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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斯宾诺莎(第1页)

第二十一章斯宾诺莎

历史中的一些事情总是令我费解,其中之一便是对过去那些艺术家和作家的作品数量问题的困惑。

我们现代作家协会的成员,有打字机、录音机、秘书和自来水笔辅助,每天也才能写三四千字。而莎士比亚[1]有好几份工作,还有一个爱唠叨骂人的妻子,就连蘸水笔也不好用,他怎么能写出三十七部剧本呢?

西班牙无敌舰队的老兵洛浦·德·维加[2]一生都忙忙碌碌,他从哪儿弄来那么多的墨水和纸张,写下一千八百部喜剧和五百篇文章呢?

那个奇怪的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又是什么样的人呢?他的小屋里有二十个孩子吵吵闹闹,而他却有时间谱写五部清唱剧,一百九十部教堂大合唱,三部婚礼大合唱,十二支圣歌,六支庄严弥撒曲,三支小提琴协奏曲,一支双小提琴协奏曲(仅此一部就足以让他名垂千古),七部钢琴与管弦乐队协奏曲,三部两架钢琴的协奏曲,两部三架钢琴的协奏曲,三十首管弦乐乐谱,还为长笛、竖琴、风琴、提琴、法国号管写了曲子,足够让普通学生练一辈子了。这个巴赫,到底是何方神圣呢?

还有,伦勃朗和鲁本斯在三十年中几乎每个月都创作四幅画或四幅蚀刻画,他们是怎样勤奋用功的呢?不起眼的平民安东尼奥·斯特拉迪瓦里怎样在一生中做了五百四十把小提琴、五十把大提琴和十二把中提琴呢?

我现在不是讨论他们的头脑怎么能想出这么多的情节,听辨出所有的旋律,看出各式各样的颜色和线条的组合,选择出好的木材。我只是奇怪他们的体力怎么那么好。他们怎么能胜任呢?他们不睡觉吗?他们也不偶尔抽点时间玩玩台球吗?他们从不疲倦吗?他们难道不担心神经衰弱吗?

但是在十七和十八世纪,这样的人比比皆是。他们无视健康法则,大吃大喝有害的东西,根本不知道作为光荣的人类的一员所负有的崇高使命,但他们活得相当精彩,创造出的艺术和知识财富不仅数量惊人,质量也堪称一绝。

艺术和科学是这样,在神学这种过分讲究的学科上也同样如此。

任何一座有两百年以上历史的图书馆,其地窖和阁楼里都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论文、布道书、讨论集、驳论、文摘和评论,用皮革、羊皮纸或普通纸张装订起来,有八开的,十二开的,还有十八开的。虽然它们湮没在厚厚的尘土中,但都包含了广博的知识,可能现在看来并没什么用处。

其中谈论的题目和采用的许多词汇在现代人看来已经丧失了意义。可是这些发了霉的汇编却有着重要的目的。如果它们一事无成,至少还是清洁了空气,因为它们或者解决了讨论的问题,使有关人士满意,或者使读者相信那些问题并不是逻辑推理和辩论所能解决的,干脆随便扔在什么地方算了。

这听来好像虚假奉承的话。不过我希望将来三十世纪的批评家们在啃嚼我们残留的文学和科学成就时也能这样仁慈。

巴鲁赫·德·斯宾诺莎[3],本章的主人公,他的著作在数量上没有追随当时的潮流,他的全集不过是三四个小本子和几捆信札。

但是,用正确的数学方法解决他的伦理学和哲学中的抽象问题所必需的大量学习,会使普通的健康人不知所措。而且这个可怜的结核病人还想用乘法口诀表来接近上帝,最终因心力交瘁,累死了。

斯宾诺莎是犹太人。不过那时的犹太人还没有受过犹太隔离区的侮辱。他们的祖先在西班牙半岛定居的时候,那里还是摩尔人[4]居住的一个省。西班牙征服那里以后,引进了“西班牙属于西班牙人”的政策,最后使国家陷入崩溃,斯宾诺莎一家被迫离开了老家,他们走水路来到荷兰,在阿姆斯特丹买了幢房子,辛勤工作,积攒钱财,很快就大名鼎鼎,成为“葡萄牙移民”中最受尊敬的家族中的一员。

与其说是邻居小朋友们奚落,使小斯宾诺莎意识到自己的犹太血统,倒不如说是他在塔木德律法学校接受的训练造成的。因为,那时的荷兰共和国阶级矛盾愈演愈烈,无暇顾及种族偏见,所以外来的民族可以在北海和须德海[5]的海岸找到避难所,过上平静和谐的生活。这是荷兰生活的一大特点,现代的旅行者在撰写“游记”时绝下会遗忘这一点,这是有充足原因的。

