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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洪秀全著述简介(第1页)

二、洪秀全著述简介

持先入为主的态度,故意美化或丑化洪秀全,都不足取,都会使研究流于简单化。研究洪秀全思想,须从洪秀全著述入手,看他本人究竟是怎么想、怎么说的,同时还要看他实际是怎么做的。总之,要以史料、史实为依据。

洪秀全著述甚丰。据洪仁玕说,洪秀全首次来广西传道期间,便写有《劝世真文》等50余种宣传品,“一一劝人学好”。举兵起义后,洪秀全身份变了,但重视笔杆子的习惯没有变。定都后,太平天国迅速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书籍刻印和文书颁发制度,实行严格的出版管制,严禁买卖藏读儒家经书,规定唯有经洪秀全审订、盖有“旨准”印、由官方刊刻的书,方准阅读。名曰“诏书”,亦称“天书”“真书”“圣书”,今人称为“印书”。就此而论,太平天国出版的所有书籍,都打上了洪秀全的烙印;某些书籍直接出自洪秀全笔下,包括假托上帝之名的《天父上帝言题皇诏》《天父诗》,以幼主名义刊刻的《幼主诏书》。诏旨构成洪秀全著述的另一大类。据目击者说,后期天王府“每日午后放炮九声,悬伪诏于门外”。洪秀全在位十余年,所颁诏旨的数量不可胜计。这两类文献构成研究洪秀全思想的第一手资料。

然而,太平天国败亡后,其书籍、文件几乎被清政府毁灭殆尽。截至20世纪80年代,经过几代学者艰辛搜访(主要在海外)和整理,太平天国当年刻印的书籍大多得以重见天日,但仍有数种亡佚;文书的情况则很不乐观。从总量上讲,遗存至今的文献(尤其是文书)仅占很小比例,堪称凤毛麟角。这使研究受到很大局限。因此,编洪秀全文集,首先是如何根据残存文献尽量编全、编齐的问题,而不是如何遴选、取舍的问题。这本集子仅舍弃洪秀全以幼主名义封赏官员、无实际价值的数道诏旨[2],实际上是本“全集”,但也仅有12万字左右。

整理、编辑太平天国文献,涉及一些具体问题或难题。

一是辨伪。存世太平天国文献有鱼目混珠之作,如清钦差大臣赛尚阿伪造的洪大全供词,曾国藩篡改过的李秀成笔供(今人称为“自述”),辛亥革命前夕南社诗人高旭编造的石达开遗诗,以及嗣后一些书贾为牟利假造的文献或文物。好在经过罗尔纲等前辈学者的考证,此类问题已基本澄清。

二是校勘。因疏于校对,太平天国刻颁的书文有错讹之处。后世学者整理时,又发生一些鲁鱼亥豕之误。现今几种最常用的排印本太平天国印书、文书汇编集,都有不少错字、衍字、脱字以及标点错误,从而损害了原意。

三是版本。太平天国书籍大多有修订本,改动幅度虽不大,但每处改动都隐含着重要信息,反映了思想和政策的调整、变化,须格外留意;再就是重刻本的封面仍署初刻年份,导致再版的确切时间不明,须加以考订。

四是注释。太平天国文献有大量避讳字、新造字和特殊称谓,涉及具体的典章制度以及思想、史实。倘若不作考证、不加注释,便难以明晓其义。

在长期整理编纂文献史料的过程中,太平天国研究形成一个分支——太平天国文献学,其代表性成果首推罗尔纲前辈穷半个多世纪之力完成的名著《李秀成自述原稿注》。本卷凡涉及校勘、版本等细节,均酌情加注释说明。

凡不易理解的方言俚语以及太平天国隐语,酌情加注。至于涉及太平天国典章制度之处,限于体例和篇幅,无法逐一加注。读者可查阅相关专著和工具书。

太平天国文献凡提及天父、天兄以及洪秀全父子等人时,照例须抬头。本卷不再按照这一格式排版。

洪秀全喜欢写俗体诗。这与其知识背景以及早年传道经历有关。他早年的宗教宣传品以诗歌、对联居多,便于理解和记忆;登位后所写的书、颁发的诏旨甚至朱批,也以诗体为主,或者诗文合为一体。倘若分类编排,文集就会被切割得支离破碎。本卷按写作时间(参酌刊刻时间)之先后编排,不再分类。洪秀全的诏旨大多篇幅不长,倘若逐一加标题编排,则不免碎片化。所以本卷或按年编排,加一总标题,或单独编排,酌情而定。

