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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hapter 13(第3页)

她写了奥黛莉即将回来的兴奋,写了腌鱼的成功,写了橡林镇的美景,甚至写了利奥修好安娜自行车的小插曲。

她的笔迹工整而认真,向母亲传递一种“一切都好”的稳定感。

八月的溽热终于被九月初的一场夜雨洗刷殆尽,空气中残留着泥土的腥甜和一丝凛冽的预兆。

糖枫树的边缘已经开始泛起绯红,清晨的阳光斜斜地穿透这些渐变的叶子,在蒙着薄尘的乡间小路上投下斑驳陆离的光影。

对于生活在这个名叫橡林镇的小地方的人们来说,夏天结束的标志不是日历上的某个日期,而是第一片变色的枫叶和校车那熟悉又沉闷的柴油发动机声。

莉娅系好那双擦得干净的帆布鞋鞋带,最后看了一眼寂静得有些过分的家。整个暑假她都是这间湖边小屋的唯一主人,母亲艾米丽远赴他乡工作,每周都有信与生活费准时寄来。

「一切安好,照顾好自己,爱你的妈妈。」

回信却越来越少,越来越短。

为了填补空荡荡的时间和一些额外的零用,她接下了给“鲈鱼喉酒馆”送新鲜鲈鱼的差事。大部分空闲时间,她则沉浸在那架几乎被母亲翻烂了的书架里。

她锁上门,走向路口那辆黄色校车,鞋底踩在砂石路上发出嘎吱声。

“莉娅这儿,给你占着位子呢。”

是奥黛丽·霍金斯。

她最好的朋友,正从车厢中后部探出火红色的脑袋,用力挥舞着手臂。莉娅脸上浮现出真心的笑容,穿过过道里互相打招呼、交换暑假见闻的学生,挤到了奥黛丽身边。

“老天,你可算出现了,”奥黛丽往里挪了挪,拍了拍座位,“我还以为你终于决定追随梭罗,搬到瓦尔登湖边上隐居去了呢。”

她的话语总是带着一丝夸张的戏剧色彩。

莉娅把书包塞到脚下:“只是出门前又看了几页书,差点忘了时间。”

她打量着奥黛丽,“你看上去……像在农场里被精心喂养了一个夏天,更结实了。”

“精确的评价。”奥黛丽得意地屈起手臂,展示了一下并不明显但确实存在的肱二头肌,“农场的功劳,每天除了吃就是干活,搬干草、赶牲口,比在健身房傻举铁强多了。秘诀就是肉,大量的肉。我告诉你莉娅,吃草可吃不出能撂倒一头小野牛的力气。”

奥黛丽·霍金斯是镇子边缘林间猎户弗兰克·霍金斯的女儿,在橡林镇霍金斯这个姓氏带着一股悍勇的色彩。这色彩源于多年前,弗兰克独自猎杀了一头在镇子周围徘徊了整整一个春天、制造了无数恐慌的加拿大猞猁。

那畜生体型异常巨大,不仅偷猎家畜,还曾在黄昏时分袭击过独自在花园里干活的老寡妇艾格尼丝,幸好老人用锄头拼命挥舞才吓退了它。弗兰克凭借经验和耐心,追踪了它近半个月,最终在乱石滩用他那把老掉牙的斯普林菲尔德步枪完成了精准的一击。

自此,只要弗兰克踏进“鲈鱼喉酒馆”,总会有人默默递上一杯免费的威士忌,而交换就是听他再讲一遍那惊心动魄的狩猎故事。那些酒客仿佛永远听不腻。

奥黛丽的母亲,玛莎,则是镇上公认的烤肉女王,她能化腐朽为神奇,将各种野味烤得外焦里嫩,香气四溢。

奥黛丽在七个孩子中排行第四,用她自己的话说,“卡在中间,好处是既不用像老大那样扛起责任,也不用像老幺那样靠卖萌过活,自由得很。”

她是猎户的女儿,懂得如何设置陷阱,知道在恶劣天气里寻找庇护所。她曾不止一次对莉娅宣称:“就算现在把我一个人丢进森林最深处,只给我一把小折刀,我也能活蹦乱跳地走出来。信不信由你,我的野外生存概率比镇委会那帮老头做出明智决策的概率高多了。”

关于未来,奥黛丽的构想简单而极端,没有任何中间路线:“我要么像我老爸那样,放倒一头真正的猛兽,让‘鲈鱼喉酒馆’也记住我的名字。要么就彻底离开这儿,去芝加哥或者纽约当个模特儿,穿那些漂亮衣服在聚光灯下走路。”

她身高接近五英尺十英寸,身材高大匀称,肌肉线条流畅,是长期户外活动的结果。她将此归功于家族传统:“吃肉莉娅,像狼一样吃肉,别学那些只啃菜叶子的兔子。”

莉娅和奥黛丽的友谊始于三年级,当时奥黛丽把抢走莉娅午餐钱的比利·汤姆森揍得哭爹喊娘。从那以后,她们的友谊就像用最坚韧的松胶粘合过,再未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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