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大学生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根本不用担心他的一生会风平浪静,了无波澜。他生命中的每一步都是五彩缤纷,充满着戏剧性的。就在去北美的三个星期的旅途中,汉密尔顿乘坐的船居然着火了。船员顺着绳子爬入海水中,将海水一桶桶地运上船,费了好大劲儿才扑灭了这场火灾。在这条烧焦的船好不容易完完整整地抵达波士顿湾后,汉密尔顿就立即从那里出发前往纽约。纽约是汉密尔顿一定要去的地方,他需要到设在那里的一家名为考特莱特的公司去领取他的赞助金,而这家公司当时正管理着所有捐给汉密尔顿的款项,并负责资助他完成学业。考特莱特公司拥有七条往返于纽约和西印度群岛的货船,而考特莱特和克鲁格这两个人就是这家纽约公司在圣·克罗伊岛的代理人。根据约定,每次西印度群岛的蔗糖被运到纽约的时候,汉密尔顿都会从这些蔗糖的销售收入中分得一小部分。他的亲朋好友就是用这种方式来赞助汉密尔顿的。可以说,这个未来的废奴主义者的教育费用,有很大一部分是由那些在西印度群岛的甘蔗种植园里累死累活的奴隶们来买单的。
初到纽约的时候,人生地不熟的汉密尔顿靠着休·诺克斯的推荐信站稳了脚跟,不过,此时的他还没有遇到一个像爱德华·史蒂文斯那样的知心好友。尽管这个来自热带地区的小伙子可能连大衣也没有穿过,也一定没有见识过什么叫四季更替,然而他却并没有让他的过去成为自己的羁绊,并且没有被人当成一个刚刚进城的外省乡巴佬。汉密尔顿似乎很容易就跨过了社会地位的层层障碍。这个聪慧、英俊、热情的年轻人走路的时候,总是像一个军人一样昂首挺胸,骄傲自信。他完全具备一个神秘的外地人所散发出的致命的吸引力,很快,他就在新的环境中结交了第一个朋友:一个名叫赫拉克里斯·马立甘(HerculesMulligan)的时髦的裁缝,他的兄弟当时是考特莱特公司的一位低级合伙人。这个1740年出生在爱尔兰,有趣而啰唆的裁缝,是汉密尔顿为数不多的商人朋友,他的裁缝铺子和家就在沃特街,有一段时间,汉密尔顿很可能经常在他家蹭饭。
马立甘用他那爱尔兰式的虚张声势,颇为起劲地把汉密尔顿推进了纽约的社交圈子:“H先生可是我家和我兄弟家的座上客,他经常会在我们的聚会上写一些即兴诗来为大家助兴,他可是一个开朗快乐、喜欢读书的好小伙子。”[1]马立甘所说的那些聚会,很可能都包含有不少大逆不道的政治内容,据说,马立甘裁缝本人是“自由男孩”组织的一个非常积极的成员,他还曾卷入过一场和英国士兵的小规模冲突中。而就在那场冲突六周之后,已经被当地老百姓搅得心神不宁,天天担惊受怕的英国军队就向那些倔强的移民者开枪,制造了著名的“1770年波士顿惨案”。而在后来的战争时期,马立甘在当时被英国人占据的纽约城里充当独立军的谍报员,利用他给那些浮华成性的亲英派分子和英国军队的军官们量体裁衣的机会,伺机刺探军政情报。
汉密尔顿在北美最初的旅行路线,很大程度上就是一条拜访休·诺克斯的亲朋好友的路线。通过诺克斯,他认识了纽约的两位非常著名的长老会牧师,一位是诺克斯当年的导师,约翰·罗杰斯博士(Dr。Jers)。这位罗杰斯博士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他每天都拄着一根镶金的文明棍,大摇大摆地沿着华尔街走向教堂,一路上风度翩翩地向那些熟识的信徒点头致意。另一位,是可敬的约翰·M。梅森神父(ReverendJohnM。Mason),他的儿子到死都在忙于编纂汉密尔顿的传记。通过诺克斯的另一批推荐信,汉密尔顿获得了一个在伊丽莎白镇学院——这个横跨哈得孙河的著名预科学校读书的机会。和其他那些自学成才的人一样,汉密尔顿一到伊丽莎白镇学院,就发现自己的知识结构有不小的缺陷,他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学习拉丁语、希腊语和高等数学以满足大学的入学要求。
