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上海救济善会接陆纯伯部郎第二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三日。
[23]陆树藩:《救济日记》,5b~6a页。
[24]《刘铁云太守来书》,见上海图书馆藏:《救济文牍》卷五,40b页。
[25]陆树藩:《救济日记》,6b页。
[26]《致李中堂幕府杨、曾、杨、徐诸君》,见上海图书馆藏:《救济文牍》卷四,32a~32b页。
[27]《杨文骏致盛宣怀函》,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279页。
[28]《济急第三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三日。
[29]《济急续电》,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九日。
[30]《济急第六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三日。
[31]《济急三电》,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六日。
[32]《济急第八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五日。
[33]陆树藩于九月十七日,即自上海出发将近一月之久,才致函李鸿章幕府诸人,故在信中特别表示:“第设局之初,日不暇给,未及肃书奉候,心殊歉然。”参见陆树藩:《救济日记》,8a页;《致李中堂幕府杨、曾、杨、徐诸君》,见上海图书馆藏:《救济文牍》卷四,32a页。陆树藩也是在自上海出发二十多天后才致函盛宣怀表示:“沪江拜别,舜及两旬,积慕之忱,无时或释。回忆濒行时,辱承大驾枉临送我,情殷远胜桃花潭水,此情此景感不能忘。”参见《上盛杏荪京卿》,见上海图书馆藏:《救济文牍》卷四,29a~29b页。
[34]如陆树藩在抵达大沽口的第二天,即闰八月二十七日便“发上海电报”;上海救济善会于次日接到电报:“爱仁抵大沽,平安。陆。”《申报》于闰八月二十九日以《爱仁轮船安抵大沽电音》为题发布此消息。见陆树藩:《救济日记》,2b页;《爱仁轮船安抵大沽电音》,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九日。闰八月二十八日,陆树藩“由广济轮船发上海信三封”,其中一封便是九月五日刊登于《申报》的《陆纯伯部郎致救济善会同人书》,一封是《再致上海本会潘、沈两君》,嘱咐“另有公函祈即登报为要”。见陆树藩:《救济日记》,2b页;《陆纯伯部郎致救济善会同人书》,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五日;《再致上海本会潘、沈两君》,见上海图书馆藏:《救济文牍》卷四,21b~22a页。《申报》于九月八日以《上海救济善会接天津电音》为题刊登陆树藩九月七日致上海电:“现借天津火神庙设局,难民甚多,欲一体救护。爱仁轮船准初十开回。”见《上海救济善会接天津电音》,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八日。《申报》于九月十三日刊登了陆树藩于九月三日寄出的第二号公函,同日还刊登了陆树藩于九月十日由天津所发之电,告知刘鹗等“已于初十日”安抵津门。见《上海救济善会接陆纯伯部郎第二号公函》《救济电音》,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三日。可以说,陆树藩身在京津之时,与救济善会沪局一直保持了相当密切的联系,随时通报各种信息,并对救济善会沪局的一些救援活动进行部署。
[35]《陆纯伯部郎致上海救济善会第三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九日。
[36]《救济电音》,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六日。
[37]《陆纯伯部郎致上海救济善会第四次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38]《济急善会第三号京函济急善局施子英录》,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39]《济急三电》,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九日。
[40]《天津北京烟台来电》,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41]陆树藩:《救济日记》,10a、11b页。
[42]陆树藩:《救济日记》,12a~14a页。
[43]《致杨莘伯太守》,见上海图书馆藏:《救济文牍》卷四,26a页。杨崇伊随后复函表示:“公平船是否来得及,俟船到再定。信一件外物两件,并求带京交贤良寺同事是荷。”《杨莘伯太守来书》,见上海图书馆藏:《救济文牍》卷五,38a~38b页。
[44]陆树藩:《救济日记》,15a~19b页。
[45]陆树藩:《救济日记》,20a~20b页。
[46]《陆纯伯部郎致上海救济善会第七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申报》上于十一月十三日以《救济会纪事》为题,对此次护送行动有非常细致的叙述,陆树藩在其日记中全文附录。见陆树藩:《救济日记》,20b~22b页。
[47]陆树藩:《救济日记》,20b页。
[48]陆树藩:《救济日记》,23b页。
[49]陆树藩:《救济日记》,8a页。
[50]《救济电音》,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月二日。
[51]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15、391、439页。
[52]《署直隶臬司孙麟伯廉访致陆纯伯部郎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三日。
[53]《保定救济善会分局章程》,见上海图书馆藏:《救济文牍》卷一,9b~12a页;《署直隶臬司孙麟伯廉访致陆纯伯部郎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三日。
[54]《直隶藩司孙麟伯廉访致救济善会津局第二次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四日。
[55]《陆纯伯部郎致上海救济善会第七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56]《直隶藩司孙麟伯廉访致救济善会津局第二次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四日。
[57]《署直隶臬司孙麟伯廉访致陆纯伯部郎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