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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转型与文化变迁(第2页)

显而易见,“清议”之说仅仅是对传统君臣关系的部分调整,以此达到君臣一体的境界。但是,假若“清议”沿着“公天下”或者“公好公恶”的含义发展下去,必然会形成对专制皇权的制约。顾炎武出自“庶人之议”的“直言”和以乡评形式出现的“清议”,以及黄宗羲学校议政的主张,无不与这一学说有着渊源关系,却又在理论上突破了这一学说的局限。

公众舆论的兴起,奠基于社会组织的广泛出现。与“国是”“清议”“公论”这种舆论的发展相适应,明代民间的社会组织开始有了长足的进步。其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书院讲学的崛起,进而渐具政治色彩;文人结社的勃盛,进而形成一种“结社社会”;以会馆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民间团体的兴起,进而形成以同乡、行业为纽带的社会组织。

已有的对南宋书院的研究成果清楚地揭示,一些读书士子远离他们的家乡,跟随著名的学者在书院中学习或听他们讲学。显然,这些士子也开始参与知识和社会网络的建设,以便贡献于“道学”的普及和士大夫阶层的社会一体化。[42]明代的书院历史,显然与南宋有诸多相同之处,同样可以作如是观。

在明代,书院发展相当蓬勃。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明代的商人尤其是徽州、山西商人,大多都在从事书院的修建。明代书院内部的发展史证明,书院的变革主要发生在正德、嘉靖、隆庆时期,其变革的源头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思想家的影响,即陈献章、湛若水、王阳明。

日本学者林友春的研究表明,自嘉靖以后,明代书院的建立已呈一种勃兴之势,而其中最为突出的东林书院,这不仅仅与当时的学术讲会相关,更带有很大的政治色彩。[43]事实上,就某种角度来说,明代书院的历史或许可以被看作明帝专制主义的一种形态,但若换一个角度看,专制主义的手段比专制君主更大一些,因为尽管君主已为书院的合法与正统性尽了责,但他并没有领导书院。正是从这一点上说,书院与明帝国的政治分界线相当明确,尽管它尚有维持传统政治秩序的本意,但其结果则是培植了一种与专制统治不相适应的新的政治文明。[44]

书院讲坛对明代政治所形成的影响,也可以从其反对者的声音中得到部分的证实。天启五年(1625),御史张讷上奏,请求“毁天下讲坛”。他的禁毁理由有如下几条:一是就其空间脉络而言,书院虽有数处,而脉络总之一条。“南北相距不知几千里,而兴云吐雾,尺泽可以行天,朝野相望,不知几十辈,而后劲前牙,登高自为呼应”。二是就其参加者而言,已是相当广泛,自缙绅之外,“宗室、武弁、举监、儒吏、星相、山人、商贾、技艺,以至亡命罪徒,无所不收”。三是就其行为而言,已是“遥制朝权,掣肘边镇,把持有司,武断乡曲,无所不为”。四是就其言而言,更是“内而弹章建白,外而举劾条陈,书揭文移,自机密重情以及词讼细事,无所不关说”。[45]

这一弹劾确实建立在部分事实基础之上。即以明末东林书院为例,其本意尽管是当地的乡绅在书院中讲学,然其所行,往往不乏把持地方政务之实。这种对地方政务的参与,当然应该从正反两个方面加以理解。从正面的角度看,东林人员对“邑中利弊”,可以侃侃而谈,应该说“为益不少”,即使其中也有一二小人,不可避免地有“假公济私”的行为,但这些“小人”不过是“十中之一”。就其大势而言,东林人员还是为了地方利弊而陈言。而从反面的角度而言,东林人员对地方知县一职的任免,无疑显得干涉过甚,最后导致百姓受累不浅。据史料记载,若是有人就任无锡知县,东林人员只要感到小有不顺,就“调之去,又择所爱好者,推毂于两台”,甚至三年之中,一下换了三个知县。正是在知县的一去一来中,当地老百姓“所费不止千金”。[46]无论是出于公心,还是出于私欲,东林书院中的那些乡绅显然已经对地方知县的任免有了部分的选择权,这不能不说是书院干涉政治的典型例子。