新泽西的伊丽莎白镇(今天的伊丽莎白平原)是经过英王乔治二世(KingGeeII)颁布的特许状获得自治权的,这里是北美殖民地中最古老的英语社区。这个如田园诗般静谧优美的小村子到处都是美丽的果园,村里有两座教堂和一座横跨伊丽莎白河的石拱桥,村外的草地上也点缀着一座座别致的风车。伊丽莎白镇学院就建在当地的长老会教堂的地盘上,学院的主体是一座屋顶建有用来观测星空的半圆形弯顶的两层高建筑。学院的校长弗朗西斯·巴伯(FrancisBarber)当时还是个刚刚从新泽西学院(尽管普林斯顿大学是这座学院很久之后的名字,但除引用之外,后文中会以普林斯顿大学,来指代新泽西学院)毕业的年轻人,只比汉密尔顿大5岁。他是一个颇为俊俏的角色,有着高高的额头,浓浓的眉毛和一张漂亮的小嘴。作为一个在经典作品中浸润了很多年,同时又对改革思潮抱以同情的年轻人,对汉密尔顿来说,巴伯是一个再理想不过的校长了。在后来的独立战争中,他一直坚定地站在爱国者这一边,并且我们将会发现,在约克镇,一切都令人吃惊地颠倒了过来,汉密尔顿这个来自西印度群岛的他当年的学生,那时成为了他的顶头上司。
由于伊丽莎白镇学院向普林斯顿大学输送了大量的学生,我们可以推断汉密尔顿在预科学校的学习一定是围绕着如何符合普林斯顿大学的入学要求而进行的。申请进入普林斯顿念书的人一定要知道维吉尔、西塞罗的演说词,以及拉丁语语法,而且他们还必须“通晓希腊文,足以达到能够把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这四使徒的福音从希腊文轻松地翻译成拉丁文或英文”。[2]然而,对于汉密尔顿这个渴望面对新的挑战并且异乎寻常自信的人来说,这并不算什么,他的长进速度快得让人们大跌眼镜。这个不知疲倦的家伙总是通宵挑灯夜读,困了,就蜷缩在毛毯里小睡一会儿,天刚一蒙蒙亮,他就会准时醒来,到附近的墓地散步,同时嘴里还念叨着刚刚复习过的功课(汉密尔顿的这个边走路边低声自言自语的习惯让他有时显得意气风发,但有时又会让人觉得这家伙一定疯了)。汉密尔顿的另一个习惯便是记笔记,在他留下的一个练习本上,有大段大段用希腊文摘抄的《伊利亚特》(Iliad),有包罗万象的地理、历史笔记,还有非常详尽的“创世纪”和“启示录”的提纲。在学习之余,这个工作狂还写了不少诗歌和散文,甚至还参与一些由当地的英国驻军士兵表演的戏剧的编剧工作,哪怕有一分钟空闲时间,也会被他充分利用而不至于虚度。
汉密尔顿在伊丽莎白镇学院上学的时候应该会有机会接触到年轻的小亚伦·伯尔,在汉密尔顿入学前几年,伯尔也曾经在同一所学院读书。伯尔的姐夫,法学家泰平·里夫(TappingReeve)就是伊丽莎白镇学院监事会的成员,他在筹建这所学校的过程中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非常巧合的是,亚伦·伯尔就是在伊丽莎白镇度过了1773年的夏天,而汉密尔顿也就是在这段时间前后,来到了这里。或许在那个夏天,汉密尔顿会经常见到这个英俊的年轻人在街头散步,在小溪中泛舟,在树林里打猎。很有可能,就像我们将要看到的,这两个命中注定有一番纠葛的男人,第一次相遇在他们共同的朋友的画室里。
汉密尔顿总是能够在那些很有影响力的长者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没过多久,他就成功地跨越了等级的鸿沟,进入了伊丽莎白镇的贵族圈子里,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在伊丽莎白镇的社交界站稳了脚跟,这在圣·克罗伊岛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休·诺克斯神父的推荐信无疑帮了汉密尔顿的大忙,让他有机会结识了新泽西上流社会中地位最为显赫的世家大族。很快,汉密尔顿就认识了在当地的长老会政治圈里颇有声望的两位富有的律师和学者,威廉·利文斯顿(WilliamLivingston)和伊莱亚斯·鲍迪诺特(EliasBoudinot),这两个和辉格党人[3]有些关联的绅士让汉密尔顿接触了在当时可谓大逆不道的政治观点:限制王室的权力,强化国会的影响力,捍卫公民自由。