在欧洲其他大部分地方,甚至到了相当晚的时代,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的关系还是极不理想。二者之间的争吵简直达到无可救药的程度,因为双方都正确,也都错了,都可以说是对方专横和偏见的受害者。这本书里已经说过,宽容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法,按照这个理论,很明显,只要基督徒和犹太人忠诚于各自的宗教,就会认为对方是敌人。首先双方都坚持自己信奉的是唯一真正的上帝,其他民族的其他上帝全是假的。其次,双方是危险的商业对头。犹太人像最初到巴勒斯坦一样来到西欧,是寻觅新家园的移民。当时的工会即“行会”不让他们找到职业,所以他们甘愿开个当铺和银行作为经济上的权宜之计。这两种行当在中世纪很相近,在人们眼里,正派人不会去干这一行。教会直到加尔文[6]时期都还对金钱(税收除外)深恶痛绝,把拿利息看成罪孽,这真难以理解。当然,没有一个政府会容忍高利贷,早在四十个世纪以前,巴比伦人[7]就通过一项严厉的法律,对付那些企图从别人钱中谋利的金钱交易者。我们从两千年前写下的《旧约》的几章中读到,摩西曾经强力禁止追随者以高利息借给别人钱,不过借给外国人除外。以后,包括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在内的希腊大哲学家都表示不赞同从别人的钱中生出钱来,教会神父对这种事情的态度更明确。在整个中世纪中,放债人一直被人瞧不起。但丁[8]甚至还在地狱里为他的金融界朋友们专门准备了一个小壁龛。

从理论上可以证明,开当铺和开银行的是不受欢迎的公民,世界要是没有他们该多好啊。不过,只要世界不再是清一色的农业,那么不借助于信用贷款就连最普通的生意都做不成。于是放债人成了大家需要的魔鬼(按照基督徒的看法),注定要下地狱的犹太人被迫从事人们需要的行当,但体面人绝不会问津。

这样,不幸的出走者被迫干上了不光彩的行当,这使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为富人和穷人的对头。他们一发迹,对方便翻脸无情,诋毁谩骂,把他们锁在城市最脏的地方,冲动之下还会把他们作为不信教的恶棍绞死或作为基督叛徒烧死。

这真是愚蠢至极,而且无知!无休无止的攻击和迫害并没能使犹太人喜欢基督徒。直接的结果是,一大批第一流的智者从公共交往中退出了,成千上万天性聪明的年轻人本来可以在商业和科学中进取,却把脑筋和精力浪费在了无用地研究那些深奥莫测的难题和吹毛求疵的诡辩的旧书上,数以百万计无依无靠的男女青年注定要在发臭的小屋里过着畸形的生活,一面听老人讲他们是肯定会继承大地和所有财富的上帝的选民,一面却又听到别人不停地骂他们是猪猡,只配上绞架或刑车,并为此吓得魂不附体。

要让在这种逆境中生活的人(不管是谁)保持用正常的眼光看待生活是不可能的。

犹太人一次又一次被逼得对基督徒同胞采取疯狂行动,白热化时还起来反抗压迫者,于是他们又被称为“叛徒”,“不知报恩的恶棍”,受到更严重的欺侮和限制。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下,心怀愤恨和精神崩溃的犹太人数量越来越多。慢慢地,整个犹太人区变成了一块阴郁之地,到处都是壮志未酬和满腔愤懑的人。

斯宾诺莎生在阿姆斯特丹,因此幸而没有遭到大部分亲戚生来就遭到的苦难。他首先被送进犹太教堂(合适的称呼是“生命之树”)掌管的学校,学会希伯来语的动词变化以后,便被送到博学的弗朗西斯科·阿皮聂斯·范·登·恩德博士那儿,攻读拉丁文和科学。

弗朗西斯科博士正如他的名字所示,出身于天主教徒家庭,传闻他是卢万大学毕业生,按照城中最为广傅的教堂执事的说法,他是伪装的耶稣会成员,是个危险人物。不过这是胡说。范·登·恩德年轻时确实在天主教学校呆过几年,但他对功课心不在焉。离开家乡安特卫普以后,他来到阿姆斯特丹,自己开办了一所私立学校。

他有卓绝的鉴别能力,善于想办法使学生们喜欢古文课,阿姆斯特丹的加尔文派自由民不顾他过去与天主教的关系,情愿把孩子托付给他,而且很自豪,因为这个学校的孩子在六韵步诗和词的变格上总比别的学校强。

范·登·恩德教小斯宾诺莎拉丁文,但他热情追求科学领域的最新发现,对乔达诺·布鲁诺崇拜得五体投地,因此毫无疑问教给了这孩子一些正统犹太家庭一般不应提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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