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舞台上总会有一个两个奸角,领导的下属里面也并不全是忠诚之辈、老实之人,肯定也会有一两个类似于奸角的人。有一双火眼金睛的领导当然很容易辨认出来,但偏偏不少领导都有近视症,或者是本身不正,有徇情谋私之意,带点歪门邪气。
6、不要用命令来服人
领导命令下属一定要改正某个错误或缺陷,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性改变方式,如果没有必要,切记不要使用;如果非这样不可,发布命令时一定要注意下面几点原则:
(1)要确定一个命令存在的实际必要性。
你完全没有必要用发布一个命令的方式表明你是领导,如果你是负责人,人们绝不会不知道。
(2)发布命令的你要表现出希望下面马上执行的神态。
(3)绝不要发布你不能强制执行的命令。
某些没有经验的领导常常做不到这一点,每当他们遇到命令执行不顺利的时候,就不知如何是好。
(4)发布命令要清楚、完整、正确而简洁。
别人必须听明白你想要做什么,什么时候做,不能让他们去猜。
(5)发布命令时要表现出绅士风度,不要拿出暴君的作风。
如果可能的话,要尽量使用请求或建议的口吻代替直接命令,只是要在讲述中表达清楚必须做什么。你发布命令的方式与这个命令被执行的好坏大有关系。
(6)口头发布的命令必须要求别人给你重复一遍。
这一条规则很重要,不容忽视。做不到这一点可能导致严重的错误或者误解。
(7)命令少并不能减轻你的领导责任。
你应该在心中对形势有一个完整的概念,这样你就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或者在没有得到你上司的命令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
(8)监督你的命令的执行情况。
要记住,没有监督检查的命令根本不能称其为一个命令,那只是一种美好的想法。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也是执行人员、监督人员和领导最应重视的一点。你应该把它写下来,压到你的办公桌的玻璃板下面,这样你每时每刻只要坐下来就可以看到它,它能提醒你随时站起来走出去,到工作现场去检查工作。
命令总是令人不快的,除非迫不得已,否则禁止使用。
7、拒绝属下的奴性——施以鞭策
P君是一民营单位的主管,有二十几名属下。有一回,为了某件突发的事情,他要求大家加班处理。由于先前大家已为一个项目忙了半个月,因此他的加班要求只有二三个人遵守。眼看事情没人做也不行,第二天,他宣布凡加班者除了原有的加班津贴外,再加发五成,可是只吸引了五六位同事的参与。第三天,他什么也不说,悄悄地在布告栏贴了告示:加班津贴照原来的决定发给,但不来加班的,一律以“违抗命令”记过扣薪处分。
这是个非常有趣的案例。P君的处置可说抓住了人性中的奴性特质。
奴性是一种非常不好的特质,所谓“奴性”,顾名思义,就是必须施以鞭策、惩处才会有所动作的特质。有这种特质的人一般来说较缺乏自律及自主的精神,必须在“外力”之下,才能进入秩序的状态。像这则故事中的员工,必须发出惩罚的规定,才愿意乖乖加班——虽然免不了心中嘀咕。
事实上,“奴性”的存在是普遍的现象,因此我们的社会才需要法律,藉法律的处罚规定,让社会大众的行为处于一种有秩序的状态,也就是说,“鞭子”在一旁伺候,才会乖乖听话。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现象:法律严格,执法彻底的国家,社会秩序大都良好,虽然民众会抱怨自由不够,但却又喜欢它的“秩序”;至于法律不严,执法宽松的国家,人虽然享有高度的“自由”,社会秩序却一塌糊涂。
那么,有没有绝无奴性,一切自己能做“主”的人?这种人是不存在的,很多人固然不必“主人”挥动鞭子才会动,但所有的人行为还是受到一些力量的规范,连神职人员都有“戒律”,总统也要受到民意机关及法律的监督,“奴性”,连神职人员及一国之尊都有。
了解了“奴性”的存在,在“管理”人这个课题上,我们就有了着力点,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乐观地认为人是能自我管理的,尤其若事情与他个人利益、喜好相冲突,他只会先想到他自己,因此“赏”固然有诱发人性中“善”的一面的作用,但当他不在乎这个“赏”时,则这“赏”就失去了诱发的力量,因此“罚”(鞭子)就有必要了。因为他如果不在这规范下屈服,则将失去或被剥夺已拥有的东西,绝大部分在这规范之下,都会做了“明智”的抉择。不过,光赏而无罚固然没有力量,但只罚而无赏也会失去力量,这也就是极集国家到最后还是被人民推翻,法规严苛的公司结果养了一批阳奉阴违之徒的原因——也只有有绝对奴性的人才会在“鞭子”下彻底驯服,然而有绝对奴性的人毕竟不很多,这是在“管理”人时不能不了解的一点。
事实上,奴性与生俱来,只是程度有别。若深知自己有奴性,则未尝不是一件美事,因为他将在规范之下知道何事可做何事不可做,自己的行为便有了“秩序”,因此“奴性”也不必去摆脱。但是,做领导的则不喜欢属下有奴性存在,因此就会千方百计地让属下摆脱奴性,他们拒绝奴性的存在,也因此会想出各种方法对属下加以鞭策。
8、领导要杜绝的用人方式
做领导的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在用人方面出现错误,结果导致满盘皆输。领导应该对一些用人方式说“不”:
(2)忌用人唯亲。任人论亲疏,假公济私,将三亲六眷、七姑八姨及“亲我”、“近我”、“私我”者中的庸人当才使用。大搞裙带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3)忌用人唯资。用人不注重其实际能力,只讲资历、资格的深浅、老嫩,论资排辈,小字辈只好“熬婆婆”、“等年头”,实属误人害事。
(4)忌用人唯全。按图索骥,用人求纯、求全求之过苛,不能扬其所长,避其所短,故因瑕掩瑜,埋没人才。
(5)忌用人唯顺。“顺”即顺从,惟命是从者。不管“才能如何,只图听话。喜欢恪守本分、循规蹈矩的看家守业者,视锐意改革的开拓者为逞能、狂妄,用前者保险稳妥,用后者没把握,怕捅漏子。
(6)忌用人为凭。“凭”即文凭,用人看其是否“科班出身”,看“文凭”的轻重,看不到那些虽无文凭,而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的自觉成才者,对未进学校取得文凭而有卓越才能者,在量才上要压低几分,甚至投以“白眼”。
(7)忌用人唯政。“政”即党政干部,两眼盯着“主线干部”,把是否登过“党政干部岗位”的这个“台阶”作为用人的准,绳不重视科技、公司干部及其他知识分子干部,放不开选拔干部的视野。
(8)忌用人唯风。“风”即一窝蜂、一刀切。不看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干部,而是随风转。
(9)忌用人唯档。“档”即档案材料。只看档案材料,不注重考察实际表现;只看一时一事,不注重考察全部历史。对于员工的缺点及其在历史上发生过的错误,应当严格区分本质和非本质的界限,并看其是否改正了。如果一味地纠缠陈年旧账,就会埋没优秀人才。
(10)忌用人唯“洋”。认为凡是出过国、留过学、吃过洋面包的就一定比本同土生土长的强,只要出国镀过金的不管其水平、能力如何一律重用;本国培养的,水平、能力再高,也得不到承认和重用。而且本国的人才得由洋人来发现、肯定才有可能得到重用。
对属下说“是”的奥妙——赞同而不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