毫无疑问,在汉密尔顿的新生中,50岁的利文斯顿是一个最为活跃的角色,他是一个天生的十字军战士,在厌倦了纽约政坛无休止的尔虞我诈后,他回到新泽西,希望在乡下做个安安静静的地主。当他在自己位于新泽西的49公顷的农场上修建“自由宫”的时候,利文斯顿在城里的临时住所住了一段时间,而汉密尔顿或许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寄住在利文斯顿家的。利文斯顿是个一生都充满争议的人物,这个出身于哈得孙河畔最有权力的家族的贵族,放弃了那种轻松自在的诗意生活,主动选择让自己陷入不断的争议中。这样的角色,无疑能吸引汉密尔顿这样充满梦想的年轻人。利文斯顿是个瘦高个,大伙儿因此给他起了个外号“芦柴棒儿”,他能言善辩,巧舌如簧,总是冲锋在前,像一杆刺向王室的枪,让保王党人大伤脑筋,于是当地的保王党报纸将这个总是认为自己在行侠仗义的愤青戏谑地称为“新泽西的唐·吉诃德”。[3]
和许多长老会成员一样,利文斯顿激烈地反对保王党人在北美强化英国国教教会的势力。就在二十年前,他曾经是反对在纽约设立英国国教教会学院的急先锋,他警告人们,这个教会学院会成为“顽固派的缩影”和王权统治的工具。[4]当这个后来名为国王学院的国教教会学院在1754年取得英国王室的特许状,最终得以设立之后,抗争失败的利文斯顿和朋友一起建立了纽约社区图书馆,以期给学生一个安全的场所,让他们有机会读到那些不被主流认可的理论。汉密尔顿也一定拜其所赐,在这里借书看过。后来,利文斯顿参加了轰轰烈烈的反对印花税和其他一些苛捐杂税的运动,并成为了大陆会议和制宪会议的会员,并在1776年当选为独立后的新泽西州的首任州长。
威廉·利文斯顿是一个社交人物,正是他把汉密尔顿带进了远比西印度群岛的狭窄群体要有趣得多的社交圈子。从利文斯顿的慷慨大方中受益匪浅,汉密尔顿从没有误解这个家庭的帮助,他对利文斯顿家的孩子们很友好,其中就包括布罗克霍斯特·利文斯顿(BrockholstLivingston),在认识汉密尔顿的时候,这位未来卓越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就已经是小亚伦·伯尔的好朋友了。吸引汉密尔顿的还有利文斯顿家那一群莺莺燕燕的女儿。按照伯尔的一位朋友的说法,那时的伊丽莎白镇“空气中显然弥漫着恋爱的气息”。[5]镇上美丽而高贵的莎拉·利文斯顿(SarahLivingston)当时正被一位叫约翰·杰伊(JohnJay)的年轻律师疯狂地追求着(这位莎拉·利文斯顿小姐是那样的高贵典雅,以至于有一次她出现在巴黎一间歌剧院的时候,竟被一些观众误认为是路易十六的那个迷人的王妃),而汉密尔顿此时也正和利文斯顿家的另一个女儿凯萨琳互送秋波。凯萨琳·利文斯顿(eLivingston)一般被人们叫作凯蒂(Kitty),她是那种汉密尔顿爱死了的女孩:漂亮、迷人,有那么一点娇生惯养,喜欢看那些轻浮的男人使出浑身解数追逐她,喜欢看他们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从独立战争时期汉密尔顿写给她的一封信来看,有人猜测凯蒂或许是汉密尔顿在北美追到的第一个姑娘:
只要你敢的话,你可以在任何地方和我约会。而且,如果你不反对,为了使我们的约会花样迭出,其乐无穷,我们甚至可以做一些短程旅行,在开满鲜花的小路上散步,在玫瑰色的爱神丘比特凉亭里休憩。你知道,我向来以勇敢著称,我会不断地给你惊喜,带给你数不尽的欢乐,陪你做你能想到的任何事情……我会让你觉得自己就像女神一样,或者是月神黛安娜,或者是美神维纳斯,或者超过她们所有人。[6]