书院名为讲学,却有干预政治之实,于是引发了朝廷的关注,进而形成三次禁毁书院之举。除了上面提及的天启禁毁书院之外,其他两次分别出现在嘉靖年间与万历初年。关于万历年间禁毁书院之举,过去一般的说法均认为是当时内阁首辅张居正的主张。其实,这一说法早在明代就已经有人表示怀疑,认为下令禁毁书院者并非张居正的私见,而是明神宗的旨意。[47]基于此,狄百瑞的考察为我们进一步认识书院讲学提供了契机。他认为,讲学提供了儒家学者讨论公众事务的空间,书院即为其讲学的场地,是一种中庸的社会事业机构,对于一个以士为领导阶层的社会而言,这种师生之间的问辩讨论的教育方式是很值得我们深入讨论的。由于遍设于邻里乡党的书院时兴时辍,再加上政府以兴党狱方式有意地镇压,使得书院屡遭焚毁,也造成知识分子无从对公众群利事务发挥其良心。[48]

明代社会组织的发达,大抵基于以下两大事实:一是基于书院讲学之上的讲学会的勃盛及以士子会课为特点的文社、文会的大量崛起;二是以同乡或同业为纽带的会馆的出现及其兴盛。

就前者来说,以东林、复社为代表的晚明党社运动,称之为与明代的国运相终始并不为过。社团得以操持民间舆论的力量固然强大,然隐藏在社团背后的则是一种门户之争乃至党争。于是,一些怀抱救国济世之志的社团领袖人物,往往得不到重用,甚至在抱憾中去世,即使死后,还会遭到政治对手的谗言攻击。明末复社领袖张溥就是最好的例证。张溥才资广赡,泛爱好贤,有济世之量。但在官场上是遭谗不用,以致英年早逝。张溥死后,一些党人“复倾谮之,将加以比周罔上之罪”。作为松江几社领袖又兼张溥好友的陈子龙,在张溥死后,专作《愍昧》一文,以吊唁这位在明末相当出名的社团领袖。为什么采用“愍昧”一题,其中之“昧”,确实是为了反映当时的政治气候乃至环境,并从中蕴含着作者的不满,亦即“叹天道幽昧,莫测其正也”。[49]

结社尽管是一种在野的社会组织,但在明末盛行一时的文社,显然与当时的朝局互为“表里”。如复社成员方以智曾对钱澄之说:“吴中社事,与朝局相表里,其分别气类甚严,凡死珰祸家诸子弟,无不与焉。”[50]正是从这一点上,不难看出晚明党、社趋于一体化的倾向。既然社事与朝内政治休戚相关,于是一些朝内之人,希望通过把持结社,以与朝内声气相应。阮大铖与安徽“中江社”,即为一例。崇祯五、六年间(1632—1633),安徽文社聿兴,名士翕然景附,号称“中江社”。而此社原本由阮大铖“阴为之主”。然三吴的复社,则是“辨别气类,与朝局相表里”。鉴于阮氏在天启年间归附阉党,为当世清议所不容,于是在崇祯五年的冬天,方以智从松江回到安徽,对社事进行了改革,增加新人,其参与者分别有左光斗诸子、方以智之弟方直之、钱澄之、刘汉等人,并有《过江集》之选,从而使中江社与“吴门、云间遥为应和”,“气类”由此而判。[51]换言之,阮大铖原本希望把持中江社,以便为自己的翻案活动服务,而在随后的演变过程中,由于方以智、左光斗诸子的参与,使中江社重新归于东林后裔之手,进而与复社、几社遥相呼应。

以后者来说,则是会馆组织的兴盛。毫无疑问,商业化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同样刺激了现存官僚体制之外的社会组织,其中最为明显的一个例子是商人会馆(tradeguild)与同乡会馆(nativeplaceasso)的激增。[52]会馆这种同业或同乡共同体的存在,无疑已经冲破了朝廷的基层组织结构,最终导致民间自治力量的迅猛发展。当然,无论是商人会馆,还是同乡会馆,无不都能见到士大夫参与其事,由此足证士大夫力量对民间组织的渗透。

