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士大夫的节义观及其转向
一般的论者认为,宋代道学的崛起,对于维持儒家纲常,功不可没。换言之,后世大量死节之人的出现,与宋儒的倡导不无关系,随之萌生“有宋儒而死节者多”的看法,不足为奇。对于这一看法,尽管学者多有不同的看法,[80]但至少有以下两点需要进一步加以申述:一是就儒家的气节而言,事实上存在着一个从孟子的“浩然之气”向“气节”转变的过程。自孟子没世之后,养气之学不传。无论是豪杰之士,还是殉国之臣,当然也能做到鄙薄死生祸福,凭借气节自奋于流俗。然其气或慷慨悲壮,一发而遽衰,或愁苦忧思,遂败而不振。究其原因,正如明人徐阶所言:“长江大河,百折必东,而沟浍之水,朝盈而夕涸。彼其于浩然之气,养之不素,而所谓慷慨悲壮者,特出于一时感愤激触之所为,则不必困踣流离之状,足以动其愁苦忧思而败其气也。苟出于有所感者,事往而气亦平;出于有所感愤,怒忘而气亦索;出于有所激触,势定而气亦阻矣。矧挠之以忧患乎?”[81]显然,还是因为浩然之气养之不素所致。而宋代道学的崛起,就是这一转变过程中重要的一环,而且以性理之学改变了气节之偏。二是名节之说,也是古今有别。古人行己有耻,能有所不为,故不必看重名节,就能做到大德多不逾闲。近世之后,由于廉耻之道沦丧,人们无所不为,故不得不重视名节。即使重视名节,君子尚难免“犯义”。可见,学者若不从名节立脚,终究将成“小人之归”。[82]对一些士大夫而言,士大夫的立身犹如处女一般,处女一旦失节,无论贤愚,无不鄙视其人。至于像“诵服圣贤”的士大夫,仍然见利则迁,面对死生,丧失操守,更是令人鄙薄。[83]当然,士人的“名节”与“道”只有一线之隔。明末清初学者张履祥说:“学者能砥砺名节,一变可以至道。若轻视名节,未有不知于同流合污者。”[84]一言道破底蕴。
死节之说,与宋代道学之盛关系密切。那么,明代士大夫为求得节义而殉难的行为,与王阳明心学的关系如何,则有待进一步的分析。今人何冠彪就王学对明季士大夫殉难行为的影响作了相当精辟的论述。他认为,本来王阳明提倡人人皆有良知及人人皆可为尧舜的学说,已经成为“伦理纲常的违戾”。自从王学流行之后,出现“君父可以不恤,名义可以不顾”的现象。而他的弟子王艮更提出“明哲保身”的“安身”说及“待价而沽”的“尊身”说,为明清之际的变节者“开一临难苟免之隙”。然而,王门后学在明末已对“临难苟免”的思想加以批评;而王学对个人人格地位的提升,亦产生与上述现象对立的影响。例如,狄百瑞(Wm。TheodoredeBary)便认为宋明理学的盛行,使得“受教的上层分子”产生了“新儒家的个人主义”。他们“只专注自己,不再以服务百姓或阐扬真道为职志”,其中有些人“从自我牺牲的殉难行为”,成就他们的“英雄事迹”,从而“自得其乐”。虽然狄百瑞没有列出证据,但何冠彪为狄百瑞之说找到了可信的依据。他举明清之际的殉国者吴钟峦在《霞舟随笔》中的一段话加以印证:“或问:‘当此之时,何以自处?’答云:‘见危临难,大节所在,惟有一死。其他随缘俟命,不荣通,不丑穷,常养喜神,独寻乐处,天下自乱,吾身自治。’”[85]揆诸明代士大夫的节义精神史,此说颇为允当。
(一)节义之辨