我们很难相信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凯蒂·利文斯顿睡在同一个屋檐下而没有动什么歪脑筋。在这个好交际的圈子里,汉密尔顿和利文斯顿的姐夫,威廉·亚历山大(WilliamAlexander)也是好朋友。威廉·亚历山大是一个直率的乐天派,由于他一直宣称自己有苏格兰男爵的头衔,因此,他也被人们称为“斯特林勋爵”。斯特林勋爵是个挥霍无度的败家子,在他遇到汉密尔顿的时候,他已经花光了所有家产,正陷入债务的泥潭而不能自拔。而仅仅在十年前,那时候还是一表人才的圆脸的斯特林勋爵刚刚在巴斯克山脉建了一座占地达数平方千米的庄园,庄园里面有马厩、花园,还有一片模仿英国贵族庄园风格房子的鹿园。和利文斯顿一样,斯特林勋爵也是一个既有着改革者的思想,又有着贵族做派的混合体,他总是穿着一件装饰有斯特林家族徽章的裘皮外套,坐在一辆豪华的四轮马车里四处游**。而他的衣柜里则存有31件外套、58件汗衫、43条马裤、30件衬衣、27条围巾和14双鞋子。
如果亚伦·伯尔所言不虚,在独立战争中挂准将军衔的斯特林勋爵是一路醉醺醺地闹革命的。他的副官詹姆斯·门罗(JamesMonroe)则辛勤地扮演着一个兢兢业业的斟酒小童的角色:“詹姆斯·门罗的唯一工作就是把斯特林勋爵的大酒杯斟得满满的,然后毕恭毕敬、充满崇拜地听爵爷讲他那些冗长的故事。”[7]伯尔的刻薄评论对嗜酒的斯特林勋爵并不大公平,毕竟斯特林勋爵在布鲁克林战役中大显身手,也打下了一世英名。斯特林勋爵是一个知识渊博的学者,对于包括数学、天文学在内的各种学问都很感兴趣(他还曾经写过一本有关金星演变的专论),同时,他也是纽约社区图书馆的共同创始人之一。斯特林勋爵的经济思想对汉密尔顿影响很深,他是鼓吹发展北美制造业的主要人物之一,而他自己则蓄养着大量的牛马,种植用来酿造葡萄酒的葡萄树,还经营着生产生铁与大麻的作坊。斯特林勋爵对汉密尔顿还有一种吸引,那就是他也有一群惹人怜爱的女儿,尤其是美丽的凯瑟琳(同样人们称为“凯蒂女士”)。这位凯瑟琳小姐将来会嫁给威廉·杜尔(WilliamDuer),他是汉密尔顿一生中最为声名狼藉的朋友。
汉密尔顿的第三位好朋友以及和他一生都有密切联系的人,就是伊莱亚斯·鲍迪诺特,在当时他是一位律师,同时还拥有几座铜矿和硫磺矿,而在独立战争时期,他曾担任过大陆会议的主席。鲍迪诺特是一个长着双下巴的秃顶绅士,脸上的笑容永远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他的父亲是一位旅馆主人,和汉密尔顿一样,鲍迪诺特也是法国胡格诺教徒的后代。后来,这位虔诚的基督徒做了美国圣经研究会的第一任主席。作为伊丽莎白镇学院的组织者,鲍迪诺特曾经推动学院招募“一些自由派学者”,并且还热忱地接纳了像汉密尔顿一样家境贫寒但却很有天分的学生。[8]
汉密尔顿是鲍迪诺特的公寓“木头盒子宫”的常客,他在这里见识了良好的修养、丰富的书籍和激烈的政治辩论。鲍迪诺特的妻子安妮是一位女诗人,乔治·华盛顿曾经恭维地说她的诗“优雅而意味深长”。这个热爱读书的家庭每天傍晚都会聚在一起,听人大声朗读名人传记或者历史典籍。[9]汉密尔顿和鲍迪诺特一家的友谊并不一般,当鲍迪诺特家的幼女安娜·玛丽亚(AnnaMaria)在1774年9月罹患绝症的时候,汉密尔顿曾经整夜守候在她的身边;而在女孩去世之后,汉密尔顿在悲痛中还以丧子妇人的口气,为女孩写下了一首情真意切的挽歌。汉密尔顿至少有一个姐妹是在婴儿或者孩提时代早早夭折的,因此,汉密尔顿的这首诗很可能唤起他对自己母亲的那段艰难生活的回忆:
可爱的孩子,我尽一个母亲之所能细心呵护着你,
让你免去病痛之苦。
唉,但我的照顾何尝管用?
