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章虽然壮年,是小的在后出其不意照脑后一石就打倒在地,所以不能还格,又是旷野地方,故此叫喊不应。那夜打死他,小的跑回自己屋后园里,拿了一把铁锄挖土掩埋的,并没有同谋加功的人,不敢妄供。”杨汉生战战兢兢地回答。
“你回家拿锄头掩埋,你父亲兄弟岂不知道吗?”县官似乎不抓到共犯不善罢甘休。
“小的父亲今年七十多岁了,与兄弟各屋居住,小的在自己园子里私拿锄头,父亲兄弟并不知道是实。”杨汉生坚不承认有共犯。
“李友章怎么左脚无,右脚少四五两趾呢?”县官换了个角度问道。
“小的自掩埋之后,隔了些时到那处所去,看见李友章的脚是野兽残食了的。”杨汉生答道。
“你八月果向黄氏说要谋死他丈夫,他责备你过吗?”县官又回到老问题上。
“小的在黄氏跟前说有这句顽话试他的心,因他责备就不敢再说了。”杨汉生回答。
“你上年十一月哄他丈夫出门,黄氏又果说他丈夫身上寒冷叫他不去,你许他一件袍子吗?”县官总想找出他的破绽。
“小的因黄氏说他丈夫寒冷,不肯叫他去,小的许他一件袍子与他穿是正。”杨汉生不急不缓地答道。
“这黄氏与你成奸有年,自然商同图谋以作久远夫妻,如今见事败露,你就一人招认顺口答应,希图开脱他罪吗?”县官还是不相信他们之间是清白的。
“小的与黄氏虽然通奸情厚,小的谋死他丈夫被他套哄出来,如今问成死罪,那里还肯容他。总因他实未知情同谋,故此不敢妄扳,并非顺口答应替他开脱。”杨汉生有情有义,是个真汉子。
县官最后转向张阿陈。张阿陈供:“小妇人今年六十四岁,就在曾达卿庄屋前面住。上年二月初九日黄氏到小妇人家里告诉说,杨汉生今日到我家里调戏我,要等丈夫回家与他理论。小妇人劝他说,杨汉生年轻,他不晓事务,你不必理他。劝了一番就去了,后来事情小妇人不晓得。”
县官在张阿陈答完后宣布退堂。整个案子在三法司议覆后定谳,杨汉生与黄氏都依县官最初的判决定罪:县官基本上采信了黄氏与杨汉生的供词,认定“李友章因饥寒逼体,冀图(杨汉生)周济,早有卖奸之心”,而杨汉生“谋杀友章系伊一人所为,黄氏实不知情,亦无帮助之人”,因此,杨汉生“虽有谋娶及起意各情,仍止应照本律议拟杨汉生依奸夫杀死亲夫者斩监候律,应拟斩监候秋后处决,照例刺字;黄氏虽非知情同谋,但依律奸夫自杀其夫奸妇虽不知情者绞监候”,本应判绞监候秋决,可是律注“内本夫纵容妻妾与人通奸后,奸夫自杀其夫奸妇果不知情者,仍依纵容本条科断”,由于李友章纵妻卖奸,所以黄氏仍照纵容通奸律杖九十折责三十五板,仍令归宗。不过,黄氏部分,因为案发于乾隆二年(1737)四月十六日恩赦以前,依例援免,黄氏因而连板子也不用挨了。
三、白日求欢
平元清是遵义县人,二十四岁。弟兄五个,大哥、二哥是分居的了,他同两个兄弟、一个妹妹与父母在一屋里住。乾隆十五年(1750)八月里,他父亲替他娶了陈氏,距案发不到一年的光景。他的母亲袁氏形容他是“懒做活路,总是好睡”。他自己也说:“自娶了亲,不知怎样就每日好睡,不想出外做活。妻子常说小的懒,每逢睡了,他就来掀小的,不许睡。”贪睡应该就是当日出事的一个原因。而出事地点——平氏夫妇的卧房是在西边楼上。“楼门口壁头原是片篾编的,内外都看得见。”他的妹妹平辉英这样说。