明代社团组织的盛行,除了说明当时社会组织的进步之外,如何加以重新认识,显然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哈贝马斯(JüergenHabermas)曾对西方所出现的社团组织及其进步意义,作了相当肯定的评价。他认为,18世纪末,德国才形成“一个规模虽然偏小,但已经具有批判功能的公共领域”。与此同时,德国启蒙运动后期产生的社团组织的重要性也得到了承认。社团组织之所以具有进步意义,与其说是因为其组织形式,不如说是由于其显著的功能。启蒙社团、教育联合会、共济会秘密结社以及启蒙秘密结社等协会是通过招募而由私人成员自愿组成的。在协会内部,人们平等交往,自由讨论,决策依照多数原则。在这些一定程度上还把市民排斥在外的协会中,后来社会的政治平等规范得以贯彻实施。[53]若以“公共领域”为视角,且以西方的历史进程为坐标,毫无疑问,明代的社会组织尚未达到18世纪末德国启蒙运动时期所产生的社团组织的标准。就此而论,若是借用一个概念加以定义,称之为“结社社会”(gesellschaft)倒是较为合适。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言,结社社会显然是作为“社区社会”(gemeinschaft)的对立面而出现。这是指传统社会复杂化以后,很多人一方面适应这种求田问舍、道德含糊、思想纷纭、人情淡薄、交通混乱、组织复杂的市民生活;另一方面又在回顾理想化的社区社会,即是感情浓厚、道德很明显,而以农业为本的小村社会。纯粹的“市民社会”,其价值的最大体现,理应是私有财产的保护、法律的尊敬、个人的自由、商业的发展,以及知识的增加等。可见,所谓的结社社会,仅仅是一种市民社会出现以前的病态。[54]

至于明代广泛出现的民间组织,是否是市民社会出现之前的一种病态征候,显然也是见仁见智的事情。换言之,假若以中国的独特近代化历程为坐标,无论是市民社会的出现,还是公共领域的发展,无不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就此而论,正如哈贝马斯所言,“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同样存在着一个历史继承性问题。他认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范畴,不能把它和源自欧洲中世纪的“市民社会”的独特发展历史隔离开来,使之成为一种理想类型,随意应用到具有相似形态的历史语境中。也就是说,17世纪后期英国和18世纪的法国才真正有“公共舆论”可言。因此,我们把“公共领域”当作一个历史范畴加以探讨。[55]反观中国的明代,通过士大夫的倡导,以及民间大众的广泛介入,以谣谚、四书文、鄙俚文、戏曲、小说为表现形式的“公论”“清议”,无疑是公共舆论勃盛的典型例证。至于民间社团组织的纷纷涌现,更是公共领域趋于扩大的前奏。

3。“社会流动”的加速及其对等级制度的冲击

人口的剧烈增长与都市化,是明代社会转型的基本特点。这显然也是“社会流动”加速的重要背景。换言之,明代社会转型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特殊性,应当将其置诸“都市化”与“社会流动”等范畴内加以研究。[56]若是从这样一种理念出发,就会将明代社会的转型放在整个明清时期的变化历程中,从而得出明代社会的转型。从某种程度上说,其实只是近代化的起始,而明清两代的社会变迁历程也显然说明,明清社会是一个“近代化的社会”,尽管这种近代化明显不同于西方所能见到的近代化。