在论及节义之辨前,需要对“义”与“命”的关系问题细加剖析。从明代理学大家薛瑄的行为中,颇能反映理学家在关键时刻对“义”与“命”之间关系的理解,即义、命可以合一。当明英宗复辟之初,薛瑄入阁,这显然是当事者为了报答“民望”之意。于谦之死,薛瑄最初并不“与闻”。一日入朝,见到众人全都身穿紫色衣服。薛瑄问其原因,有人说:“公不知邪?今日刑某等耳。”薛瑄道:“此事人所共知,各有子孙。”石亨愤然道:“事已定,不必多言。”薛瑄知道事势不可挽救,所以在英宗面前也就不再力谏。即使力谏,亦必定无益于事,不过徒增朝廷又杀一大臣之名。时势如此,薛瑄顿生去志。换言之,薛瑄在阁臣之位并不太久,故免遭受祸。这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明末清初学者张履祥,却从薛瑄的一生行为实践中,得出了“义命拆不开”的见解。这就是说,“是则必利,非则必害,理有固然”。[86]
陈白沙之学,与刘宗周之学不同,这一点很明显。但两人在名节观念上显然趋于一致。按照白沙的观点,名节是“道”之藩篱,若是外在的藩篱不存,那么内在之心亦未必有所得之处。这是白沙之论,是由内及外之学。按照宗周的观点,道无内外,学无内外,以名节为外,将以何者为内而守之?这是宗周之论,是内外合一之学。[87]那么,“名节”与“道”的关系,究竟如何?对此,刘宗周的弟子张履祥深有感触。他认为,白沙“藩篱”二字下得极好。假若以为“名节”并非是“道”,那么,“道”又不外乎“名节”;假若以为“道”完全体现于“名节”,那么,名节不过是藩篱而已,其他尚有门庭堂奥。当然,名节与道的关系,尚有内外、先后之别。鉴于此,张履祥认为,人能砥砺名节,固然已经贤于人一等,然若矜己傲物,仅仅自以砥砺名节为满足,则显然是“缘于道未尝得其门而入也”。[88]
士人气节,更是来自他们平日的涵养。换言之,人无气节不可处患难,无涵养同样不可处患难。明代思想家陈白沙认为,如唐人柳宗元,固不足道;即使如韩愈,平日以道自尊,贬任潮州之后,便也撑持不住,与僧人大颠往来,全是忧愁无聊,急急忙忙寻得一人,一起消遣。此是无涵养。至于苏东坡,便自不同,他所作《示儿诗》云:“独倚桄榔树,闲挑荜拨根。谋生看拙否,送老此蛮村。”又云:“日啖荔枝三百颗,不妨长作岭南人。”此全是患难奈何不得的气象,何其雄壮!假若加之涵养,则所见又当有别。[89]
当保全“名义”与保全“妻子”发生冲突之时,究竟如何选择?王夫之的观点显然代表了当时大多数士大夫的看法。他说:
捐名义以全妻子,则无有可焉者也。身全节全,而妻子勿恤,顾其所全之大小为择义之精,而要不失为志士;身死节丧,而唯妻子之是徇,则生人之理亡矣。[90]
由此可见,与保全妻子的生命或者自己的生命相比,保全个人的名誉、节义,显得更为重要。
(二)节义名实之辨
在士大夫的节义问题上,事实上尚有名实之辨。在传统中国,人治之大,不过一个“名”字。譬如说,“义”是制约人心的,于是称为“名义”;“节”是天理的闲防,于是称为“节义”;有“节”不可逾越,于是称为“名节”;“教”体现了圣人率性以尽人之性,于是称为“名教”。诸如此类,不但说明“名”之用相当广泛,更能说明人君求士,亦不过“节义”而已。
五代之时,李从珂入篡,当时冯道建议速具劝进文书,说“事当务实”,而卢导则拟等到太后有命之后。冯道此语,引发了后人对于节义问题上的名实之争。首先,是李贽之徒,对冯道大加推奖,称其有大臣之名。这是明代士大夫自出机杼之论,为此而导致是非颇谬于圣贤。其次,是王夫之,则对冯道大加贬斥。“宰我以心安而食稻衣锦,则允为不仁;子路以正名为迂,而陷于不义。”此二人,全都“务实”,以为“名”可暂缓。一言之失,为“圣人”所弃。以卢导与冯道两人为例,尽管卢导心摇而无所执,理不顺而无能守,然幸有此一念之羞恶,不敢以“人臣司天子之废立”,故欲“调停掩饰以稍盖其恶,而示天下以君之不可自我而予夺,则亦实之仅存者耳”。