案发当天早上的情形是:“父亲平珩在书馆教学,母亲袁氏带着两个小兄弟上山割麦去了,三哥平元清睡在楼上没起,小女子在灶房做饭,嫂子陈氏先去挑了两担水,在灶房里坐了一会就到楼上去。没有一杯茶工夫就听得楼上响,嫂子喊救命。小女子急忙上楼去看,还有两道楼梯没有上完,在竹壁缝里看见三哥拿镖子把嫂子乱戳。小女子慌忙喊叫,三哥,你不要那样。不想,哥子就把镖子从壁缝里戳在小女子左眼角上,小女子就滚下楼来,连忙走到院里喊人来救。父亲、母亲同邻佑们先后来家,才把哥子拴着。”这是平元清妹妹辉英的供词。
至于平元清如何戳死陈氏,我们得听当事人的叙述:“本年五月内小的丈人陈渊把他女儿接去,闰五月初二日小的才接回来。到初十日一早,妻子起来下楼去了。小的怕他上来又掀小的,走起来把楼门闩住,睡了一会。不想,妻子上楼拨开篾片,抽开门闩,又来坐在床边,掀小的说,母亲兄弟都去割麦,如今饭已熟了,你还睡吗?小的起来,把门闩上,搂他同睡。他不肯,还骂小的是畜生,白里要做这没脸的事。小的在床头顺手拿起防夜的镖子吓他,他口里骂小的是畜生。小的气不过,在他左腮脥戳了一下。他就喊叫杀人,一面用手来夺镖子。小的夺回镖子,一时狠极,好像鬼迷了的一般,竟想把他戳死,不知怎样就在他身上乱戳了一阵。这许多伤痕也不晓得那处先戳,那处后戳,连自己也不得明白。过后小的妹子辉英走上楼来喊叫。小的还拿镖子从壁缝里戳去,把他戳下楼去,不晓得戳着他什么地方,直到母亲回来喊叫,小的心里才得明白。那时慌了,怕人来拿,就在楼上拿着镖子抵住楼门,后来是小的下楼才拿住的。实是小的糊糊涂涂把他登时戳死,并没帮同下手的人。实在说不出为着什么事,总是小的前世冤孽,情愿问罪。”
虽然平元清最后强调他“实在说不出为着什么事”,即把他妻子乱枪戳死,但承审知县却不这么想,他写道:“该犯坚供委因白日求欢,陈氏不从,一时忿极心迷,持镖乱戳致死。……合依故杀妻律拟绞监候秋后处决。”至于为何白日求欢未遂会导致当事人“忿极心迷”,知县大人并未明示,或许得问性心理专家了。
四、杀夫
乾隆十年(1745)五月初十日,燕秀跪在河南归德府睢州衙门大堂上,心中懊悔不已。若不是他坚持要女儿回杨家过年,她也不会与丈夫杨二小冲突,而犯下杀夫重罪。可是,燕秀也有他不得已的苦衷,结了婚的女儿不好老是一个人待在娘家。就是乾隆九年(1744)十二月二十日那天,他赶老提集,遇见亲家杨珍,便说:“年将近了,你该使人去叫你媳妇回家过年。”杨珍回答说:“我集上赁下房子,就是家下没人去,请你乘便送来罢。”隔天早上,他把女儿送回去,吃了饭,就回家来了。万万没有想到,当晚女儿会把杨二小打伤,而使杨二小在二十四日不治身亡。
女婿杨二小系杨珍的独生子,二十岁,自幼就与女儿结亲。后因杨家穷苦,在两年多前,也就是乾隆七年(1742)十二月二十九日,燕秀把女婿请到家里,与女儿成亲。无奈,从成亲当晚起,女儿就与杨二小不甚和睦。到乾隆八年(1743)二月十二日,家里请客,燕秀叫女婿到后边去添饼,女婿到后边不言语,也不往前去。过了一会儿,客人走了,他问女婿:“怎么不添饼去?”女婿回嘴说:“我不是你家使的小子。”他因为女婿犟嘴,就骂了他几句,女婿就回自己家去了,再也没有回来。
因为杨珍家没有房子,女婿走后,女儿就一直与她母亲在一个屋里睡,直到十二月二十九日,燕秀才把女儿送回杨家去。可是,正月初三日,女儿又跑回家。十二日,他又把女儿送回去,住了两天。到十四日,女儿又跑回家。二十二日,他又把女儿送回去。到二十三日,女儿又跑回家。尔后,无论他怎么劝她回去,女儿就是不肯回夫家去住,只好随她去了。乾隆九年(1744)年底,因为年节到了,为了顾及面子,燕秀还是勉为其难把女儿送回杨家,没想到竟然会出事。