在明代的社会流动中,除了科举导致的社会上下层之间的流动之外,其中最为突出的社会流动有二:其一,是士商互动。余英时将自晚明开始的社会变迁最具意义的转变,归结为“士”与“商”之间关系的变化,亦即出现了士商互动。他认为,从16世纪开始,就流行一种“弃儒就贾”的趋势。在这一时期,士人阶层与商人阶层的传统界限已经变得非常模糊。当时除由士转商的例子外,也有商转士的例子。[57]其二,从儒家士大夫与侠客、盗贼的关系来看,明代同样出现了儒、侠、盗互动的征候。从社会史或法律史的角度来说,儒、侠、盗在性质和意义上均有所区别。时至明代,侠客史的发展出现了三大转向:一是“儒侠”与“儒盗”的出现,知识人日趋侠盗化;二是侠、盗之儒者化,其具体的表现则是“侠盗”的出现,文人士大夫为侠、盗大唱赞歌,以及盗贼投身到儒家学者的讲学运动之中;三是侠客与盗贼出现一种互动的征候,即在侠客与盗贼之间,仅仅只有一线之隔。无论是儒者之侠客化乃至盗贼化,抑或盗贼之儒者化,无不都是明代“社会流动”加剧的明证。[58]

明末清初学者张履祥对明代的户籍制度提出了理性的批评,其中心思想就是否定明代以户籍定人之世业,限制人们在职业上的自由流动。他说:“户籍分军、民、官、匠,甚无谓。《管子》内政,‘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尚不能使士之子终为士,农之子终为农。况后世并无此法,天之生人,贤愚巧拙,万有不齐,人之执业,去彼就此,祖父子孙,世守其传者不几家也。至于军与官,世世相守,尤为不可。”[59]这种观念的出现,显然得益于明代中期以后社会流动日益加快的客观现实。

随着社会流动的加速,传统以儒家纲常伦理为本的等级制度,无疑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按照传统的观念,尊卑贵贱,是万物固有的定分,不可淆乱。得其分则理,失其分则乱。明代中期以后等级制度已趋崩坏,传统控制几乎处于一种失序状态。赵贞吉将此概括为“制度废弛”。所谓制度,就是“贵贱有等,上下有别”。唯有这种等别的存在,方可保证“物无妄费,人不妄取”。如按照明代的礼仪定式,自冠盖、宫室、饮食、舆马,直至冠、婚、丧、祭,无不“名分严明”,需要臣民遵守。然而随着商业化的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流动的加速,士民已是“不识四礼”,致使“珍奇锦绮之制,雕梁画栋之饰,厨传驺从之烦,百倍于往”,法禁难行,风俗日坏。[60]这是传统礼教等级秩序失范的典型征候。

4。晚明社会变迁大势

明代社会的变迁大势,大致以晚明的变化最为剧烈。这大抵可以从诗风、文风的流变看出部分的端倪。明初洪武、永乐年间诗歌之风,基本可以反映当时的社会状况。关于此,李东阳将其诗风概括为“其音多感慨激烈,而不失乎正”。究其原因,则是因为“宋元季世,甲兵饥馑,迄无宁居。国初一统甫定,而其君子犹有感时悼昔之意,风标义概,或处乎忧患疢疾之余者,皆可得而见也”。[61]至宣德、正统年间,治教休明,民物康阜,可谓熙洽之时。当时以文学显用之人,最突出者就是“三杨”,亦即杨士奇、杨荣与杨溥。三人同居内阁,协心匡辅,并列三孤之位,一时功名事业,显赫盛大,屹然为朝廷之表仪,缙绅之冠冕,天下人望,无不归重三杨。尤其是杨溥,其诗“和平雅正”,无务工巧以悦人之病。为何能形成如此一种诗风,究其原因,正如彭时所言:“盖资禀之异,涵养之深,所处者高位,所际者盛时,心和而志乐,气充而才赡,宜其发于言者,温厚疏畅而不雕刻,平易正大而不险怪,雍雍乎足以鸣国家之盛。”[62]