至于冯道,“并此而去之,不灭尽其实而不止”。换言之,在王夫之看来,真正的“实”,应该是“理之不容已,内外交尽而无余憾之谓也”。在名、实关系上,“有其实,斯有其名”。所惜者,后世的士大夫,将“实”异化,将此变成了“禽心兽行之所据”,以此作为自己“邀荣畏死,不恤君父之死亡”的借口。[91]王夫之此说,其实是针对有些人公开倡导不愿“为虚名所误”而发。鉴于此,王夫之认为,尽管“名”为“实之所自薄”,而“好名”更是士大夫的大戒。但是,随着时代的改变,“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可见,这个“名”,是“为人君取士、劝奖天下于君子之途而言也”,亦是“人治之大者也”。进而言之,“名义”“名节”“名教”,由此而生。[92]
在伯夷、叔齐的评价上,司马迁显然不同于孔子。孔子说:“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又说:“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这就是说,伯夷、叔齐之逃,乃至最后饿死首阳,毫无怨言,可以称之为“仁”。而司马迁在《伯夷叔齐列传》中,则就伯夷、叔齐饿死首阳一事反复致慨,似乎深悲两人之遇,而对孔子对两人“求仁无怨”之许有所怀疑。换言之,在司马迁看来,伯夷、叔齐之死,实是有所怨而死,但为了“名”,而不得不死。
这就牵涉如何理解“名节”观念中“名”与“节”的关系问题。显然,司马迁是比较重“名”而不知“节义”,这从《史记》极称季布而又不为郑君立传一事可以得到印证。季布原为楚将,曾数窘高帝,当高帝抓捕之时,作为一个侠士,季布完全可以一死以报楚。但结果却是,季布髠钳为奴,最后用朱家之谋,接受了汉朝的官职,显名于汉。郑君也曾经是项籍手下之将,项籍死后,高帝对项籍手下之将多所使用,唯有郑君不奉汉诏,最后被汉高帝所逐。可见,在司马迁的眼中,同为楚将,季布最后显名于汉,显然贤于郑君被高帝放逐。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司马迁认为,伯夷、叔齐是为求“名”而死,并云伯夷、叔齐“得夫子而名益彰”。针对此事,明末清初人钱澄之就“名”与“节”的关系问题重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从其所论来看,显然是重“节”而轻“名”。他认为,伯夷、叔齐之死,并无怨言,而是一种“求仁”的结果。[93]
(三)“大节”与“细行”之间的关系
一个人的最后一着,与平常的行为之间,亦即“大节”与“细行”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揆诸明代士大夫的观点取向,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类:
一是重“大节”,轻“细行”。所谓细行,应该是指生活上的小节。在明代士大夫中,不拘小节者很多,其具体的表现,就是在思想上狂傲豁达,不拘儒学正宗,而在行为上又是纵情酒色,放浪不羁。这种细行或小节,是否影响对人一生的评价?当然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评价历史人物,应该从他的大处着眼。所谓的“大处”,就是他的“大节”,或者是他的功业,尤其是他的晚节。其次,平日生活中的小节,尽管不会影响对一个人一生的论定,但正如古人所言,“不矜细行,终累大德”。