格兰的名门望族,有着贵族们才配拥有的家族徽章,几个世纪以来在基马诺克(Kilmarnock)附近拥有一座城堡……”不过,汉密尔顿家的族谱确实可以完整无误地追溯到14世纪,这也就是为什么后来汉密尔顿常常会炫耀说自己是苏格兰贵族的后代。“事实就是,要论家庭出身,我比这个国家绝大多数拿自己祖先说事的家伙要高贵得多”。[17]
1685年,汉密尔顿爵爷一家拥有了一座名叫科热劳的城堡(KerelawCastle),这座被藤蔓包裹着的城堡就建在半山腰上,可以俯瞰史蒂文斯顿这个宁静的海滨小镇。今天的科热劳城堡只剩下了一片残垣断壁,不过,即便是从遗迹也可以想象它当年富丽堂皇的样子,宏大的规模,宽敞的大厅,优美的哥特式窗户……这一切都和它的主人非常般配。一家报纸曾经这样形容它:“这座城堡矗立在一条小溪那灌木丛生的岸边,静悄悄地守护着它身旁美丽的峡谷。”[18]在雾天的时候,城堡窗外的克莱德河口上的阿伦岛便若隐若现,缥缈在云雾中,对于城堡的主人来说,欣赏这样的美景一定是一种很惬意的享受。
和如今一样,那个时候的艾尔郡的乡下是大片大片起伏不平的草地,大大小小的池塘和潺潺的溪流点缀其间。在山坡上,成群的牛羊在懒洋洋地啃着地上的青草。在老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出生的时候,当地教区一半的耕地都是汉密尔顿家的产业。那时候,除了一些棉纺织工和制作单簧口琴的工匠,当地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汉密尔顿家的佃农,勉强挣扎在温饱线上。尽管詹姆斯·汉密尔顿出身高贵,在一个童话般的环境中长大成人,但是他依然对自己的前程感到迷茫。作为第四个儿子,詹姆斯·汉密尔顿几乎没有任何继承家族遗产和爵位的机会,和其他处在相同境地的贵族子弟们一样,詹姆斯也只能自食其力。就像他儿子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所讲的那样,他的父亲,作为一个大家庭里的小儿子,“生下来就是要被轰出去的”。
从现在可以搜集到的材料来看,詹姆斯·汉密尔顿在他的兄弟姐妹中可以说是一个异类,他是一个典型的游手好闲之徒。詹姆斯·汉密尔顿有四个兄弟都曾在格拉斯哥大学念书,而他自己却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值得一提的正规教育。他的几个兄弟姐妹们都过着体面的生活:约翰在制造业和保险业都有投资,艾利山德尔是一个外科大夫,沃尔特是一名医生兼药剂师,威廉则是一个生意兴隆的烟草商人,詹姆斯的姐妹伊丽莎白则嫁给了格拉斯哥港的海关检查员,唯有詹姆斯一事无成。这个自由散漫的纨绔子弟与勤劳而守纪律的格拉斯哥文化格格不入,他身上完全没有他儿子所拥有的那些可贵品质。
詹姆斯·汉密尔顿的大哥,第15代庄园领主约翰·汉密尔顿(JohnHamilton)并不是一个只晓得跑马打猎的老派绅士,这个活跃且极富商业头脑的贵族热情地投资于让格拉斯哥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银行业、海运业和纺织业。格拉斯哥,这个丹尼尔·笛福(DanielDefoe)曾经热情讴歌过的“不列颠最美丽的小镇”,已经从一座宁静而安详的大学城变成了生机勃勃的工商业重镇。弥漫在这个城市空气中的资本主义精神,正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所欣赏和追求的。[19]在1707年苏格兰与英格兰组成联合王国之后,随着苏格兰与北美和西印度群岛的贸易额急剧增加,当地的商业巨子们纷纷通过蔗糖、烟草和棉花的交易积累了巨额财富。1737年11月,约翰·汉密尔顿把当时已经19岁的弟弟詹姆斯·汉密尔顿送到了一位名叫理查德·阿兰(RichardAllan)的格拉斯哥大商人那里去做学徒。这个以富有创新精神而闻名的商人曾经策划了一次勇敢的窃取荷兰人工业秘密的行动,让他的哈莱姆亚麻印染厂在苏格兰亚麻工业中处于领先的地位(很多年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也曾想以同样的方式将制造业带到新泽西州的帕特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