“小的是本州岛人,二十一岁。杨二小是小的男人。”突然耳际响起了燕氏的答话。
“因他家里穷苦,是乾隆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小的娘家成亲。就是那夜,小的说他没与小的家行礼,也没做衣服,有什么脸面来我家成亲。他就恼了,说难道不晓得我家穷吗?就把小的打了两耳巴,小的当夜走去同母亲睡了。以后见小的开口就打骂。”杨二小因家贫入赘燕家,心中已不平衡,燕氏在新婚夜这一闹,无异于伤口撒盐,伤了他的自尊心,从此种下了日后不幸的因子。
“住到八年二月里,小的老子请客,叫男人添饼,他不理。小的老子说他的不是,男人强嘴不逊,老子骂了他几句,男人使性回家去了后,再没到小的家来。小的同母亲一处歇宿。”自卑的杨二小果真心中容不得一点“委屈”。
“到十二月二十一日,小的老子说,公公集上另赁下房子,说叫小的回去。就是那日早,老子把小的送到男人家去。男人见面,又骂小的说,你有什么脸面又来了?小的想,杨二小无情无义,见面就骂,叫小的无处容身,看这光景是终不能和好的了,日后怎么跟他过活,就起意要打死他。”除了以死亡断绝夫妻关系,燕氏还有其他的选择吗?
“因没有什么器械,见院内有砖,搬了肆块;用两块压在粮食斗上,用两块压在酒坛上。到晚时,男人先进屋里在床北头睡了,小的后到屋里,在床南头睡。男人见小的上床,口里还是辱骂,小的不理他。天有二更时,小的听男人睡熟了,就起来穿上衣服,先拿酒坛上一块砖,摸着男人的头,照他左太阳上狠力打了一下,把男人打闷了;又在他头上打了一下,那砖上有血,心慌手颤,就滑掉了。小的又拿盖粮食斗上一块砖打了两下,男人不动,小的只道他死了,把砖放下,忽听得男人口里出气响动,又拿粮食斗上一块砖,打了一下,随手撩了。后打的四下都打的是头脸上,黑影里不晓得那一处先打,那一处后打,听男人没一点声息,道他必定死了。挨到天明,小的见身上穿的棉袄袖头上有血,就扭下一块布,藏在小的穿的靴筒内,已搜出来了。小的又穿上一件黑布棉褂,要想走回娘家去。不料,公公走来看见盘问,小的总没言语。那时,男人又醒过来了。公公问男人是那个打的,男人不能言语,指着小的,小的也直认了。小的实因男人打骂不堪,有心打死,并没有同谋加功的人;小的在娘家也没有不端的事。那时生了气,也不想到要偿命犯重罪的是实。”燕氏最后供出打死杨二小的经过。
燕氏最后依谋杀夫已杀者凌迟处死律,被凌迟处死。
结语
这四个女人虽然遭遇不同,却有一共同点:她们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用现代的术语说,她们没有“人身支配权”。在社会上,“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观念将她们完全束缚住;在法律上,她们受到差等待遇。简而言之,她们是在父亲、丈夫的意志支配下生活。在这种情形下,除了自求多福外,可能只能像贺双卿在词中所寄望的:嫁人时要慎重考虑,仔细思量一番;不要因为一时不察,而误了大半辈子。不过,在那个年代,即使只求做到这一点,也谈何容易!
本文原发表于《当代》第124期,1997年,第106~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