这句话其实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在明代的很多学者中,一讲到“人品”,就主张从小处做起。如吴麟徵就说:“人品须从小做起,权宜苟且诡随之意多,则一生人品坏矣。”[94]可见,平常的一言一行中,若不加注意,终究也会影响对其全面的评价。换言之,传统社会在论定人的品格时,往往是从日常小事中见人。张居正堪称典型一例。就功业或者说相业而论,张居正均得到时人甚或后人的称誉。然就平常的生活小节来说,张居正正好给人落下了诸多口实,甚至认为他不是一位“端人正士”。据史料记载,张居正性喜华楚,“衣必鲜美耀目,膏泽脂香,早暮递进,虽李固、何宴,无以过之”。在张居正的晚年,身边的姬侍很多,不能遍及,就专门用海狗肾制成**服用。这些海狗肾都是戚继光每年进献的,戚继光是山东文登人,当地海中正好产此物。张居正“竟以此病亡”。[95]又据明人陆树声的说法,张居正曾经留他在内阁中吃饭,在整个用餐过程中,居正的侍从“持骔刡刷双鬓者再,换所穿衣服数四”。正是从这些举动中,陆氏才断定张居正必定不是“端人正士”。[96]
鉴于此,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将“节”区分为“大节”与“小节”。首先,黄宗羲对“道”与“名节”之间的关系作了辨析,认为“道”之未融,称之为“名节”;“名节”已融,则称之为“道”,两者并无二致。其次,名节之坏,不在“庸人”,而在“妄人”。换言之,这些妄人,“饰细故以为名,矜非义之义以为节”。最后,只有在生死利害之际,“名节”才得以显现。从宋人黄庭坚的话语中可知,一个人平居无以异于俗人,临大节之时,则又不可夺,就不是“俗人”。而“妄人”却是置大节不论,“好短长人之平居”,显然不是真正的“名节”[99]这可以范景文为例加以说明。范景文,在崇祯年间曾出任东阁大学士。甲申之变时,投龙泉巷古井而死。正是这样一位为明朝殉节之士,在平常的生活中却是相当活泼。他“仪观甚伟,好自标致”。换言之,他很注意自己仪表的修饰。此外,他的家中自己养有家乐,每次吃饭时,就让这些家乐出来“侑酒”,确乎可以称为“风流文采,照映一时”。通过这一事例,黄宗羲得出了这样一个看法:“节义一途,非拘谨小儒所能尽也。”[100]
明代士大夫的生活事例,足以证明这样一个观点:一个人平常不拘小节,并不会影响他最终成为一个能尽大节的贤者。
在明末,有三大儒之说,分别是刘宗周、黄道周、倪元璐,其名望大致相埒。刘宗周与倪元璐是同乡同里之人。最初之时,人们并不知道刘宗周的学问,倪元璐在与宗周一夕话语之后,就深叹:“刘先生,今之朱元晦也。”每次见到别的学者,倪元璐就告诫他们:“勿坐失此大儒!”黄道周与倪元璐有同年之谊,两人在三馆时,互为倾倒。倪元璐死于甲申之难后,黄道周哭之,道:“鸿宝死,天下莫能宗予也夫!”其实,就三人的学术路子而言,宗周与道周不甚相合,而元璐则与道周之学相近。值得令人注意的另一个事实则是,元璐对宗周之学并无间言,一方面派其弟,从事于证人之社;另一方面又让自己的长子,受业于道周。去短集长,不名一师,这就是元璐所以为“大儒”的所在。
若将三人的生活作一比较,无疑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它至少可以说明,在关键时刻具有大节之人,平时的生活却可以各具有风采。宗周官至都察院都御史,但其平常生活仍清苦刻励。对此,宗周的弟子张履祥有下面记载:“刘先生进士四十年,位左都御史。未尝有室,僦居其婿蕺山之室以居。添不给终岁之入,布衣蔬食,无异贫士。夏月苎帐已补三四矣。其清约如此。”[101]