铁石心肠的死神,
仍然不顾父母的祈祷,
带走了我挚爱的孩子。[10]
不久以后,朋友们就会发现,汉密尔顿对那些处于悲痛中的亲朋好友们总是表现出慈母般的关怀。
汉密尔顿急切地盼望着能够出人头地,于是,他仅仅在伊丽莎白镇生活了不超过六个月。然而,在伊丽莎白镇这段短暂的经历却对汉密尔顿的政治观点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这里,他天天与镇上那些富有而成功的绅士把酒言欢,这些绅士一方面保持着英国贵族的做派,另一方面却热衷于社会变革。他们所希望的,是谨慎的社会改良而不是激进地将一切都推倒重来——这一观点可以说精确地概括了汉密尔顿一生所坚持的政治态度。正因为如此,汉密尔顿的这些新泽西赞助人并不热心于激进的民族独立,他们更倾向于支持当地人民与英国王室和解,而且他们一再争取的是作为英国臣民的权利。他们并不希望脱离英国独立,这些新泽西贵族所追求的,是与英国真正融为一体,享受与英国本土居民一样的政治权利。英国对于他们来说仍然是心目中的祖国,虽然这种观念正在逐渐淡薄。汉密尔顿后来也承认,他在伊丽莎白镇的时候一直就偏向于同情英国的统治,并且毫不讳言地声称自己曾是君主制的热心支持者。和他的那些导师一样,汉密尔顿一直不太赞同激进的革命,同时也觉得要为造反找一个法理依据并不容易。[11]和长老会教徒的交往或许也影响了汉密尔顿的政治观点,这些长老会教徒通常就可以和那些抨击王室政策的辉格党人画上等号;相反,英国国教教徒往往倾向于保王党人的观点,并且支持英国在其殖民地的帝国主义政策以及单一的教会政策。
当汉密尔顿考虑进一步深造的时候,整个北美大陆只有九所学院值得考虑。威廉·利文斯顿和伊莱亚斯·鲍迪诺特当时都是普林斯顿大学受托人委员会的成员,而伊莱亚斯更是前校长老亚伦·伯尔的挚友,对于汉密尔顿来说,如果拒绝威廉·利文斯顿和伊莱亚斯·鲍迪诺特的邀请,不去普林斯顿大学待一段时间,即便不是不礼貌的,也应当说会是非常失策的。此时的普林斯顿已经有了一些来自西印度群岛的学生,而当时的校长约翰·威瑟斯彭(JohnWitherspoon)也迫切地希望能够增加这些来自西印度群岛学生的数量(或者说是借此从那些富有的甘蔗种植园主那里弄到大笔的经费),于是,威瑟斯彭校长在汉密尔顿申请入学的前一年,还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以新泽西学院的名义,写给那些居住在牙买加和其他西印度群岛居民”的鼓舞人心的公开信。在这封信中,他专门提到了“新泽西学院在教育西印度群岛年轻人方面所独有的优势”。[12]这所在1746年出于平衡英国国教势力而设立的学院是长老会和辉格党分子的温床。学校主张宗教信仰自由,对于汉密尔顿来说,从政治立场的角度来看,进入普林斯顿大学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选择。赫拉克里斯·马立甘曾坚持说汉密尔顿曾经亲口告诉过他:“相比国王学院,他更倾向于进入新泽西学院学习,因为这里更偏向共和主义者。”[13]事实上,普林斯顿大学确实充斥着激进的政治思想,以至于在那些保王党人的社区里,人们将这所学校称为“激进主义的托儿所”。威瑟斯彭校长也坦言:“自由的精神”在普林斯顿“无处不在”。[14]
普林斯顿大学到纽约和费城都不过一站地的路程,它位于乡下的一个小村子,四面环绕着浓密的树林。由于长老会教徒希望尽快培养出一批教士来填满迅速扩张的教区的讲坛,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这种与世隔绝倒被视为一种保护学生不会被花天酒地的城市生活迷惑的手段。在汉密尔顿申请普林斯顿的时候,这所大学正经历着宗教势力迅速扩张的阵痛。赫拉克里斯·马立甘说,是他陪着汉密尔顿这个年轻的朋友到乡下来申请这所大学的入学资格,并将汉密尔顿介绍给威瑟斯彭校长认识的。然而,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威廉·利文斯顿和伊莱亚斯·鲍迪诺特作为普林斯顿的管委会成员,更有机会将汉密尔顿介绍给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