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赫留朵夫希望就在这本《福音书》里找到可以证实这种想法的段落,就从头读起来。他读了一向使他非常感动的《登山训众》[17],今天才第一次看出这段训诫并非抽象的美好理想,所提的大部分要求并非过分和难以实现,而是一些简单明了、切实可行的戒律。一旦实行这些戒律(而这是完全可能的),就能建立起人类社会的全新结构,到那时候,不仅聂赫留朵夫所愤恨的种种暴行会自然消灭,而且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幸福,人间天堂,也会实现。
这种戒律有五条。
第一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一节到第二十六节)说的是,人不仅不应当杀人,而且不应当对弟兄动怒,不应当认为任何人是微不足道的,是“拉加”[18],如果同什么人争吵,就应当在向上帝献礼之前,也就是在祈祷以前,同那人和好。
第二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七节到第三十二节)说的是,人不仅不应当**,而且不应贪恋女色,既然同一个女人结成夫妇,就应当对她永不变心。
第三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三十三节到第三十七节)说的是,人不应当在许诺什么事的时候起誓。
第四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三十八节到第四十二节)说的是,人不仅不应当以眼还眼,而且当有人打你的右脸时,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应当宽恕别人的欺侮,好好地忍受,人家对你有什么要求,都不能拒绝。
第五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三节到第四十八节)说的是,人不仅不应当恨仇敌,跟仇敌打仗,而且应当爱仇敌,帮助仇敌,为仇敌效劳。
聂赫留朵夫凝视着那盏油灯的亮光,一动也不动。他想起我们生活中的种种丑恶现象,就清清楚楚地想象到,假如人人信守这些戒条,我们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于是他的心中充满了很久不曾有过的喜悦。就好像他经历了长期的劳累和痛苦之后忽然得到了安宁和自由。
他一夜没有睡觉。他就像许许多多读《福音书》的人那样,读着读着,第一次明白了以前读过多次而没有留意的一些话的全部意义。他就像海绵吸水一样,如饥似渴地吸收他在这本书里发现的有用的、重要的和可喜的道理。他读到的一切似乎都是他熟悉的,似乎在证实和引导他认识以前他早就知道、却没有充分认清、没有相信的道理。现在他就认清了,相信了。
而且,他不光是认清和相信人人履行这些戒律就能得到人所能得到的最高幸福,他现在还认清和相信,任何人除了履行这些戒律,无须再做别的,人生唯一合理意义就在于此,任何违背这一点的行为都是错误的,都会立刻招来报应。这是从全部教义中得出的结论,在关于葡萄园户的比喻[19]中尤其生动有力地表现出这番道理。园户本来是被打发到葡萄园里去为园主干活儿的,他们却把葡萄园看作他们的私产;他们认为园里的一切都是为他们造就的,认为他们只管在葡萄园里过过舒服日子就是了,忘记了园主,谁要向他们提到园主,提到他们对园主应尽的责任,他们就把谁杀死。
“我们的所作所为,也正是这样,”聂赫留朵夫想,“就是因为我们抱着一种荒谬的信念在生活,认为我们自己就是自己生活的主人,人生在世就是为了享乐。可是,这显然是很荒谬的。要知道,既然我们被派到世上来,那就是奉有某某的旨意,有所为而来的。可是我们却认定,我们活着只是为了自己图快活。所以很清楚,我们不会有好下场的,就像那不依照园主意图行事的园户一样。主人的意图就表现在这些戒律里。只要这些人奉行戒律,人间就会建立起天堂,人类就能得到所能得到的最大幸福。”
“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20]可是我们却先要求这些东西,显然,是求不到的。
“这样看来,这是我一辈子的事了。只做完一件,另一件才开头呢。”
从这天夜里起,聂赫留朵夫开始过起一种全新的生活,倒不是因为他进入了新的生活环境,而是因为从这时起,他所遭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有了跟以前截然不同的意义。至于他一生中这个新阶段的结局如何,将来自见分晓。
[1] 俄国民粹派革命者大都出身于贵族,在流放中享有坐车的权利。
[2] 这件事在德·阿·李尼约夫的《在旅站上》有描写。——作者注
[3] 指俄国19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民粹派革命运动。
[4] 指民意党1881年3月1日刺杀沙皇亚历山大二世事件。
[5] 此处应为兰采娃。
[6] 俄国农民自卷的烟卷儿,形似狗腿。
[7] 阿拉哥(1786—1853),法国物理学家、天文学家。
[8] 指《资本论》第一卷。俄译本出版于1872年。
[9] 13世纪天主教教廷设立的机构,残酷地镇压异教徒,同时也迫害进步的思想家和科学家。
[10] 指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雅各宾派实行革命恐怖手段。
[11] 指1839—1884年间在彼得堡出版的政治、学术、文学综合性月刊。
[12] 见本书第二部第二十一章。
[13] 指1882—1898年法国侵略越南北部的战争。“东京”是当时欧洲人对越南北部的称呼。
[14] 格拉斯顿(1809—1898),当时的英国首相。执行殖民政策,1882年出兵占领埃及。
[15] 原文是英语。
[16] 原文是英语。
[17] 见《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五章。
[18] 意即“废物”。
[19] 《马太福音》第二十一章第三十三节起到第四十一节止:“[耶稣说:]你们再听一个比喻。有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了篱笆,里面挖了一个压酒池,盖了一座楼,租给园户,就往外国去了。收果子的时候近了,就打发仆人,到园户那里去收果子。园户拿住仆人,打了一个,杀了一个,用石头打死一个。主人又打发别的仆人,比先前更多。园户还是照样待他们。后来打发他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不料,园户看见他儿子,就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来吧,我们杀他,占他的产业。他们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园主来时候,要怎样处置这些园户呢?他们说,要下毒手除灭那些恶人,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园户。”
[20] 《马太福音》第六章:“[耶稣说:]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指“财利”)。……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都要加给你们了。所以不要为明天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