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掌控黑滩镇的小贵族濒临破產。
对方当时欠了伯爵不少钱。
只能拿那块领地来抵帐。
这件事在程序上经过国王批准,属於合法的领地交易。
而在接手黑滩镇之前,伯爵就明白那是个坑货。
伯爵主要是基於“不要就什么都没有”的考量才选择接受。
所以他也不愿在那儿耗费太多精力。
大多时候都放手让代理人管理。
毕竟在黑水海盗攫取贡金后,黑滩镇的財税几乎年年都在亏损
那里的人口也在逐年流失,状况不是很乐观。
想去黑滩镇,走陆路最少得月余。
期间还得穿过另外几个贵族的领地。
若是顺著月河入海,再从家族另外两座港口乘船北上。
在顺风的条件下,全程大约也要5~7日。
足可见那块地盘是多么偏远
但罗德明白,只有这样才能促使伯爵答应他的请求。
而且还不会遭受路易斯方面的阻挠。
隨著长子的年岁渐长,拜伦伯爵也比较注重对方的看法了。
於是,父子二人达成了共识。
对於拜伦伯爵而言,他其实也愿意给罗德一个机会。
只是希望罗德未来不会出现在蛮族用以勒索赎金的囚车中。
敲定了一些细则后。
伯爵为罗德签署了次级采邑的契约。
今后他將作为家族分封的勋爵入主黑滩镇。
该领地在罗德死后將会被收回,无法被他的子女继承。
不过罗德若是能得到国王的封爵,就能自立家门选择一个新姓氏。
如果跟主家关係密切,新的姓氏往往会跟主家近似。
比如史塔克和卡史塔克,一眼就知道是主脉和支脉的关係。
封主封臣制就是这样,国王才是名义上最大的地主。
许多遵循法理的扩张都绕不开国王的点头。
但“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所以封主想要收回土地时结果往往是不尽如人愿的。
而在几百年前,王族威势衰落的时期。
王国內的各个贵族还时常互相攻伐,甚至侵占彼此的领地。
具体情况完全取决於王族和贵族利益集团的潜在博弈。
顺利拿到了盖有家主印章的契约。
罗德对此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