毫无疑问,国家正当太平熙洽之时,必定会出现一些忠谨淳实或英伟魁杰之臣,出来协心辅治,使国家克臻至治之盛。而从明初社会的基本状况来看,当时的皇帝大多稽古为治,其用人之法,亦不过是唯旧是图。所以,一些耆德宿望之臣,无不剔列中外,荐跻显要,有些人甚至持衡秉钧先后长达数十年,而且能做到荣名始终。[63]正因为如此,当时的臣子除了协心辅治之外,所做的只是尽情歌颂太平之乐,或者说“乐盛世之治平”。仁、宣之时“三杨”之一的杨荣,在为自己那幅“行乐图”所题的自赞,其中有云:“当玉署之燕闲,正金銮之退直。光风霁月,慕前哲之襟怀;翠竹碧梧,仰昔贤之标格。”[64]这无疑就是这些盛世名臣自适生活的真实写照。

顾炎武在《桃花溪歌赠陈处士梅》诗中,通过一位有着30年生员经历的老处士兼遗民陈梅之口,以常熟县桃花溪为例,回忆了明代社会由盛趋衰乃至灭亡的历程。其中有云:“酒酣却说神光始,感慨汍澜不可止。老人尚记为儿时,烟火万里连江畿。斗米三十谷如土,春花秋月同游嬉。定陵龙驭归苍昊,国事人情亦草草。桑田沧海几回更,只今尚有遗民老。”[66]

由此可见,明代社会虽以崇祯吊死煤山而呈天翻地覆之局,但究其病因,实是渊源有自。明末清初学者魏禧以脉象为喻,断言煤山之变,不在甲申,而在万历承平之日。何以言此?万历因废事养痈而腊毒,正医家所谓病未发而脉先败。[67]对自万历以后的社会变迁,明末文人徐世溥亦从医学的角度加以剖析。他认为,当万历之世,宴安优游,就如“醉饱无事,耽卧湿处,以致经络痿靡,而不觉痛”。等到万历末年,“兵事之始发难也”,就好像“恶疮发于臂膊而已”。然当事者不知以毒攻毒,内固元气,外施针石,而是“遽**天下以奉一隅,师未出而气先夺”。此犹如“疽方赤肿,庸医遽曰:是不可起之疾也。主人惊惧不顾而骤服峻剂,剂未必达疽,而脏腑先受伤”。时日已久,则“浸**亏损,以至疥癣疡痈,噎胀消渴,走气刺痛遍作矣”。当此之时,那些“旧任疗者,习其病苦,不劝以休养元气,缓审所宜,而欲求骤进之艺,各持一针,各砭一穴,各丸一艾,各灸一方”。[68]可见,庸医无术,致使病人难以痊愈。相同之理,由于当权者治国无方,致使国家终成溃烂之势。

晚明社会变迁,最主要的还是源自社会流动,而“弃农趋末”则是社会流动之一。如顾东桥曾与吕柟谈及这一变迁趋势,称“人不务农,地多荒了”,即使像南京上新河一带的圩坝,亦多废弃不修。吕柟听后,却一语道出了其中的原因,认为时势所致。他说:“天下势而已矣。如北方田土出几多征求,是以人多逃走,田多荒了。若新河,一间门面便得一二十金,耕田得利几何?必将逐末者少抑之,人方肯去务农。”[69]吕柟尽管是一个正统的讲学家,但其分析“弃农趋末”之势的形成,确乎道出了实情。换言之,这种趋势的形成,其原因大抵有二:其一,就北方来说,主要是因为赋税徭役一类的“征求”太多,才导致百姓逃离,田土荒芜;其二,就南京上新河一带的商业繁华区域来说,因为商业性经营门面的租金乃至经营收入,大大超过耕田一类土地经营的收入,导致逐末者众。

遇到大荒之年,饥民只得吃雁粪充饥。万历时刑科给事中曾上《饥民图说》,其中就说到当地灾民有吃树皮的,甚至出现“人相食”的现象。[72]泰昌元年(1620),杨嗣昌在上疏中,亦说到淮北居民“食草根树皮至尽,甚至数家村舍,阖门妇子,并命于豆萁麦秆一束之间”。[73]