下面再就本卷所收文献,按目录逐一做简要说明。

洪秀全早年诗作,辑自洪仁玕述、瑞典传教士韩山文著《洪秀全之异梦和广西叛乱的起源》,以皈依上帝后的言志布道诗为主。某些表述,如“斩邪留正”“我今为王”“手持三尺定山河”等,在字面上明显有改造社会、起兵造反的意思。这与洪秀全当时的心境与认识不相吻合,可能是洪仁玕口述时改易,意在“神话”洪秀全;或许直接是洪仁玕口述时的假托之作——从文字看,个别诗作与洪仁玕写诗的风格确实很接近。当然,洪秀全单纯从宗教角度谈“斩邪留正”等,也是可以理解和成立的。

《太平诏书》,由洪秀全早年撰写的数篇宣传上帝真道的诗文合辑而成。主要宣扬“天下一家”理念,呼吁世人恢复独尊上帝之传统,遵天诫,做正人,行善事,共享太平;表达了变乖离浇薄之世为公平正直之世的心愿,以及对传说中的古代大同社会的钦慕之情。这奠定了洪秀全宗教学说的基调。

《太平天日》,原书封面题曰“此书诏明于戊申年冬今于天父天兄天王太平天国壬戌十二年钦遵旨准刷印铜板颁行”。即该书刊刻于天历壬戌十二年(1862年),但其内容在戊申年(1848年)冬就已由洪秀全“诏明”。该书实为洪秀全自述,采用第三人称(“主”),敷衍他在高天被上帝封为天子、奉命下凡斩邪留正的经过,并讲述早年的布道经历。其中关于丁酉年升天梦境的解读很值得揣摩。笔者以为,洪秀全的宗教情结确实含有信仰成分——《劝世良言》与升天异梦内容的巧合,开国初期的一连串胜利,使他获得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冥冥之中觉得自己确实受命于天,得到神的庇护。

《太平礼制》,太平天国最早刊刻的书籍之一,原为洪秀全的一篇诏旨,首句为“天王诏令”,末为“钦此”二字。按照尊卑等级,规定了首义诸王亲属、各级职官及其亲属的各自称谓,极为烦琐。

起义初期诏旨13件,内容主要为整肃军纪、激励士气,包括永安封五王诏。

建都初期千头万绪、百废待兴。清政府方面判断说,此时“伪诏甚多”。而存世天王诏旨仅5件,内容分别涉及地震、删改《诗韵》、禁止吸食鸦片、贬直隶省为罪隶省,以及宣布皇帝、大哥天下独一,除天父、天兄外,有人称帝称大哥者均是死罪。

《天父上帝言题皇诏》,又名《十全大吉诗》,定都当年刊刻。洪秀全称,这些诗是当年天父上帝在高天亲授给他,作为他下凡作主的凭据。

《御制千字诏》,定都次年刊刻。“御制”“诏”,说明系出自洪秀全的手笔。以天王之尊写幼童识字读物,这与其早年的塾师身份有关。该诏每四字一句,计276句,从上帝创造天地万物、耶稣下凡救世赎罪,一直讲到洪秀全升天受命、云游布道、率众起义、建都立业。全文1104字各不相同,有大量生僻字,叙述简练,构思精当,是一篇别具一格的启蒙读物。

《天父诗》,天京事变后太平天国刊印的第一部书,共收500首诗,除少量天父、天兄诗体圣旨外,其余400余首均为洪秀全为整肃后宫所写的宗教伦理诗。如此冠名,说明在杨秀清被杀、天父下凡活动就此谢幕后,洪秀全有意将代天父传言的权力收为己有。该诗集以宫闱生活为题,虽不写风花雪月,但格调不高,主要教训身边的女人如何守规矩、尽本分,包括定下十条禁忌,严申“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云云。除杖责外,《天父诗》还有将后妃处以点天灯酷刑的描述。洪秀全曾强调“后宫为治化之原,宫城为风俗之本”,所以这些言论具有导向性,反映了他对待妇女的真实心态。

命薛之元镇守天浦省诏,明确了镇守城垣的主要职责,是少见的以军事为题的存世诏旨。

《幼主诏书》,又名《十救诗》,洪秀全以幼主名义刊印,主要谈严别男女的清规戒律。譬如,男童7岁就必须自己学洗澡,且不得与母亲同床;妹妹长到5岁,哥哥就不能摸她的手;弟弟到了7岁,姐姐就得与他保持一丈远的距离。道学色彩甚浓。

致英国全权特使额尔金(J。Bruce,EarlofElgin)诏,写在太平军与英舰发生冲突之后。该诏将英人顺路经过天京说成是“兄弟团圆”,表达了与其联手对付清政府的意愿;同时大讲天父天兄下凡、自己是上帝亲生子以及“万国来朝”等,在宗教、外交理念上与对方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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