黄道周的生活,尽管与刘宗周有相同之处,然其家庭生活之风流,已与刘宗周多有异趣。这可以黄道周与其夫人蔡氏的家庭生活为例加以剖析。一方面,道周与蔡氏,确乎践履了“致命遂志”之“钢”,具有“刚”的一面相。如崇祯年间,道周在狱中写《孝经》百卷,蔡夫人亦写《心经》百卷相配。道周书法,几于不钩之钢,大类其人;而蔡夫人的书法,虽出闺阁,居然亦是不钩之钢,与道周大为相肖,很难区别。另一方面,道周的家庭生活,则正如清代史家全祖望所言,“风流远矣”。如蔡夫人之画,一花一叶,蓬蓬然气韵生动,又是何等妩媚。尽管如此,从蔡夫人给自己绘画作品的题语中,确乎又可发现,“一花一叶,忠孝廉节之旨无不在焉”。[102]这就是道周家庭风流生活的最后归趋。正是在这点上,道周其人,还是被当时的学者张履祥称为“文章之士而进于名节者也”。[103]
倪元璐是甲申年的死节名臣,然其平常生活则是相当奢华。他尤其喜爱构筑园亭,而且极其工巧,正如清代史家全祖望所说:“颇极园亭池榭之胜,衣云阁之风流,当时所艳称。”[104]明代徽州人方于鲁、程君房所制之墨,是当时的名品,倪元璐以方、程两家所制之墨调和朱砂,用来油漆门窗和涂刷墙壁。[105]又据清初人郭棻之说,倪元璐简直“成甚么人,竟是女郎!”他说这番话当然有他的依据,就是倪元璐曾经到过他家,甚至一天而数次更换鲜衣,“可厌极矣”。[106]然从倪元璐的结局是“死难”来看,倪氏平常生活中的诸多问题,不过如黄宗羲所言,仅仅是“通人之蔽”而已。[107]
在明末清初的士大夫中,相同的例子尚有很多,陈洪绶、魏耕、祁班孙就是典型的例子。陈洪绶被时人视为“好色之徒”,然从他的绘画作品来看,颇具古人之风。如有一幅画,所绘为枯木,附以水仙。在卷首,陈洪绶题道:“丁君梅生以酒资为予致妓,乞画,予即令以资改葬文长先生,而画此贻之。”[108]可见,老莲其人,实有“大节”。魏耕谈兵,有奇癖,但必须有酒才行,有了酒,却又非以妓侑酒不饮,因此被一些礼法之士所不许。尽管有此奇行,但他又有忠义之行,所以为绍兴祁班孙兄弟所理解。魏耕每次到了绍兴,祁氏兄弟就“盛陈越酒,呼若耶溪娃以荐之”。还有祁班孙,也是性终好奇。当他被发配到宁古塔时,有一妾跟随他一起生活。他生性好谑,曾说:“宁古塔蘑姑足称天下第一,吾妾所居篱下出者,又为宁古塔第一。”令人思之不置。关外之人,一直风诵他的风流。[109]
其实,贤者不拘小节,这是自晚明以来士大夫的风气。换言之,明人放浪旧院,名士多陷没其间,即使像范质公、吴次尾、方密之、姜如须、冯跻仲、黄太冲众人,亦不免有狎邪的举动。尤其是王毓蓍,曾出刘宗周的门下,更是狎伶人梁小碧,小碧因此名重一时。然究之众人的末后一著,最终并非为细行所累。[110]在此,通过王毓蓍其人再加说明。王毓蓍,字玄趾,为明末大儒刘宗周弟子。王氏为人亢爽不羁,而且好声色。在刘宗周的众多弟子中,应该说属于“颇为逸群”的一个。黄宗会曾称其人,云:“顾豪迈,落落以气质自负,雅不乐为龌龊小儒,矜然诺以赴人急,若古任侠者流。时时放达,博塞击鞠,与优人促席,操秦筝,呜呜而讴。诸及门咸侧目,谓非其徒。元趾夷然不屑也。”[111]然就在明清两朝鼎革之际,王毓蓍上书刘宗周,请求宗周自裁,而自己则自沉柳桥之下。刘宗周知道后,说:“吾数十年来,止得此一门人。”[112]可见,他被刘宗周相当看重。
