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订草案) 》的说明 ———2014 年8 月25 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张 茅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委托, 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作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称现行广告法) 自1995 年2月1 日施行以来, 在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 随着我国广告业迅速发展和互联网广泛应用, 广告发布的媒介和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 现行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过于原则, 约束力不强, 对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缺乏规范, 已不能完全适应广告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是广告准则内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