当然,不同的人的回忆,对万历以来社会景象的描述存在着不小的差异。如果说当朝的人为了说明社会开始走向衰落,以期引起朝廷的注意,那么对社会问题的描述可能会出现夸大其词的倾向。反之,一些从明末而进入清初的人,在追忆儿童时期生活时,显然带着一种憧憬留恋的心情。清初人曾羽王对小时家乡松江府青村的描述堪称其例。根据他的记述,当他七八岁时,正好是万历四十六、四十七年间(1618、1619),“海味之盛,每延客必十余品,且最美如河豚,止五六分一副耳”。[74]时势不同,回忆者的心情不同,其描述势必存在着差异。

灾荒连绵,再加自万历中期以后朝廷财政匮乏,对民间百姓过分诛求,导致民间百姓日趋贫困化。万历时首辅王锡爵,曾向皇帝上疏,明确指出国家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民穷”。他曾告诉明神宗一件真实之事,以见当时百姓穷困之惨状。这是王氏之母亲身经历之事。当时其母亲从老家太仓北上,到了天津等处,亲见道上累累,尽是一些卖男女之民,甚至只要有人付出五七分银子,即弃子而去。[75]近京之民如此,远京之民,更是可想而知。

在承平之日,即使遇到灾荒,朝廷国库未虚,且兼上有“解仁”之君,下有“为德”之臣,百姓尚可苟延残喘,幸免一死。一旦干戈四兴,蒿莱盈目,兼以地方官吏“獭渔虎噬,肤髓均竭”,百姓无不流离失所。无奈之下,百姓中的强者则为寇、为兵,而弱者则只能为厮徒、为僧道。

这显然可以视为晚明世道人心盛衰得失的一大症状,但同时亦足证在晚明时期,小民与大户之间的对立,显然已经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进而导致“幸乱之民”纷纷出现。吕坤将万历时代称为“天下之势,乱象已形,而乱机未动;天下之人,乱心已办,而乱人未倡。”他将当时的“幸乱之民”分为下面四种:其一是“无聊之民”。这些人“饱暖无由,身家俱困,安贫守分,未必能生,世变兵兴,或能苟活。因怀思乱之心,以缓须臾之死”。其二是“无行之民”。这些人“气高行悍,玩法轻生,或结党而占窝开场,或呼群而斗鸡走狗。居常爱玉帛子女,为法所拘;有变则劫掠**,惟欲是遂”。其三是“邪说之民”。这些人如“白莲结社,黑夜相期;教主传头,名下成千成万。越乡隔省,密中独往独来;情若室家,义同生死。倘有招呼之首,此其归附之人”。其四是“不轨之民”。这些人“怀争帝图王之心,为乘机起衅之计,或观天变而煽惑人心,或因民怨而收结众之志,惟幸目前有变,不乐天下太平”。[77]

这仅仅是万历时期的状况,即“乱象已形”“乱心已办”,但“乱机未动”“乱人未倡”。到了明末,时势则已骤然一变。这就是说,随着国家多事、国用日渐不敷之后,朝廷只能向民间百姓加派粮饷。与此同时,则是“官日贪,衙蠹日恣”,导致百姓敢怒而不敢言。[78]当时的官员熊开元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现状,对明末的阶级对立之势作了如下描述:“盖年来小民嫉大户如仇雠,而一时将吏无如之何,又惟小民是夺,故小民日夜冀贼之来,快其所忿。”[79]可见,一旦积怒之极,终究有“合而泄之”的一天。“小民”盼望“贼”来,仅仅是百姓的一种心态,事实上已经有很多饥民,直接参与到反抗朝廷的起义洪流之中,最终形成明末社会“乱极”的景象。这种乱象,宋应星与张履祥各有描述。根据宋应星的记述,自西北“寇患”兴起之后,随之延燎中原,幸存者仅有城郭,而乡村镇市大多尽付炬烬。在此乱象之下,百姓不是今日“死于寇”,就是明日“死于兵”。或“已耕而田荒于避难”,或“已种而苗槁于愆阳”,家室流离,沟壑相枕者。[80]张履祥更是直言揭露,明末的时代,已是乱象丛生:一方面,“寇盗”“名士”“贪官”遍布天下;另一方面,则又是“朋党”“饥民”“狐狸”遍布天下。[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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