基于上述诸多史实,在明末清初的士大夫群体中,转而出现了“贤者不矜细行”的说法,应该说也是情理中的事情。这种立论的依据,就是人非圣人,孰能无过,而且《鲁论》中亦有“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的说法。为此,林时对列举明人王恕、倪元璐两人为例加以说明。王恕可谓“人品第一”,天下之人,莫不称其忠义。然他在任兵部尚书之时,曾经让封丘人尚书黄绂作合,娶金陵刘指挥妻文氏为继室,被台省所纠。“以大臣而偶失节之妇”,确实是“有乖名教”的事。又倪元璐,号称文章节义,明朝无两。从很多记载可知,他的正妻失欢于他,就以得罪太夫人的理由,将正妻安置别室,而以妾王氏承袭封诰。即使如此,倪元璐风节皎皎,海内宗之如泰山北斗,未尝因此而牵累其大节。为此,林时对有“贤者之不矜细行如此”之叹。[113]而王毓蓍的死,更是让黄宗会发出下面的感慨:“夫煦濡易制,倡予和汝之徒,沾沾媚人以尺寸,若易以惑人。至于临小利害,仅如毛发,则面目肝胆,已忘于投足之顷,况于生死大义之关乎?”[114]
除此之外,明代的士大夫尚就“节义”与“文章”,“勋业”及“大节”与“小善”之间的关系,同样作了很好的辨析。
节义、文章,原本均为儒教所重。然两者很难相兼,所以志士矜乎节义,俗士饰乎文章,难易轻重之辨,人皆知之。[115]在节义与文章、勋业的比较上,吴廷翰认为评价一个人物,应该取其节义,而不是他的文章、勋业。为此,他批评了蹇义、夏原吉、杨士奇等人的失节行为。众所周知,蹇义、夏原吉、杨士奇均为建文朝的旧臣。当靖难之师进驻金川之时,他们与周是修等“相约以死”。然结果却是周是修自缢而死,他们三人纷纷归附燕王朱棣。尽管他们后皆大用,为国名臣,且文章勋业,足以传世,但确实欠缺了“节义”二字。由此可见,文章勋业,不过是“君子之余事耳”。[116]
进而言之,君子立身,所凭借的是“大节”。大节一亏,“小善”更不足称。吴廷翰以五代时的冯道、翟光邺为例,对此做了进一步的阐释。如五代时的冯道,史称他为人刻苦俭约。当晋与梁夹河而军,冯道居于军中,仅仅是一所茅庵。庵中不设席床,卧于一束草上。所得俸禄,与仆厮均分。众将将掳掠来的美女赠送冯道,他就将美女置于别室,访得她们的主人而返还。当遇到岁饥之时,冯道捐出自己的所有财产,赒恤乡里百姓,而自己则退耕于野,躬自负薪。有人不耕其田而使田地荒芜,冯道连夜前往,偷偷替那人耕种。那人道谢,冯道不以德自居。还有一位翟光邺,为人沉默多谋,虽为贵人,却不营财产,常常居住在官舍,萧然仅蔽风雨,雍睦亲族,粗衣粝食,日与宾客饮酒聚书为乐。两人平日虽多有小善,然大节有亏。冯道历事四姓十君,翟光邺亦事三姓,依阿取容。[117]
二是重“细行”,轻“大节”。这就是说,平常一举一动的细行,其实已经决定了最后的大节。如扬州被攻破以后,有人传说史可法未死。当时吴中孙兆奎,因为起兵不克,被俘至南京。经略洪承畴与孙旧有关系,就问道:“先生在兵间,审知故扬州阁部史公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兆奎答道:“经略从北来,审知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果死耶?抑未死耶?”承畴听后大怒,急呼麾下推出斩首。[118]一个人缺少气节,其实从一件很小的事中就可以看出。洪承畴与史可法相比,即能说明问题。清朝人昭梿就从一件小事中断言,洪承畴被清兵俘获以后,必然会降清。昭梿记道:
闻范冢宰建丰言,洪被擒时,文皇先命文肃公往说,洪谩骂不已。文肃以善言抚之,因与谈论今古事,时有梁间积尘落洪襟袖间,洪屡拂拭之。文肃遽辞归,奏文皇言:“承畴不死矣!其敝衣犹爱惜如此,况其身邪?”后文襄果降,如公所料云。[119]